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上班期間突發自身疾病死亡,用人單位需要負什麼責任?

正宗好魚頭9



員工在上班期間,突發自身疾病死亡,如果是在48小時內死亡,可以視同工亡處理。

一、國家政策對工傷的認定,其中有一項:

在工作崗位突發疾病,經搶救治療無效,48小時內死亡的,可視同工亡處理。

★這條是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增加的很人性化的內容。


員工在上班期間,突發自身疾病死亡,主要是死亡的時間,經搶救治療無效,距發病未超過48小時內死亡,應該視同工亡辦理。

二、視同工亡,享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亡一樣的所有福利待遇。

參加社會保險的,由社會保險機構負責支付有關工亡的喪葬費、撫卹金、遺屬生活補助費等工亡福利待遇。

逝者社會保險養老金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


三、未參加社會保險的,由用人單位負責上列工亡福利待遇。


z山海


應該算工傷,看你企業有沒有為該職工交納工傷險,如果交了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取,如果未參加保險,則有企業來承擔賠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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