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工商嚴打農村市場「仿冒混淆」行爲

針對農村市場、城鄉接合部等地區市場仿冒混淆行為較為普遍的現象,9月8日,朔州市工商局執法人員主動放棄休息時間,在梅樹旺局長和郝如翔副局長的帶領下,深入農村市場,嚴打“仿冒混淆”行為,重點查處日用、百貨、酒類商品等,切實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朔州工商嚴打農村市場“仿冒混淆”行為

朔州工商嚴打農村市場“仿冒混淆”行為

9月8日上午10時,當執法車輛剛剛駛入福善莊村時,只見路邊停靠著一輛送貨車,正在給一家小賣部送貨,憑著職業的敏感,執法人員感到這輛車上的貨物有問題,立即下車檢查。果不其然,執法人員在車上查獲了與45℃防偽老白汾酒外包裝、裝潢近似的春玉酒業生產的十年陳釀醇柔系列酒12盒。執法人員又在小賣部查獲了與“牛欄山”酒在商品名稱、包裝等十分近似的“午欄山”酒24瓶。隨後,執法人員根據經營者提供的線索,直奔該商品供貨商的庫房所在地,當場查封“午欄山”116箱、“十年陳釀”醇柔系列150箱。

依據新《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工商部門重點查處經營者以下“仿冒混淆”行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力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標識;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社會組織名稱(簡稱)、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或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繫。

在此,朔州市工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日常選購商品時要仔細辨別產品名稱、包裝等,不能貪圖便宜忽略質量,最好到正規門店選購。購物後保存好發票等購物憑證,以便日後發生糾紛及時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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