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法律賦予的「新武器」

實行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增設臨時限量值和臨時檢驗方法制度,增設生產經營者自查制度,增設責任約談制度,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賦予監督管理部門很多“新武器”。對於監督管理部門來說,必須行使好法律賦予的職權,履行好保證公眾食品安全的職責。食品生產經營者以及消費者對監督管理者的責任和職能也需要有所瞭解,這不僅對深入瞭解自身需要遵守的規範有幫助,也有利於對食品安全實行全方位的社會監督。

一、監督管理部門有哪些工作內容?

1.監督執法

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要全面系統,更要有所側重。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部門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結果和食品安全狀況等,確定監督管理的重點、方式和頻次,實施風險分級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須組織本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農業行政等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向社會公佈並組織實施。

2.處理食品安全事故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接到報告的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立即會同同級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查清事故性質和原因,認定事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除了查明事故單位的責任,還應當查明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部門、食品檢驗機構、認證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責任。

調查的同時,要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人員;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並立即進行檢驗;對確認屬於被汙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封存被汙染的食品相關產品,並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另外,做好信息發佈工作也十分重要。

3.建立信用檔案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將其作為實行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的重要措施。

4.受理諮詢、舉報

食品安全是個社會工程,需要依靠群眾的力量來發現身邊的違法犯罪行為。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鼓勵每一個消費者舉報身邊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為了打開消費者的舉報、維權通道,新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等部門須公佈本部門的電子郵件地址或者電話,接受諮詢、投訴、舉報。

5.信息發佈與宣傳引導

當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信息及時、暢通的發佈是防止事故擴大的有力手段。同時,食品安全信息也是消費者關心的頭等大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散佈虛假食品安全信息。

二、監管部門和人員需要遵守哪些規範?

監管部門是食品安全的把關人,因此法律中對於從業人員的資質和能力也有明確要求。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執法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專業知識與執法能力等的培訓,並組織考核。不具備相應知識和能力的,不得從事食品安全執法工作。

三、監管部門和人員違反規定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預防、發現、解決、通報食品安全問題和食品安全事故,是監督管理者的職責和使命。假如監督管理者沒能完成法律賦予的責任和義務,相關責任人也將面臨相應處罰。另外,假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等部門在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過程中,違法實施檢查、強制等執法措施,給生產經營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也將依法被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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