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校園文化里的「鄙視鏈」:爲什麼書呆子不受歡迎

美國紐約時報在近期一篇文章“Nerd vs. Jock”中,談到了美國校園文化裡的鄙視鏈:Nerd和Jock這兩個標籤,在美國校園文化裡經常被用來描述兩種截然相反的人。Nerd是那些可能對某一知識領域非常在行,但缺乏社交能力、內向害羞的“書呆子”。Jock則是擅長體育,外向而自大,憑著自己體格強壯或人緣好,喜歡欺負別人的“運動員”。

紐約時報文章表示:在美國校園尤其是美國高中的“鄙視鏈”中,除了上述兩個標籤之外,還有以下角色:

Cheerleader:通常為女性,外表迷人,但缺乏內涵,常常與jock被視為一對。

Poser:喜歡模仿人緣好的人,為了融入集體願意做任何事。

Emo/Goth:喜歡穿黑色、迷戀哥特等暗黑亞文化、成天擺出一幅“抑鬱”模樣、認為自己與眾不同。

Preps:來自富裕家庭、穿著精緻,將來可能考入名牌大學成為社會中上階層的學生。

Loner:沒有朋友的邊緣人物。

紐約時報指出,這些標籤大多都是對不同個體過於簡單且不準確的概括。比如,拉拉隊員從事的是一種強度高、難度大,也很危險的運動,把她們簡單地概括為空洞的花瓶更多體現了對女性的偏見。除此之外類似的偏見或刻板印象還有:亞裔男性往往被貼上“Nerd”標籤。在大學招生系統中,他們常常因此被置於劣勢。例如近期哈佛大學被披露在申請人的“個性”評估上一直對亞裔申請人打出低於其他族裔申請人的評分。在“積極人格”、親善力、勇敢、善良和“廣受尊敬”等性格特質上,“只會讀書”、“不善交際”的亞裔學霸難以獲得哈佛招生人員的青睞。

紐約時報另一篇觀點文章“Jocks Rule, Nerds Drool”認為,傳統的nerd形象正在被推翻。他們憑藉自身的聰明的才智和獨特的優勢,從學生時代的弱勢上升成為了以科技驅動的經濟市場中的贏家,例如馬克·扎克伯格、埃隆·馬斯克等。儘管如此,跟多書呆子或者學霸在學生時代由於處在鄙視鏈的底端,不可避免地留下心理陰影。這也可能成為部分成功的nerd成年後沒有用正確的方式施展自己的力量的原因之一。

關於科技業大佬對書呆子現象的描述和見解可閱讀保羅·格雷厄姆所著《黑客與畫家》一書。格雷厄姆為硅谷著名創業孵化器Y-Combinator創始人,程序員、博客和技術作家,擁有哈佛大學應用科學(計算機方向)博士學位,並在羅德島設計學院和佛羅倫薩繪畫藝術學院學習過繪畫。格雷厄姆本人在學生時代也是個書呆子,他在書中從親身經歷探討了包括“書呆子”在內的很多問題。本書第一章“為什麼書呆子不受歡迎”,向讀者介紹了美國校園等級文化或者鄙視鏈現象,並從一個善於獨立思考的書呆子或者天才的角度分析這種文化現象發生的內在動因。以下內容源自《黑客與畫家》第一章,供讀者參考:

美國校園文化裡的“鄙視鏈”:為什麼書呆子不受歡迎

為什麼書呆子不受歡迎?

初中時,我和好友裡奇畫了一張學校食堂的餐桌分佈圖,每張桌子都標上了人氣指數。這件事的難度並不高,因為選擇坐在一起吃午飯的人,受矚目程度往往都很接近。我們把所有桌子從A到E分成五等。坐在A桌的人不是校足球隊的成員,就是啦啦隊的成員。而E桌的人好像都有一點輕微的唐氏綜合徵,那時我們管這種症狀叫“弱智”。

我和裡奇在D桌。一般來說,只要你不是外貌猥瑣,這就是你能分到的最低檔次的桌子了。我們把自己的桌子列為D桌,倒不是故意謙虛,而是無法自欺欺人。因為學校裡每個人的級別都是明擺著的,我們想騙自己也騙不了。

