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設計師的工作經驗到底有多重要?

作為一名程序員,在這一行摸爬滾打也有四五年。當然這四五年也是有水分的。16年從大學畢業,迄今為止工作已有快兩年的時間了。四五年的經驗也是從還未畢業的時候開始算的。因為我大學學的是計算機專業,在大二的時候開始自學網站製作。也就是從那時候起正式進入了碼農的行業。

近在考慮換工作,自己的簡歷上是寫兩年的工作經驗還是寫四年多的工作經驗。寫2年吧,自己先前的那幾年就相當於為零了。寫4年吧,但是實際工作只有2年,反而有作假的嫌疑。這倒是成立一個比較棘手的問題。

程序員的工作經驗到底有多重要?

現在這個社會,就是這麼無情吧,沒有工作經驗就好像沒法找到一個好一點的工作。但誰又一開始就擁有熟練的工作經驗,你說大學就是一個學習工作經驗的地方,但很多地方它是不一樣的,大學被說成是象牙塔,也不是沒有道理的。當你在大學裡生活的太久了,你就會覺得這個世界就是你眼睛看到的那樣,但當你出身社會,你才知道,你就是個白痴。

工作經驗真的很重要嗎?其實我個人覺的工作經驗的重要性並沒有我們所期望的那麼高。其中我想通過以下幾點來進行說明。

程序員的工作經驗到底有多重要?

第一點 經驗是從工作中來的

公司是有其自己的業務和產品的,每個公司都是這樣對外宣稱的。這些是每個公司對外介紹自己最值得驕傲的地方,也是使自己不同於其他公司的殺手鐧。即使都是外包公司“那我們的外包模式和針對的行業也是不同的,我們有自己的特色”每個公司都在盡最大努力來使自己變得這麼個性。

那麼好,再回到工作經驗上來。我們都知道,工作經驗都是在工作中來的,不在這個公司中工作,對於這個公司來說何談工作經驗呢。先前的工作經驗呢?我覺的先前的工作經驗是屬於上一個公司的,隨著你的離職,經驗也就留在了上家公司了。它是不適用於其他公司的。因為每個公司的業務和產品都是不同的,這點我們在上面說過了。那從上一份工作中帶來的工作經驗有多少是能應用到下個公司中的呢?

有的公司在招聘信息中要求 1-2 年的工作經驗,有的公司甚至要求 3-5 年甚至 7-8 年等等。其實真正能帶給公司的要遠遠小於所要求的。我相信公司也是認同這一點的。對於一個工作 3-5 年的應聘者來說,公司是不會認為他(她)的經驗是符合他們公司的要求的。如果公司認為應聘者的 3-5 年的工作經驗完全帶給公司的也是 3-5 年,也就是說這 3-5 年完全符合公司的要求。那麼這個公司豈不是認為自己和應聘者的上一個公司完全相同了嗎?除非這個應聘者在上一個公司中默默的為這個公司工作了 3-5 年的時間,否則在這兩個公司之間的工作經驗又是如何畫上等於號的呢?

那有的公司就說了,我們要求的 3-5 年的工作經驗其實就是看你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於一個程序員來說可以認為是對編程的熟練程度,對編程思維的反映。這樣說來,公司所要求的工作經驗只是作為一個參考,它的實際作用是低於公司對它的期待值的。

程序員的工作經驗到底有多重要?

第二點 工作經驗中存在很大的水分

3 年或 5 年工作經驗,其中包含的真的是 3 年或者是 5 年嗎?我們來舉這樣的一種情況,其中會涉及到我自己,用上面說的關於編程的思維來討論。

我是在上學期間開始學習編程。有的同事是在工作中開始接觸編程。而我的工作時間為2年,這個同事的工作時間是 3 年。可以這樣認為,我的工作經驗是 2 年,那個同事的工作經驗是 3 年。但是在這裡有一點需要注意,同事的 3 年工作經驗其中是包括那1年甚至更久的學習時間的。而我卻是將這個學習的過程放到了學校裡。如果說公司是認同同事的3年的工作經驗。那公司是不是也必須承認其實我是4年的工作經驗。

好,我們繼續向下討論。既然公司將工作經驗作為參考,主要看的是你的編程思維。這個編程思維——從第一點我們可以看出——是和公司的相應的業務沒有關係的,最起碼我認為公司是認可的。既然和業務沒有關係,但就編程來說,我是用 4 年的時間鍛鍊的編程思維,那同事是3年的時間,公司是不是更應該傾向於我的4年的經驗?

接下來我們繼續說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樣,這裡的解決問題的能力是和業務問題和公司的產品問題沒有直接關係的。那我們就可以認為這裡的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只是對於編程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解決的能力。但就程序來說的話,我用了 4 年的時間,而那個同事用了 3 年的時間。那我遇到的問題肯定要較廣泛一些,所以我的解決問題的能力是不是也更強一些?

程序員的工作經驗到底有多重要?

第三點 經驗不等於能力

經驗和能力是成正比嗎?在我看來答案是否定的。甚至有時候是成反比的。假如你在公司工作了 3 年,但是這 3 年都在重複著相似的勞動,如果不去拓展你自己的能力,這項勞動就會阻礙你自身的提升。即使你在重複幾年,依然如此。

很多公司的管理者都希望自己的“小弟”是“懂事的”。說出的話有人聽才能體現一個領導者的權威。告訴你要這樣做就得這樣去實現。但是,一個程序員應該是’創造者‘而不單單是一個’建造者‘。成為別人口中的“搬磚工”。這就需要程序員有發散的思維,去突破當下的模式。然而很多的時候我們的經驗卻在束縛著我們。

雖然有的領導每天在吶喊著,讓我們要敢於打破思維定式,敢於創新。但是他是很難接受不同於自己的觀點的。尤其是和自己的觀點完全相反的意見,那意味著是對自己的一種否定。這時你的經驗會告訴你還是按照原先的模式繼續進行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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