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别误上“黑名单”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通过官网发布了《关于修改的通知》,修改后的管理细则自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细则加强了证券公司的推荐责任,明确了主承销商的报送责任,完善了自律处罚体系。这样可以确保网下投资者的质量,减少不符合规定的投资者参与网下申报。同时调整黑名单制度,确保“打新”更有秩序。

小心!别误上“黑名单”

打新股

何谓“网下打新”?

“网下打新”,又叫作“网下申购”,就是不通过证券交易所的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申购,此申购一般对大资金大机构进行。

一般来说一个新股发行,网上和网下新股配售比例是4∶6,也就是说如果某只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网上配售额度是40%。网下配售(机构和大客户)额度是60%。

能参与网下打新资格的投资者分为三类:

A类:公募基金、社保基金

B类:企业年金、保险

C类:个人、私募基金

获配比例:A>B>C,获配数量:A>B>C,即使是网下打新也分三六九等的。公募和社保优先,企业年金和保险次之,最后是私募基金和个人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认购及处理

小心!别误上“黑名单”

网下打新流程

协会备案:参与打新的投资者通过推荐券商把信息报送至中证协,中证协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也会留存,未来提交材料条件合格后入围。

询价缴款:投资者通过在沪深交易所官网进行询价,而后沪深证券交易所网站发行公告,纰漏询价成功的投资者,最后投资者进行申购,申购成功后1个工作日缴款。

违规报送:投资者网下打新结束后,主承销券商查询违规投资者,例如投资者是否存在提供有效报价但未申购、未按时缴款等违规行为,并向中证协进行报送。

进行处理(警告或上黑名单):中证协整理主承销券商报送的违规情况,判定是否对投资者进行警告或上“黑名单”,最后将处理结果发送给推荐券商和投资者,并将违规信息在协会官网公布。

注意!这些情形可能上黑名单

此次证券业协会修订完善规则,主要是明确网下申购的“黑名单”制度。过去网下打新需要预缴款,现在不用预缴款打新,这就导致很多问题,对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有很大可能会被协会列入“黑名单”,投资者需要特别注意:

1、“提供有效报价但未进行申购”或“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

2、缴纳申购款但因过失导致申购无效的(例如缴款时填错收款人信息,缴款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等情况)。

3、因其他自身原因造成违规的(包括出差、出国、乘坐飞机、工作失误、电脑故障、一般疾病等情况)。

4、因第三方原因(证券公司原因、银行原因、网络故障、停电等)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造成违规的需要出具相应证明文件可免责,否则进行警示或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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