我後來認識很多人,讀書的時候都被稱為書呆子。從他們身上我發現,“書呆子”與“高智商”有強烈的正相關關係。而這些人在中學裡都是不受歡迎的學生,你越喜歡讀書,就越不受別人的歡迎,因此“書呆子”和“受歡迎”之間,有一種更強烈的負相關關係。這樣看來,“高智商”似乎導致了你不受歡迎。

為什麼會這樣?要是你眼下還在讀中學,你一定會覺得這個問題很蠢。無可爭議的事實就是,除了這樣以外,似乎很難想象還能有什麼別的結果。但是,的確會出現別樣的情況。比如,在小學裡,聰明的學生就沒有受到排擠。再比如,畢業後踏上社會,聰明也不是一件壞事。而且,據我所知,在大多數國家,事情也沒有如此嚴重。只有在典型的美國中學,做一個聰明的學生才是一件麻煩事,你的日子會很不好過。這究竟為什麼?

解開這個謎的關鍵是把問題換一種提法。為什麼聰明的小孩沒有讓自己變得受歡迎?如果他們真的很聰明,為什麼找不到受歡迎的訣竅呢?他們在標準化測試中表現得這麼好,為什麼就不能在這方面也大獲成功呢?

有一種觀點認為,其他小孩妒忌聰明學生,所以聰明的學生不可能受到歡迎。我倒希望這種解釋是對的。回想起來,要是初中裡真的有人妒忌我,那麼他們一定費了很大力氣才把這種妒忌隱藏得無法發現。而且,在任何情況下,如果聰明真的令他人妒忌,這反而會招來女生。因為女生喜歡被其他男生妒忌的男生。

在我就讀過的學校,聰明根本就是無足輕重的一樣東西。同學們既不看重它,也不唾棄它。如果別的事情都相同,那麼大家還是願意自己變得聰明一點,因為這總比做個笨人好。但是總的來說,智力在大家心裡的分量遠遠不如相貌、魅力和運動能力的分量重。

所以,如果智力本身與“受歡迎”無關,為什麼聰明的小孩一直不受同齡人的歡迎呢?我認為,答案就是他們真的不想讓自己受歡迎。

如果當時有人告訴我這個答案,我一定會嘲笑他。在學校裡不受歡迎,你的日子就很難過,有人甚至因此自殺。所以,要是你跟我說,是我本人不想受歡迎,那就好比你在說,我在沙漠裡快渴死了,卻又不想喝水。別搞錯了,讓自己更受歡迎,這才是我要的。

但是事實上,我並不是那麼強烈地渴望這個。我更想追求的是另一件事情——聰明。這不僅僅意味著在學校得到好成績(雖然某種程度上這也挺重要)。我真正想要的是,能夠設計奇妙的火箭、寫出漂亮的文章、理解編程原理。一句話,我想要做偉大的事情。

那時,我從沒試過將夢想分門別類、一一排序。要是我真做了,就會一眼看出聰明是排在最前面的。如果有人許諾,使我一舉成為全校最受矚目的學生,代價是從此智力平庸(請允許我在這裡自命不凡),我是絕不會答應的。

雖然“書呆子”飽嘗不受歡迎之苦,但是為了解除痛苦而讓他們放棄“聰明”,我想大多數人是不會願意的。對他們來說,平庸的智力是不可忍受的。不過,要是換了別的孩子,情況就不一樣了,大多數人會接受這筆交易。對於很多人來說,這反而是更上一層樓的機會。即使是那些智力排名在前20%的學生(我在這裡假設智力可以測量,那時的人們似乎都相信這一點),誰不願意用30分的成績換來別人的友愛和欽佩?

