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学习《禁酒令》

近日,按照最高检、省院关于严格执行《禁酒令》的规定精神,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专门下发文件,对省院的规定组织干警学习讨论。该《禁酒令》共七条,从细、从严、从快的要求干警在工作时间、各类会议期间、考察调研、学习培训和检查指导等时间内,严禁饮酒。对干警的八小时之外,严禁着检察制服饮酒。对可能影响到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绝对禁止饮酒。《禁酒令》还规定了违反纪律的处罚条款。

学习《禁酒令》,是当前该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整治“四风”,树立检察人员良好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今后,该院还将加强督导,对干警执行情况调查追责,对违反规定的除按要求给予纪律处分外还要进行通报批评。(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魏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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