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邊打工的時候,和老公認識,他人很老實,跟著他雖然不能讓我大富大貴,但是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我感覺非常踏實,早年,他父母去世,在城裡就給他留下了一套小房子,這些人他一直是一個人生活。
當我回家把情況跟父母說了以後,父母百般不同意,死活不讓我嫁給他,後來也是我以死相逼,父母最終同意,但是他們有一個要求,就是要拿三十萬的彩禮錢,他們才肯同意我嫁給他。
後來,我告訴他之後,他什麼話都沒說,隔了一週左右的時候,拿了三十萬就給父母,拿到錢的時候,父母笑得很開心,直誇我嫁得好,我當時就有一種我是抱來的感覺,不是親生的,前邊不讓我嫁,看到錢之後又說我嫁的好。
婚禮辦完半個月之後,我才知道老公是把父母唯一留給他的小房子賣掉了東拼西湊才湊夠三十萬,我就想回家跟父母說說,彩禮應該給我一半,哪兒怕一少半也行,現在父母要彩禮不都是給女兒要的嘛。
回去之後,弟弟正在客廳打遊戲,父母屋裡門關著,我走進聽到裡邊父母說:你看這個閨女抱的不錯吧,現在給兒子結婚的錢也有了,下一步,咱們再讓女婿給咱們在城裡買套樓房。咱們帶著兒子搬進去,也過過城裡人的生活。
聽到他們的對話後,我含淚離開,弟弟專心玩兒遊戲,一句話也沒跟我說,也許這就是我最後一次踏進這個家門,那三十萬就當我這些年的撫養費吧。
我再也不要回來了,這樣的父母,不要也罷,朋友們,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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