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田润新城无证预售收取“意向金”

中国企业网讯:近日,开封市通许县的黄女士来电向本网反映,称通许县田润新城所建楼盘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公开认筹排号收取购房者“意向金”,她现在不想买房了售楼处却迟迟不给退款。


通许县田润新城无证预售收取“意向金”


田润新城宣传资料

田润新城宣传资料显示:田润新城项目位于通许县咸平大道与富民路交汇处北300米,占地约90亩,建筑面积约13.3万平方,由田润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项目共由21栋电梯洋房、2栋高层住宅、1栋会所及东西边的沿街商铺组成。

项目无预售证违规认筹排号 交一万抵三万涉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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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润新城展示中心

根据黄女士的情况反映,本网来到位于通许县解放路与人民路交汇处的田润新城展示中心,该中心销售人员介绍称:田润新城一期项目共7栋楼,分两次开盘,首次开盘最迟即本月(9月)底。目前在认筹排号的是2#、3#、16#、21#楼。其中,16#、21#楼预计今年10月份封顶,明年十月一前交房;2#、3#楼到2020年能交房。

“房子五证齐全吗?”

“有四个证了,还没有预售证。不过,现在交钱认筹先排个号,到时候等预售证下来开盘买房都享有优惠。”


通许县田润新城无证预售收取“意向金”


田润新城项目沙盘

当本网问及怎么个认筹排号法时,该销售人员称:“140平以下的,现交1万排号,买房时可享1万抵3万优惠;140平以上的,交2万可抵5万。现在交钱排号,开盘时既能优先选购房子,同时又享购房抵扣优惠,两全其美的事情。”

然而,事情真像该销售人员所说的这样吗?本网通过查询国家政策法规得知,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对外销售,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的行为,本就属于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通许县田润新城无证预售收取“意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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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润新城认筹广告

有房地产市场专家还提醒到:“尽管开发商均承诺,‘认筹诚意金’可无条件无息退还,但这实际是一种无偿占用消费者资金的“融资方式”。按照法律,任何非金融机构都不能吸收公众资金,开发商如果大量收取‘认筹诚意金’就涉嫌非法集资。此外,对于这些‘认筹诚意金’,政府及其他机构并无任何监管措施。一旦项目出现问题,开发商卷款而逃,受损失的就是购房者本人。”

销售宣称房管局领导是股东 媒体向主管部门反映无回复

见本网对该项目还在犹豫考虑,该销售人员对本网又神秘地讲到:“其实预售证、房产证你都不用考虑,我们的王总就是房管局的领导,在项目入得都有股。”

当本网表示质疑销售人员所言真假时,该销售人员则坚称:“这你请去问了,我们售楼处的人都知道。只不过王总平常不怎么来,有事才来。”稍后,本网也从其他销售人员口中证实了这一消息。

随后,本网向通许县房管局反映了田润新城项目无证认筹排号收取意向金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通许县房管局一负责人表示会派人去核实后,至今再无回复。

部委省厅严查房地产违规乱象 公职人员参股房地产已属违法

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的相关国家政策法规。


通许县田润新城无证预售收取“意向金”


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官网截图

早在2010年4月,国家住建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已明确规定;今年6月28日,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里再次重申;7月9日,河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将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该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此外,为保证公职人员执行公务的廉洁性,我国法律对在职公职人员的经商行为绝对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通许县田润新城项目无证公开认筹排号违规销售行为显而易见,相信主管部门会对其依法查处;而通许县房管局有无王姓领导参股项目开发不得而知,还待纪委等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落实。关于此事,本网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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