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時候的總理衙門是做什麼用的?

在影視作品中我們常常能聽到晚清政府的一個機構——總理衙門,聽上去十分的威武霸氣,那麼總理衙門到底是做什麼用的呢?其實最初的總理衙門就相當於是現在的外交部。

晚清時候的總理衙門是做什麼用的?

總理衙門

在鴉片戰爭之前,中國根本就沒有外交機構,所有的對外交涉事務都是兩廣總督負責的,所以說兩廣總督在當時的權利真的很大。然而第二次鴉片戰爭之後,清政府尊嚴盡失,中國也淪為半殖民地國家,這個時候國家的禮部、理藩院等機構已經無法勝任與外國交涉外交的事務,已是清政府在1860年設立了扶夷局(被打成這個樣子還以為自己是天朝,外國人是蠻夷,也是讓人服氣),負責一應外交事務。而在《北京條約》簽訂之後,外國列強為了更有效的控制清政府,紛紛要求在清政府中央設立專門的外交機構。在此背景下,咸豐皇帝同意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總理衙門了。總理衙門設立之初是打算作為一個臨時機構而存在的,結果這一存在,便存在了四十年。

晚清時候的總理衙門是做什麼用的?

總理衙門首任總領大臣恭親王奕訢

最開始總理衙門只是負責外交與商務工作,沒有太大的實權。但是隨著外國列強在國內勢力越來越大,加上洋務運動的展開,使之管理範圍越來越大最終總攬了練兵、籌餉、海防、稅務、購買軍火、開設工廠、開辦路礦電報、興辦學校、派遣留學、考核官吏等各項職責。財政、軍事、教育、交通、礦務等多方面的重要大權均在總理衙門,使其成為了凌駕於吏、禮、戶、兵、刑、工六部之上的決策機關。

當時總理衙門的活動經費都是依靠外國控制的海關來供給,總理衙門內部人員待遇高,升官快,地位也很突出。這也引起了其他衙門的不滿,導致咸豐皇帝不得不站出來解釋:“總理衙門辦的都是外國的事情,自然和別的衙門不同。”

晚清時候的總理衙門是做什麼用的?

總理衙門大臣議事

外國皆稱總理衙門為清政府的“內閣”,而在1901年,清政府與十一國簽訂了《辛丑條約》,根據條約,總理衙門被改名為外務部,班列六部之首。

總理衙門的設立,是清政府從封建王朝向半殖民地轉化的重要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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