我認為,這就是問題的根源。“書呆子”的目標具有兩重性。他們毫無疑問想讓自己受歡迎,但是他們更願意讓自己聰明。“受歡迎”並不是你在課後時間隨便做一做就能實現的,尤其是在美國的中學中,在這裡,所有人為了個人魅力都會進行激烈競爭。

文藝復興時期的代表人物阿爾伯蒂有一句名言:“任何一種藝術,不管是否重要,如果你想要在該領域出類拔萃,就必須全身心投入。”我很想知道,世界上是否還有人比美國的中學生在塑造個人魅力方面更加孜孜不倦、精益求精。相比之下,美國海軍的海豹突擊隊成員和神經外科的住院醫生都成了懶漢。他們至少還有假期,有些人甚至還有業餘愛好。但是,一個美國的青少年在醒著的每一分鐘,都在琢磨怎樣才能更受歡迎,一年365天,天天如此。

我並不是說這些青少年有意這樣做。某些人確實是,小小年紀就成為了權謀家,但是大多數人不是。我在這裡真正想要表達的是,青少年每時每刻都想融入群體之中。

舉例來說,青少年往往很關注服飾。他們這樣做並不是有意讓自己贏得大眾,他們的目的只是要穿得好看。但是穿給誰看呢?無非就是其他小孩。同伴的意見成為他們判別事物的標準,這不僅體現在衣著上,還體現在他們做的幾乎每一件事情上,就連走路的姿勢也不例外。所以,他們為了把所有事情“做對”,所付出的任何努力,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實際上都等同於努力在使自己變得更受歡迎。

書呆子沒有認識到這一點。他們沒有認識到“受歡迎”需要付出如此之多的努力。一般來說,對於那些高度困難的領域,只有身處其中的人,才能意識到成功需要不間斷(雖然未必是自覺的)付出。舉例來說,大多數人似乎認為,繪畫能力與生俱來,畫家就像高個子一樣,是天生的。事實上,大多數“會畫”的人,本身就很喜歡畫畫,將許許多多時間投入其中,這就是為什麼他們擅長畫畫的原因。同樣的,受歡迎也不是天生的,而是要你自己做出來的。

美國校園文化裡的“鄙視鏈”:為什麼書呆子不受歡迎

Gateway高中的象棋俱樂部,1981年。左上角的人就是我(格雷厄姆)

書呆子不受歡迎的真正原因,是他們腦子裡想著別的事情。他們的注意力都放在讀書或者觀察世界上面,而不是放在穿衣打扮、開晚會上面。他們就像頭頂一杯水來踢足球,一邊踢球,一邊拼命保持不讓水灑出來。其他人都在一門心思玩足球,遇到這樣的對手,自然能夠毫不費力地擊敗,並且心裡還奇怪,對方怎麼如此無能。

就算書呆子心裡想著變得與其他小孩一樣受歡迎,做起來卻是難上加難。因為那些受歡迎的小孩從小就在琢磨如何受歡迎,打心底裡追求這個。但是,書呆子從小琢磨的卻是如何更聰明,心底裡也是這樣追求的。這都是受父母的影響,書呆子被教導追求正確答案,而受歡迎的小孩被教導討人喜歡。

到目前為止,我一直把“聰明的學生”和“書呆子”當作同義詞,好像它們完全可以換著用。事實上,只有在我上面談到的這種環境中才能這樣使用。所謂“書呆子”,其實只是指這個人的社交技能不夠強。但是,你到底需要多“強”的社交技能,取決於你所處的環境。在普通的美國學校中,成為“強人”的標準高得嚇人(或者至少是十分特別),即使你不是很“呆”的人,相比之下,也只能算是呆子了。

僅有很少的聰明小孩,能夠分配出足夠的心思,去關心如何讓自己受歡迎。他們往往碰巧還具有俊俏的外表、運動員的體格,或者受人矚目的兄弟姐妹。不然的話,你就別無選擇,只能成為書呆子了。這就是為什麼聰明的小孩在青少年時期,比如11歲到17歲,有著一生中最糟的人生經歷。人生的這個時期比其他任何時期更多地受到你的受歡迎程度的影響。

11歲以前,小孩的生活由家長主導,其他孩子的影響有限。孩子們不是不關心小學裡其他同學的想法,但是後者不具有決定性影響。小學畢業以後,這種情形開始發生變化。

到了11歲左右,孩子們逐漸把家庭生活當作尋常事了。他們在同伴中開闢了一個新的世界,並認為那個世界才是重要的,比家裡的世界更重要。實際上,如果他們在家裡與父母發生衝突,反而能在那個新的世界中掙得面子,而他們也確實更在乎那個世界。

