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單位院內禁止停放無牌照電二輪和超標電三、四輪!

通告

轄區各單位:為落實市委、市政府十項整治行動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強城市交通環境治理,保障我區交通道路安全,根據《菏澤市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特通告如下:一、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不騎無牌照二輪電動車、不騎也不乘坐超標或非法運營的三輪、四輪電動車。二、禁止無牌照二輪電動車、超標三輪或四輪電動車進入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三、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帶頭遵守交通法規,不闖紅燈、亂掉頭、逆行,勸說親友遵守相關規定,不騎無牌照二輪電動車,不騎也不乘坐超標或非法運營的三輪、四輪電動車。四、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各社區、各基層組織、做好宣傳,讓廣大市民遵守禁行規定,在市區禁行路段禁止駕駛無牌照二輪電動車、超標三輪或四輪電動車。五、自9月16日開始,區指揮部對轄區各單位電動車治理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對不重視、進度慢、院內仍存放無牌照二輪電動車、超標三輪或四輪電動車的單位進行電視曝光,並上報市指揮部。菏澤市經濟開發區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指揮部2018年9月13日
最新通告!單位院內禁止停放無牌照電二輪和超標電三、四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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