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小黃車''更名之痛:被訴侵權,商標難註冊

2017年5月17日,拜克洛克公司宣佈將共享單車ofo更名為ofo小黃車,創始人稱此次更名是注意到用戶在日常使用中以“ofo小黃車”稱呼他們,為了尊重用戶、融入用戶,拜克洛克公司希望使“ofo小黃車“成為品牌的唯一標識。

''ofo小黃車''更名之痛:被訴侵權,商標難註冊

滿懷對未來的憧憬更名''ofo小黃車'',但是自更名起''小黃車''便攤上事了...

2017年7月底,距離更名不滿2個月時間,數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狀訴拜克洛克公司商標侵權,索賠300餘萬元。

數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稱其擁有第17541750號,9類和第17541835號,38類“小黃車”註冊商標,被告大量使用“ofo小黃車”“小黃車”宣傳廣告且註冊商標的行為,侵犯了其註冊商標專用權。

''ofo小黃車''更名之痛:被訴侵權,商標難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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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圖,數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早在2015年就提出申請第9類和38類“小黃車”商標,並於2016年9月21日核准註冊。

而據高沃小知在商標局網站查詢,拜克洛克公司當時並沒有佈局“小黃車” 任何商標。

商標申請遇駁回,複審不成功

更名兩個月就被起訴商標侵權,拜克洛克公司並沒有吸取教訓立即保護更改後的品牌名。而是更名一年半後——2016年11月,才想到佈局“OFO小黃車”相關商標。

''ofo小黃車''更名之痛:被訴侵權,商標難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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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高沃小知查詢,拜克洛克公司於2017年11月才提出第22501647號,9類涉及其核心業務的“小黃車”商標註冊請求。

由於之前已經有第9類在先註冊近似商標,商標局駁回了拜克洛克公司的註冊請求。

拜克洛克公司不服商標被駁回,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複審請求。

2018年6月29日,商評委認定,訴爭商標與兩引證商標——第17541750號“小黃車”商標、第18798383號“小黃車”商標,均為文字“小黃車”,構成近似商標,最終,商評委做出訴爭商標在複審商品上的註冊申請予以駁回的決定。

''ofo小黃車''更名之痛:被訴侵權,商標難註冊

對於商評委作出的上述決定,拜克洛克公司不服,隨後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稱:拜克洛克公司已經對兩件引證商標提起了無效申請,拜克洛克公司有理由相信引證商標將被宣告無效。鑑於引證商標狀態不穩定,拜克洛克公司申請對本案暫緩審查或中止審查,待商評委對引證商標的權利狀態作出判定後再做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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