但是,問題在於,孩子們自己創造出來的世界是一個非常原始的世界。如果你聽任一群11歲的孩子自行其是,最後就會發生小說《蠅王》中的情景。我同許多美國孩子一樣,在學校裡就被要求閱讀此書。這可能不是巧合,有人可能希望藉此向我們指出,我們這些孩子就是“野蠻人”,我們自己創造的世界是一個殘酷和愚蠢的世界。對當時的我來說,領會這些意思有點太難了。雖然這本書讀起來讓人覺得完全可信,但是我一點兒沒有讀出文字背後的意思。當年,他們還不如直截了當告訴我們,我們這些孩子就是“野蠻人”,我們的世界愚不可及。

要是不受歡迎僅僅意味著不受到關注,書呆子們可能覺得還能忍受。不幸的是,在學校裡不受歡迎等同於被歧視和被欺負。

為什麼會被歧視和欺負?所有現在還在學校裡讀書的人可能會又一次覺得,怎麼會有人問出這麼蠢的問題。怎麼可能會有其他結果呢?當然會有其他結果。一般來說,成年人就不會去欺負書呆子。為什麼小孩子會這樣做呢?

一部分原因是,青少年在心理上還沒有擺脫兒童狀態,許多人都會殘忍地對待他人。他們折磨書呆子的原因就像拔掉一條蜘蛛腿一樣,覺得很好玩。在一個人產生良知之前,折磨就是一種娛樂。

孩子們欺負書呆子的另一個原因是為了讓自己感到好受一些。當你踩水的時候,你把水踩下去,你的身體就會被托起來。同樣,在任何社會等級制度中,那些對自己沒自信的人就會通過虐待他們眼中的下等人來突顯自己的身份。我已經意識到,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在美國社會中底層白人是對待黑人最殘酷的群體。

但是我認為,孩子們欺負書呆子的主要原因也與追求“受歡迎”的心理有關。怎樣才能讓自己更受歡迎?個人魅力只是很小的一方面,你應該更多地考慮如何結盟。秘訣就是不停地設法使自己與其他受歡迎的人變得關係更密切。沒有什麼比一個共同的敵人更能使得人們團結起來了。

這就好比一個政客,他想讓選民忘記糟糕的國內局勢,方法就是為國家找出一個敵人,哪怕敵人並不真的存在,他也可以創造一個出來。一群人在一起,挑出一個書呆子,居高臨下地欺負他,就會把彼此聯繫起來。一起攻擊一個外人,所有人因此就都成了自己人。這就是為什麼最惡劣的以強凌弱的事件都與團體有關的原因。隨便找一個書呆子,他都會告訴你,一群人的虐待比一個人的虐待殘酷得多。

如果說其中還有一絲安慰,那就是書呆子不妨記住,這種虐待不是針對個人的。一群孩子成群結夥地欺負你,那並不是因為你做錯了什麼,而是因為這一夥人需要找一件事情一起幹,這就好像一群人成群結夥地去打獵一樣。他們實際上並不恨你,他們只是需要一個共同的目標。

因為書呆子是不受歡迎的,處在學校的底層,所以全校學生都把書呆子當作一個可供欺負的安全目標。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最受歡迎的孩子並不欺負書呆子,他們不需要靠踩在書呆子身上來墊高自己。大部分的欺負來自處於下一等級的學生,那些焦慮的中間層。

麻煩的是,這樣的人數量龐大。受歡迎的學生的分佈並不是金字塔形的,而是像一個倒放的梨子,底部逐漸收窄。最不受歡迎的人數相當少。(我相信,在我們畫的餐桌分佈圖中,稱得上D桌的,只有我所在的那一桌。)所以,想要欺負書呆子的人比被欺負的書呆子多得多。

