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的全進了「黑名單」,住建委對10物企預扣5分?!你怎麼看

哈市住建委物業辦:

被生活報曝光的物企

全部錄入不良信息採集系統

消防存隱患 首批10家物企預扣5分

預扣5分!

生活報記者從哈市住建委物業辦瞭解到,物業辦將所有被生活報曝光的企業全部錄入了物業企業不良信息採集系統,予以預扣分並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如企業整改不及時,預扣分則變為實際扣分。

如該企業在本年度出現嚴重不良行為,或者累計扣分達到不合格,將被取消今年的物業項目評優資格,並且一年內不得接新的物業項目,有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小區業主委員會有權對該物業解聘,並且三年內不得再從事物業企業經營。

存在消防安全隱患

10家物企均被預扣5分

據哈市住建委物業辦相關負責人介紹,納入評分系統的物業企業年初時都是100分,如果企業被投訴、被媒體負面報道、在檢查中發現問題,就會予以扣分,如果企業出現棄管等嚴重失信行為,評分將一次清零。

自生活報9月4日開始關注居民住宅小區內消防隱患後,目前物業辦已經收集了35家企業的不良信息,並對首批10家企業予以預扣分。“這10家企業確實都存在消防安全隱患,被省級媒體曝光負面新聞,同一事件預扣5分。如果物業企業整改及時、整改效果好,這5分可以加回來,但如果物業企業沒有及時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就會予以正式扣分。”

該負責人表示,在扣分時物業辦會判斷這是物業企業的一時失察,還是企業從根本上不作為造成的問題。“比如說,生活報連續關注的消防安全隱患問題,如果物業企業能出示曾經告知過業主、上報給相關部門的證據,證明物業企業盡到了應盡的責任,我們也可以不予扣分。

另外,生活報報道的有的小區消防栓內器材丟失、滅火器過期、小區內消防通道被物業封閉或者阻礙,如果該小區已經是消防驗收合格的小區,而物業後期管護不到位,這就算物業管理的硬傷,一樣是予以扣分的。”

業委會可依據物企評分

召開業主大會決定物企去留

據介紹,每年哈市住建委物業辦都會對納入評分系統的物業企業進行總評。90分以上為優秀企業,在參與企業評優、評選示範物業項目時都會予以優先考慮和推薦。如果評分不及格,不但企業會失去評優、評選示範項目的資格,還將在一年以內不得接新的物業項目。

哈市物業辦還將把評分通報給該企業管轄小區的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可以此為依據,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是否辭退該企業。如果物業企業因為棄管等嚴重失信行為,評分被清零,該企業的法人三年內不允許再進入物業行業。

下一步,哈市物業辦將建立更為詳盡的物業企業評分系統,以區物業辦和轄區街道辦為主體,加強對物業企業的日常監管,擴大信用信息採集覆蓋面和及時率,對物業企業實行更為全面的考評。目前該系統聯網工作還在建設中,建設完成後,物業企業和業主均可在網上隨時查詢物業企業的評分情況。

首批10家預扣分企業名單

1—5

黑龍江龍電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龍電花園小區)

哈爾濱嘉澤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盟科涵舍)

哈爾濱百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南棵綠蔭)

哈爾濱地鐵集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地鐵家園)

中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

(中海·雍景熙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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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哈爾濱市熱力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量具小區)

哈爾濱哈電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春江新城)

哈爾濱和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祥和家園)

哈爾濱市鑫遠物業管理公司

(民生尚都)

哈爾濱渤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金瑞林城、龍澤金水尚都小區)

往期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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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消防部門

即日起重拳整治小區內消防隱患

業主遮擋消火栓 封閉消防連廊

最高罰500元 拒不整改將強拆

消火栓被遮擋、消防連廊被封閉,誰來管?有沒有處罰?生活報連日關注居民小區消防安全隱患,生活報官方微信後臺經常有讀者留言提出疑問。11日記者從哈市消防部門獲悉,哈爾濱消防支隊指導制定《關於加強居民小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由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及各區縣消防大隊、公安派出所聯合印發。該通告即日起將陸續在全市居民小區內張貼,業主私自封閉消防連廊、遮擋消火栓等行為,將被處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罰款,拒不整改將被強制清除、拆除。

通告要求

◎居民應自行消除佔用、堵塞、封閉消防連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或其他妨礙安全疏散的違法行為。不能整改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拒不整改的將予以強制清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對於居民自行封閉消防連廊、堵塞佔用消防車道等違法建設行為,將協調相關部門一律予以清理拆除。

◎居民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消防設施、器材,違者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居民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違者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將予以強制清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進行維護管理,及時勸阻和制止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等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對居民進行通告,消除火災隱患。

通告提出

凡發現上述隱患問題,應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有關部門將依法實施處罰。

哈市消防部門還同時發佈了《關於加強單位場所火災防範的通告》,要求各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立即組織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公民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積極撥打“96119”舉報電話或者通過有效途徑,向公安機關舉報。對違反通告內的行為,公安機關及其消防機構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採取強制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生活報記者 黃迎峰 楊雪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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