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抵扣,个人所得税,会计不注意这5个问题,小心惹麻烦

增值税抵扣,个人所得税,会计不注意这5个问题,小心惹麻烦

1、一般纳税人购买用于企业内部职工食堂的炊具设备,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条规定,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表样见附件),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办理。(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3、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4、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需要每年办理备案手续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规定,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备案。在减免税起止时间内,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条件无变化的,不再履行备案手续。企业享受其他优惠事项,应当每年履行备案手续。企业同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或者某项税收优惠需要分不同项目核算的,应当分别备案。

主要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减免项目,以及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额等优惠事项。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5、拆迁补偿款购置房屋,需要缴纳契税吗?

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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