與不受歡迎的小孩保持距離,可以為你加分;那麼與他們關係密切,就會為你減分。我認識的一位女性說,她在高中時對書呆子有好感,但是害怕被人看到她與書呆子說話,因為其他女孩會因此取笑她。不受歡迎是一種傳染病,雖然善良的孩子不會去欺負書呆子,但是為了保護自己,也依然會與書呆子保持距離。

難怪聰明的小孩讀中學時往往是不快樂的。他們有其他的興趣,沒有多餘的精力用來使自己更受歡迎。你在其他地方有所得,就會在這個地方有所失。不受歡迎使得書呆子成為全校攻擊的目標。令人驚奇的是,這種噩夢般的情景並非出自任何有預謀的惡意,而僅僅因為這個特殊的環境。

對我而言,最糟糕的日子是初中。孩子們內部的世界剛剛形成,一切都很嚴酷,聰明的孩子與普通的孩子,人與人之間的差異慢慢開始顯露。幾乎每一個和我討論過的人都同意,人生的最糟糕時期是在11歲到14歲。

在我讀的學校,八年級的時候(也就是我12~13歲的那一年)曾經發生過一件引起轟動的事情。有一個老師在等校車的時候,偶然聽到一群女生在議論某個書呆子如何被欺負,她深感震驚,第二天就向全班發表了言詞懇切的呼籲,請大家不要如此殘忍地對待同學。

她的呼籲並沒有產生實際效果。那時,最觸動我的是,她居然對這件事感到震驚。這是不是意味著她以前對此一無所聞?她覺得這一切是不正常的?

沒錯,成年人不知道孩子們內部發生的事。認識到這一點很重要。在抽象意義上,成年人知道孩子的行為有時是極端殘酷的,這正如我們在抽象意義上知道貧窮國家的人民生活極端艱難。但是,像所有人一樣,成年人不喜歡揪住不放這種令人不快的事實。你不去埋頭探尋,就不會發現具體的證據,就會永遠以為這件事是抽象的。

公立學校的老師很像監獄的獄卒。看管監獄的人主要關心的是犯人都待在自己應該待的位置。然後,讓犯人有東西吃,儘可能不要發生鬥毆和傷害事件,這就可以了。除此以外,他們一件事也不願多管,沒必要自找麻煩。所以,他們就聽任犯人內部形成各種各樣的小集團。根據我讀到的材料,犯人內部的關係是扭曲、野蠻、無孔不入的。處在這種人際關係的最底層可不是好玩的事。

總體上看,我就讀的學校與上面說的監獄差不多。校方最重視的事情,就是讓學生待在自己應該待的位置。與此同時,讓學生有東西吃,避免公然的暴力行為,接下來才是嘗試教給學生一些東西。除此以外,校方並不願意在學生身上多費心思。就像監獄的獄卒,老師們很大程度上對學生是放任自流的。結果,學生就像犯人一樣,發展出了野蠻的內部文化。

可是,為什麼離開學校以後,真實的世界卻能友好地對待書呆子呢?答案似乎很簡單,因為那是成年人的世界,他們都成熟了,不會把書呆子挑出來欺負。不過,我覺得這不是主要答案。監獄裡的成年人不也照樣以強凌弱嗎?而且很顯然,上層社會的闊太太之間也是如此,在曼哈頓的某些地方,女性之間的交往聽來就像高中時代的延續,同樣充滿了各種算計和勾心鬥角。

我認為,真實世界的關鍵並非在於它是由成年人組成的,而在於它的龐大規模使得你做的每件事都能產生真正意義上的效果。學校、監獄、上流社會的女士午餐會,都做不到這一點。這些場合的成員都好像關在封閉的泡沫之中,所作所為只對泡沫內部有影響,對外部沒有影響。那麼很自然地,這些場合就會產生野蠻的做法。因為它們不具備實際功能,所以也就無所謂採用的形式。

當你所做的事情能產生真實的效果,那就不僅僅是好玩而已了,發現正確的答案就開始變得重要了,這正是書呆子的優勢所在。你馬上就能聯想到比爾•蓋茨。他不善於社交是出了名的,但是他發現了正確的答案,至少從收入上看是如此。

