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推出社會保險扶貧特惠政策 讓貧困人口全都有「保」

我省推出社會保險扶貧特惠政策 讓貧困人口全都有“保”

每日甘肅網9月14日訊據蘭州日報報道 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日前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社會保險扶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我省將集中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排查和補繳工作,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可進行補繳,確保貧困人口全部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不得降低養老保險代繳標準

《通知》要求,確保貧困人口全部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準確把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代繳範圍,我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扶貧縣市區政府代繳養老保險費,主要對象是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一、二類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縣市區要嚴格按照政策規定認真甄別,不得隨意縮小代繳範圍。嚴格掌握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代繳標準,縣市區在具體落實過程中,不得隨意降低代繳標準。

各地要督促縣市區集中開展一次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排查工作。排查過程中,對距待遇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允許補繳至15年;對60週歲以上沒有參保、沒有領取待遇的老年人,需補繳當地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至60週歲期間的個人參保費用,補繳完成後,從實際補繳費用到賬的次月起按月發放養老金;對沒有參保或個人繳費出現中斷的,應當補繳未參保或中斷年度的費用,補繳的個人繳費不享受政府補貼。

確保貧困人口享受特惠政策

《通知》指出,確保貧困人口全都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確保貧困人口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患病人口全部享受基本醫保相關政策。其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享受基本醫保特惠政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不設起付線、不收押金,合規醫療費用基本醫保報銷比例比普通人群提高5個百分點。主動配合相關部門落實資助貧困人口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和享受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特惠政策。落實醫療機構“先診療後付費”農村貧困人口免收住院押金政策,做好“一站式”即時結報服務工作,確保貧困人口能夠享受到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惠民政策。

保障農民工失業保險待遇

《通知》還明確,積極推動用工方式靈活、流動性大、貧困勞動力相對集中的交通運輸、鐵路、機場、水利、能源等行業建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建立健全工傷保險費率浮動機制,促使企業加強工傷預防;按規定將療效可靠的塵肺病治療藥物列入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將符合醫療診療規範的塵肺病治療技術和手段納入工傷保險金支付範圍。此外,積極探索統一農民合同制工人和城鎮職工失業保險政策,最大限度保障農民合同制工人的失業保險待遇;全面落實失業保險基金支持脫貧攻堅政策,擴大穩崗補貼和技能提升補貼政策享受群體。

養老保險待遇不得手工發放

《通知》指出,全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業務經辦工作要全部納入省集中業務信息系統管理,手工經辦的業務要儘快核實數據信息,審核準確後要全部納入信息系統管理。積極推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銀行直接徵繳,待遇發放通過信息系統直接由銀行發放,不允許手工發放。全省城鄉居民醫保業務經辦,要全部納入省集中城鄉居民醫保結算管理系統,未完成城鎮居民醫保數據信息入庫工作的市州,要儘快制定出工作計劃和時間節點,儘快落實到位,確保全省城鄉居民社保扶貧政策落實到位。蘭州日報全媒體記者趙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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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出臺被徵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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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甘肅網9月14日訊

據蘭州日報報道 9月13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瞭解到,《蘭州市被徵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細則》近日出臺。《實施細則》共28條,對被徵地農民參保原則、參保形式、參保標準、參保資金來源、參保程序、保障機制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重點突出三大改變保障失地農民權益。

科學計算參保資金。原《蘭州市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辦法》以完全失地和部分失地兩種類別籌集參保資金,完全失地按靈活就業人員繳費15年的標準確定參保資金;部分失地按失地比例和農民人均純收入的3至8倍確定參保資金。新出臺的《實施細則》不再劃分完全失地和部分失地,只按失地比例乘以上年度社平工資來確定參保資金,計算方式更加科學貼合實際。

牢固保障資金來源。新出臺的《實施細則》主要明確了“先保後徵”和堅持“誰用地、誰承擔”參保資金的原則,不再按照項目屬性區分國家、省列重大項目,不再實行國家、省列重大項目由省級補貼部分資金,所有徵地項目參保資金全部納入項目概算,參保資金在徵地實施前足額落實到位後才能徵收農民土地,更加有力地保障了被徵地農民參保補貼的落實。

靈活接轉參保方式。新出臺的實施細則明確被徵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不再以失地比例來確定參加養老保險的險種,可以由個人選擇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對個人收入較高的失地農民可以選擇以靈活就業人員方式參加養老保險,提高到齡後享受待遇的標準,更好地保障了被徵地農民的生活。蘭州日報全媒體記者趙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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