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醫院開藥能否到基層醫院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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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於安全考慮,我們醫院是一律不允許注射劑帶出本院使用,除非到醫務科備案後,酌情考慮。

我剛工作時,就聽說了一起醫療悲劇。一位部隊的團級幹部,來我們醫院開具了抗生素處方,由於部隊裡有事,就把藥帶回部隊,找自己部隊的醫務工作者幫忙掛點滴。

掛上點滴後,護士去忙別的事了。期間患者出現了藥物過敏性休克,未及時察覺,等送到我們醫院搶救時,已經太晚了,變成了植物人。在重症監護室住了半年,未甦醒。

一起讓人唏噓的悲劇。那位團級幹部才三十幾歲,他的人生還充滿無限可能,唉!


百味草廬


風險無處不在,卻是人命關天。

有些上級醫院醫生,開了藥讓病人回去當地醫院衛生院注射,儘管方便了病人,卻是極不負責任的做法。一旦出事難免互相推諉,互相扯皮,更加讓基層醫院衛生院鉅額賠償。

藥物經過病人的各種各樣的運輸、儲藏、保管方式下有的過期了、有的變質了、有的失效有毒……都很難說。讓基層醫院衛生院承擔這些不確定性因素,很不妥當。有的藥物不經意間給病家暴曬了、淋雨潮溼了,都可以變質致命。

有些跨學科跨專業的醫生,喜歡開“輸液單”給病家,而廢紙上的“處方單”各種錯漏百出。為了給自己免責,通常自己不簽名以示負責。精明的上級醫生會大體上介紹幾種主要用藥,還標註“請根據病情變化具體救治”。

作為上級醫生出具“處方單”,病人會一字不差地進行“落實”。經常有缺藥的時候,咋辦呢?這就為難了基層醫生了。而且另外一種風險是病情變化。在上級醫院用得好好的藥,下來基層時由於病情加重而效果不同,甚至加速惡化。

一些基層護理人員為了各種需求為自己的親朋好友提供救治疾病輸“營養藥”的脫離醫生工作。收攬的很多,卻不懂得規避風險很不值得。自己有專業技能免費無償義務幫家人輸液是很好,問題是沒有醫囑執行用藥,一旦發生意外估計就麻煩了。

一個老婦女惡性腫瘤晚期,經大醫院宣佈死刑。家人帶回去輸白蛋白據說只是為了盡孝,幾經哀求診所醫生輸注自備的白蛋白。一切不良反應包括癌症擴散包括人命損失一概與診所醫生無關。然後,病人死了,然後診所醫生被訛詐了幾百萬。

在訛詐、碰瓷、醫鬧醫暴最時尚的當前,醫院和醫生、護士誰都會斷然拒絕注射外購藥物自備藥物。


腦力王子範知旭


從安全角度講最好不要這樣做,不論是上級醫院還是下級醫院為了減少責任風險,一般也不建議這樣做,注射藥物相對於口服藥物有一定風險,比如過敏性休克等,嚴重時可出現生命危險,一旦出現醫療事故,那必定會引起醫療糾紛。

但是現在在有的地方可以這麼做,在分級診療、醫聯體的政策引導下,如上級醫院和下級醫院屬於同一醫聯體單位的時候,可以通過雙向轉診從大醫院開藥帶回基層醫院使用。




張醫生醫聊


明確回答:不能打!

原因有一下幾點:

1.出現問題,容易互相推諉。

如果到基層去打,出現問題,應該誰來負責?

2.基層也不願意承擔不屬於自己的責任。

我曾經遇到一件事,病人帶了“葛根素”讓我打,因為是街坊鄰居,沒法拒絕,給他輸了液,輸了半瓶,出現“心慌、胸悶、大汗淋漓……”

我按“過敏性休克”搶救了半天,最後幸虧沒事,結果後來別人都說,我給病人輸液出問題了……

真是得不償失!

3.病人病情是不斷變化的,醫護人員沒法觀察,達不到治療效果!

總之,大醫院開藥去基層去打,打是非常容易的,但現在沒有人這麼幹,萬一出了問題,不好解決!


飛天一劍


你提出的問題很好,一般來說因責任事故重大,基層醫生是都不願意冒險加工的。無非是特種情況下,通過患者家屬協商允許,並對特種藥物從重新過敏試驗,還必須要有病歷.處方齊全,藥品效期等方可施行。


舊山不老松


不論大醫院開藥到基層醫院去注射,還是基層醫院開藥去大醫院注射都是不允許的。有人說是藥回扣,還是藥的利潤,都不是。這是個責任問題。一是注射醫院不知道藥的來歷,二是不知道藥在什麼環境下儲存的,三是一旦出事後責任問題。所以只能是在哪裡拿藥在哪裡注射。要的來歷在處理醫療糾紛中,起到至關重要作用。另外藥的儲存有時在藥的過敏也是重要的關節。最關鍵是一旦出現問題,責任界定出現糾紛,在處理醫療事故時出現扯皮。


岱下明珠天平湖畔153


應該是絕對不可以!因為醫院不知道藥物,包括輸液器械的攜帶運輸過程。這也是在醫院必須護士到藥房取藥的原因。外院的藥在運輸過程中一旦出現問題,後果不堪設想。比如藥物受到汙染,該低溫運輸的沒低溫,都是危險的。至於被惡意調包,調換,就更嚴重了。所以一個對患者負責任的醫院,絕不會使用外院的藥給患者注射!


天涼好個秋0960


開放以前,行。現在恐怕不行。因為除了診斷費,還有注射費、輸液費,不能外流。各行各業都講效益,醫院更不列外。


郗金民新號


應該這樣問,基層醫院開的藥能否到大醫院去用?


實打實lwy


藥品回扣給大醫院大夫?不良反應出事兒算基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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