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上班7年上錯公司?網友:城市套路深,我要回農村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一女子上了7年半竟被告知上錯公司!真是不可思議,還有這種稀奇事兒,真相到底是什麼樣的?讓我們一起往下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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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武漢42歲陳女士敘述,自己是一名單親媽媽,離婚已有11年了,這些年一直都是獨自一人將兒子帶大,目前在一家影樓公司上班已有7年之久了,月薪在3000元左右,而且每月還要交800元社保,以前兒子還小不用上學,生活開銷勉強足夠,但現在兒子長大了需要讀書、培養等費用支出,巨大的經濟壓壓讓陳女士無法承受。

於是在去年3月份,陳女士想工作了7年的公司提出,希望A公司能為其繳納社保的申請,可萬萬沒想到遭到拒絕,並回復“您的工資裡已經包含了500元社保補貼。”陳女士諮詢律師後得知,A公司這樣的做法已經嚴重侵害了其應有的合法權利,她能以公司不予繳納社保為由提出辭職,並要求A公司給予相信經濟補償金。今年5月份陳女士辭職了,並將該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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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希望陳女士能夠提供勞動關係證明才能判決,可她手裡根本就沒有任何勞動合同證據,陳女士之前簽完合同公司就沒收了,並且沒有任何蓋章,但陳女士的律師稱可以通過每月收到的工資支付單位名明細來當作證據,一切都看來陳女士都勝券在握時,突然A公司拿出來一份勞動合同,這讓劇情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合同上清楚的簽有陳女士的名字,並上面竟是B公司的蓋章!什麼?難道這7年來一直陳女士一直都是在B公司上班?現在告錯人了?如果真是這樣陳女士不僅無法得到任何經濟補償,而且又要重新再走一遍麻煩的法律程序,經過深入調查後發現,原來真相是這樣的,雖然表面上說是兩家公司,但是公司經營業務和內部人事及財務人員都是共用的,這足以完全推翻A公司的辯詞,原來公司從一開始公司就在給陳女士下套!隨後法院判陳女士勝訴,A公司表示不服提出上訴,之後一審維持原判,一年後A公司仍然不服又上訴至當地中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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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最終鬧大了,驚動到A公司高層領導後,領導表示自己才剛知道被告了,並主動找到法官同,表示願意支付陳女士所有經濟補償共計5.6萬元,其實這一切的背後都是公司下屬“玩把戲”所致,想私吞補貼,並非本公司真實意圖。各位網友對此事有什麼看法?還有在下方留言評論。@廣東網友:城市套路深,我要回農村。

@福建網友:這樣的公司趁早倒閉吧,儘快嚴查到底還有多少員工同樣被坑。

@湖南網友:我也遇到同樣的情況,但是上訴了一年了到現在一點消息都沒有,實在耗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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