真實世界的特點是,它極其龐大。如果總體足夠大,即使是人數最少的少數派,只要聚集在一起,也能產生可觀的力量。在真實世界中,書呆子在某些地方聚集起來,形成自己的社區,智力因素成為那裡最被看重的東西。有時,這種因素甚至會以相反的形式表現出來,特別是在大學的數理學系,書呆子甚至會誇大笨拙,以顯示自己的聰明。約翰•納什非常欽佩諾伯特•維納,就學維納的樣子,經過走廊的時候都用手扶著牆走路。

我13歲的那一年,對世界的全部認識,就是身邊看到的一切。我以為,我所經歷的種種扭曲的事件就是世界的樣子。看上去,這是一個殘酷的世界,也是一個乏味的世界,我不太肯定哪一個更糟一些。

因為我在這個世界中過得並不好,我覺得一定是自己什麼地方做錯了。我沒有意識到,作為書呆子,我不適應周圍環境,某種程度上正說明我領先了一步。書呆子已經在思考的東西,正是真實世界看重的東西。他們與別人不一樣,不把所有時間用來玩一種耗盡全力但又毫無意義的遊戲。

我們的感受,有點像一個被重新塞進中學的成年人。他不知道穿什麼衣服,聽什麼音樂,用什麼暗語。在別的孩子眼裡,他就像一個徹頭徹尾的外星人。不過,成年人很清楚不用在乎別人怎麼想,我們就沒有這種自信了。

許多人似乎認為,聰明的小孩在人生的這個階段應該與“正常的”小孩待在一起。也許吧。但是,至少在某些情況中,書呆子感到不適應的真正原因是其他人都是瘋子。我記得讀高中的時候,有一次在體育館觀看校運動隊的出征大會,啦啦隊把對手的模擬像扔到看臺上,觀眾一哄而起,把它撕成碎片。我感到自己彷彿是一個探險家,正在目睹某種奇特的部落儀式。

如果能回到過去,我會向13歲的我提供一些建議,主要告訴他要昂起頭看世界。我在那個年紀根本不知道這一點,而我身邊的世界又虛假得像奶油夾心蛋糕一樣。不僅是學校,整個小鎮都很虛假,不像真實的世界。為什麼人們要搬到郊區去住?為了養育下一代!難怪郊區生活是如此地乏味和貧瘠。整個鎮子就像一個巨大的幼兒園,所有一切都是為了教育下一代而有意識地造出來的。

在我生長的這個地方,感覺整個世界就是這麼大,你根本沒有別的地方可去,沒有別的事情可做。這一點都不令人意外。郊區就是故意這樣設計的,與外部世界隔離,不讓兒童沾染到外界有害的東西。

至於學校,不過是這個虛假環境中關住牲口的圍欄。表面上,學校的使命是教育兒童。事實上,學校的真正目的是把兒童都關在同一個地方,以便大人們白天可以騰出手來把事情做完。我對這一點沒有意見,在一個高度工業化的社會,對孩子不加管束,讓他們四處亂跑,無疑是一場災難。

讓我困擾的,不是把孩子關在監獄裡,而是(a)不告訴他們這一點,(b)把這監獄的大部分交給犯人來管理。孩子們被送進來,花6年時間,記住一些毫無意義的事實,還要身處在一個由四肢發達的小巨人管理的世界,那些巨人們只知道追逐一個橢圓形的、棕色的球,好像這是全世界最天經地義的事情。這簡直就像一場超現實的雞尾酒化妝晚會,如果孩子畏縮不前、瑟瑟發抖,他們就會被視為怪人。

生活在這個扭曲的世界,不僅僅對書呆子,對所有孩子來說,都是充滿壓力的。就像任何一場戰爭,勝利方也是要付出代價的。

成年人肯定不可避免地看到了孩子們在受苦受難。他們為什麼不做點什麼呢?因為他們認為那是青春期在作祟。成年人對自己說,孩子們不快樂的原因是因為他們身體內部新出現了大量的化學物質——激素。激素在血液中奔流,把所有事情都搞得一團糟。整個社會系統一點問題也沒有,孩子們到了這個年紀,不可避免地會感覺很糟糕。

