恶狗咬死人赔钱了事,人毒死狗却要到牢里蹲三年,看来人狗颠倒了

重狗不重人,护狗不护人

文|朱忠保


恶狗咬死人赔钱了事,人毒死狗却要到牢里蹲三年,看来人狗颠倒了


(▲兽性发作吓人。)

恶狗咬死人赔钱了事,人毒死狗却要到牢里蹲三年,看来人狗颠倒了


(▲恶狗咬人了。)

男子邹某因在儿子家居住的小区被狗咬过,便用氟乙酸类鼠药浸泡鸡肝,将毒鸡肝投放在小区草坪。小区5名业主饲养的六只宠物犬误食毒鸡肝死亡。今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邹某一审被认定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9月17日华商晨报)。

据报道,2017年夏天,邹某去儿子居住的小区时被流浪狗咬伤,因担心家人被狗咬,就去市场买了老鼠药和鸡肝,目的是想毒死流浪狗,没想到导致该小区居民饲养的六只宠物犬误食毒鸡肝死亡,故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近年来,溜狗不拴绳,狗咬伤人甚至咬死人的事件时有发生。2017年5月11日,家住遵义绥阳旺草的3岁男孩豪豪,在家门口玩耍时,脸部被狗咬得面目全非,事后孩子伤口上缝了200多针;2018年8月18日晚,在贵阳市沙冲路朝阳村陈庄坝,发生了一起大型犬连咬数人的事件,3个小孩和一个大人被咬伤;2018年8月下旬,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一名年仅8岁的男童,被自家饲养的下司犬咬至颈部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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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仅仅是见诸媒体的报道,没有报道的狗咬人事件,恐怕还有很多。这样的事件,给社会以及公民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最新的统计,2017年全国狂犬病发病数516人,死亡502人,被狗咬伤的就不计其数,很多人被狗咬后还得不到赔偿。

我国的法律非常奇葩,狗咬伤人甚至咬死人,只需赔钱就能了事。相反,毒狗却要被追究刑事与法律责任,要坐牢判刑,被网友戏指“人不如狗”,“狗命贵过人命”。对于毒狗行为,法律认定是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如果损失数额达到较大的,构成犯罪,应当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处罚。

恶狗咬死人赔钱了事,人毒死狗却要到牢里蹲三年,看来人狗颠倒了

所以,只要是毒狗行为,伤害了狗的,即使不判刑坐牢,也要治安拘留,限制其人身自由。而对于养狗者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纵狗伤人,依法必须负法律责任。但现在真正的问题是有法未依,违法未究,法律规定未落地,成了典型的纸老虎,吓不住不文明养狗之人,在客观上成了放纵甚至鼓励不文明养狗现象。

事实上,世界各国对不文明养狗早就追究刑责。2014年重新修订的英国《危险犬类法案》,法案强调狗主人对狗的看护责任。恶犬伤人,狗主人将面临最高刑罚5年的有期徒刑;恶犬伤人致死,狗主人可能面临最高14年的牢狱之灾。在美国,所有的州都通过了各自的《恶犬法案》,明确提出对伤人的恶犬及其主人要严厉处罚,处罚到可以倾家荡产,狗主人不仅要承担罚金,甚至可入狱。

恶狗咬死人赔钱了事,人毒死狗却要到牢里蹲三年,看来人狗颠倒了

只有中国的法律,人狗颠倒,重狗不重人,护狗不护人,狗命狠狠地保护,人命可以随意伤害。自己被狗咬伤了,无人负责,只能自认倒霉。毒狗之后,立马被判刑三年徒刑,这样的法律,这样的判决,如何能体现对人命的尊重?如何能让人从这起司法判决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人命不如狗命,重狗不重人,无论在哪里都是说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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