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影响儿子处对象 “乖乖”履行三万三

“别人一打听我家的情况,就都不给儿子介绍对象了,这‘老赖’再也不能当了!”9月5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闫某顶不住压力,主动履行了3.3万元执行款后,发出了由衷地感叹。

2010年2月,被告闫某因做生息周转资金向原告刘某借款2.3万元,并约定了利息。还款日到期后,原告刘某因多次讨要未果,双方形成诉讼。2014年6月,法院判决被告闫某偿还原告刘某借款2.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闫某未如期履行。

执行立案后,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闫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闫某得知自己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不但未及时履行,反而存在侥幸心理,长年在外故意躲避执行。期间干警先后多次上门对其进行突击,但均未能见到本人。为此,该院将被执行人闫某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在其家门口周围、集镇等人口聚集地,张贴失信被执行人闫某大头贴、悬赏公告以及敦促执行公告等,同时广泛开展打击拒执犯罪普法宣传活动,但被执行人闫某仍未现身,也未履行判决义务。“本来想能躲一天算一天,没想到竟影响了孩子,真后悔啊!”9月5日,被执行人闫某主动来到法院协商执行事宜。原来,其儿子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按照当地习俗,本应有人上门提亲,可其家却长时间无人登门,当其托人给儿子介绍对象时,才知道原来是因为自己“老赖”身份所致,遂决定尽快履行。当日,被执行人闫某成功与刘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了执行款3.3万元,案件圆满执结。(黄宪伟 李太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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