這種看法無所不在,甚至孩子們自己都相信了。但是相信這種話可能一點幫助也沒有。你告訴一個人,他的腳天生就是壞的,並不能阻止他去懷疑他可能穿錯了鞋子。

我就不太相信這種理論,憑什麼說13歲的小孩自己有問題。如果這是激素過多的生理問題,那就應該普遍存在。可是,蒙古的遊牧民族在13歲時難道也是這麼空虛嗎?我讀過許多歷史資料,找不到任何一條20世紀之前的歷史事實支持這個理論上應該普遍存在的現象。文藝復興時期的很多青少年學徒看上去過得很開心很投入。當然,他們彼此之間也有爭鬥和陰謀詭計(米開朗基羅小時候就曾經被其他小孩打斷過鼻子),但是他們並不瘋狂。

就我所知,青少年因為激素而行為失常的理論與美國中產階級遷至郊區的進程是同步出現的。我認為這不是巧合,青少年是被迫去過這種生活的,他們是被逼瘋的。文藝復興時期的學徒是整天勞碌的牧羊狗,而今天的青少年則是神經兮兮、供人玩耍的哈巴狗。他們的瘋狂源於到處都是一片可怕的無聊。

我讀中學的時候,自殺是聰明學生中永恆的話題。雖然在我認識的人當中沒有人真的自殺,但是不少人有這樣的設想,其中一些人可能還真的嘗試過。對於大多數人來說,自殺只是一個姿態。就像其他青少年一樣,我們都喜歡有戲劇效果,而自殺看上去就非常富有戲劇性。但是也有部分原因是因為我們的生活有時真的是非常悲慘。

被其他小孩欺負只是問題的一部分。還有別的問題存在,甚至可能是更糟糕的問題。那就是我們沒有得到真正的工作,沒能發揮我們的才能。人類喜歡工作,在世界上大多數地方,你的工作就是你的身份證明。但是,我們那時做的所有事情根本就是無意義的,至少那時看來是這樣。

最好的情況下,那些事情也不過是遙遠的將來我們可能從事的實際工作的練習。它所面向的目標是如此遙遠,以至於當時我們都不知道自己練習這些到底是為了幹什麼。更常見的情況是,那些事情不過是一系列隨意設置的繩圈,你被要求一個個跳過去。你在學習中遇到的文字都是專為考試而設計的,目的就是為了出題,而不是為了講清楚問題。(南北戰爭的三個主要原因是……等到考試的時候,就會有一道題:請列出南北戰爭的三個主要原因。)

而且,沒有辦法迴避那些事情。成年人已經達成共識,認定通往大學的途徑就是這樣的。逃離這種空虛生活的唯一方法,就是向它屈服。

過去的社會中,青少年扮演著一個更積極的角色。工業化時代到來前,青少年都是某種形式的學徒,不是在某個作坊,就是在某個農莊,甚至在某艘軍艦上。他們不會被扔到一旁,創造自己的小社會。他們是成年人社會的低級成員。

以前的青少年似乎也更尊敬成年人,因為成年人都是看得見的專家,會傳授他們所要學習的技能。如今的大多數青少年,對他們的家長在遙遠的辦公室所從事的工作幾乎一無所知。他們看不到學校作業與未來走上社會後從事的工作有何聯繫(實際上,還是有那麼一點點聯繫)。

如果青少年更尊重成年人,那麼成年人也會更接受青少年。經過幾年的訓練,學徒就能擔當重要的職責。即使是那些剛招收進來的學徒,也能用來送信或打掃場地。

如今的成年人根本不接受青少年。一般來說,他們都是在辦公室工作,所以就在上班的路上,順路把孩子送到學校去關著,這有點像他們週末外出度假時,把狗送到寄養的地方。

與此同時,社會發生了什麼變化?我們被迫面對一個更嚴峻的問題。它與當前的其他許多難題有著共同的起因,那就是“專業化”(specialization)。當工作的專業程度越來越高時,我們就必須接受更長時間的訓練。工業化時代來臨之前,兒童最晚大約在14歲就要參加工作,如果是在農莊(那個時代大多數人生活在農村),參加工作的時間就更早。如今,只要一個青少年讀大學,他就要等到21歲或22歲才開始全職工作。如果再讀更高的學位,比如醫學博士或哲學博士,可能要拖到30歲才能完成學業。

