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小黄车''更名之痛:被诉侵权,商标难注册

2017年5月17日,拜克洛克公司宣布将共享单车ofo更名为ofo小黄车,创始人称此次更名是注意到用户在日常使用中以“ofo小黄车”称呼他们,为了尊重用户、融入用户,拜克洛克公司希望使“ofo小黄车“成为品牌的唯一标识。

''ofo小黄车''更名之痛:被诉侵权,商标难注册

满怀对未来的憧憬更名''ofo小黄车'',但是自更名起''小黄车''便摊上事了...

2017年7月底,距离更名不满2个月时间,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状诉拜克洛克公司商标侵权,索赔300余万元。

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称其拥有第17541750号,9类和第17541835号,38类“小黄车”注册商标,被告大量使用“ofo小黄车”“小黄车”宣传广告且注册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ofo小黄车''更名之痛:被诉侵权,商标难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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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早在2015年就提出申请第9类和38类“小黄车”商标,并于2016年9月21日核准注册。

而据高沃小知在商标局网站查询,拜克洛克公司当时并没有布局“小黄车” 任何商标。

商标申请遇驳回,复审不成功

更名两个月就被起诉商标侵权,拜克洛克公司并没有吸取教训立即保护更改后的品牌名。而是更名一年半后——2016年11月,才想到布局“OFO小黄车”相关商标。

''ofo小黄车''更名之痛:被诉侵权,商标难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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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高沃小知查询,拜克洛克公司于2017年11月才提出第22501647号,9类涉及其核心业务的“小黄车”商标注册请求。

由于之前已经有第9类在先注册近似商标,商标局驳回了拜克洛克公司的注册请求。

拜克洛克公司不服商标被驳回,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2018年6月29日,商评委认定,诉争商标与两引证商标——第17541750号“小黄车”商标、第18798383号“小黄车”商标,均为文字“小黄车”,构成近似商标,最终,商评委做出诉争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的决定。

''ofo小黄车''更名之痛:被诉侵权,商标难注册

对于商评委作出的上述决定,拜克洛克公司不服,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称:拜克洛克公司已经对两件引证商标提起了无效申请,拜克洛克公司有理由相信引证商标将被宣告无效。鉴于引证商标状态不稳定,拜克洛克公司申请对本案暂缓审查或中止审查,待商评委对引证商标的权利状态作出判定后再做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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