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本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刘德华送达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但其至今未能履行,未申报财产。
执行案号:(2015)天执字第1034号
失信被执行人:刘德华
性别:男
年龄:70
住址:耒阳市遥田镇石盐山村9组
身份证号:430481********1658
执行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偿还欠款2 273 55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长期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0731 - 8589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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