當今的青少年在生產活動中,根本就是毫無用處的。他們只能在諸如快餐店這樣的地方充當廉價勞動力,而快餐店也看出來了,充分利用了這個事實。對於除此以外的幾乎所有行業,青少年都會帶來淨損失。但是,他們又太年輕,不能放任不管,必須有人看著他們。最有效的解決方案,就是把他們集中在一個地方,用幾個成年人看守所有小孩。

如果事情只發展到這一步,那麼我們就是在描述一個監獄,唯一的區別就是這個監獄不是全日制的。問題在於,許多學校實際上真的停留在這一步。學校的使命據稱是教育兒童,但是並沒有外在的壓力監督他們把這件事做好。所以,大多數學校的教學質量都很糟糕,孩子們根本不把學習當回事,就連認真讀書的孩子也是如此。許多時候,我們所有人——包括學生和老師——都只是做做樣子,走過場而已。

我在高中上法語課的時候,課程內容包括閱讀雨果的長篇小說《悲慘世界》。我覺得,學生中不可能有人的法語水平高到可以自己讀懂這本鉅著。所以,像班上的其他人一樣,我參考了Clif’s Notes的導讀本。後來,學校有一次專門針對《悲慘世界》的測驗,我發現裡面的問題都很奇怪,到處都是很長的單詞,老師上課時從沒有用過這些詞。這些題目是從哪裡來的?原來也是出自Cliff’s Notes。老師們也在使用這個導讀本,我們雙方都是在敷衍了事。

公立學校肯定也有很優秀的老師。我讀四年級時遇到的Mihalko老師就是一個精力充沛、充滿想象力的老師。他使得那個學年如此令人難忘,以至於三十年後,他的學生依然在談論這段往事。但是,像他這樣的老師只是個別現象,無法改變整個體系。

幾乎在任何團體中都存在等級關係。成年人在真實世界中形成的團體,一般來說,都存在某個共同目標,團體的領導者往往由最善於實現目標的人擔任。學校就不一樣,大多數情況下,學生內部形成的團體沒有一個共同目標。但是,等級關係卻不會缺席,所以孩子們的等級是憑空創造出來的。

我們有一個專門的短語描述這種情況,即在沒有任何嚴肅標準的前提下,產生排名的情況。我們會說情況“倒退至人緣比賽”(degenerates into a popularity contest)。這正是大多數美國學校中發生的事情。某個人的排名不是根據他的真正能力,而主要根據他專攻排名的能力。這就像路易十四的宮廷。沒有外在的對手,孩子們就互相把對方當作對手。

如果存在對於真正能力的外部測試,待在等級關係的底層也不會那麼痛苦。球隊的新人並不會怨恨老隊員的球技,他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如此,所以很高興有機會向老隊員求教。老隊員可能也會因此產生一種傳幫帶的光榮感(noblesse oblige)。最重要的是,老隊員的地位是通過他們本身出色的能力獲得的,而不是通過排擠他人獲得的。

宮廷中的等級關係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這種類型的團體貶低了每一個成員的人格。底層成員對上層成員毫無敬意,而上層成員也沒有傳幫帶的光榮感。這裡的一切就是殺與被殺的關係。

美國中學的學生內部,就是這種關係的社會。因為除了每天把小孩聚集在某個地方,關上幾個小時以外,學校並沒有其他的真實目的,所以學生內部形成這種關係也就很自然了。我當時並沒有意識到,直到不久以前才恍然大悟,校園生活的兩大恐怖之處——殘忍和無聊——也是出於同樣的原因。

美國公立學校的平庸並不僅僅是讓學生度過了不快樂的六年,還帶來了嚴重後果。這種平庸直接導致學生的叛逆心理,使他們遠離那些原本應該要學習的東西。

許多書呆子可能都與我一樣,直到高中畢業多年後,才去讀中學裡的指定讀物。但是,我錯過的絕不僅僅只是幾本書而已。我對許多美好的字眼都嗤之以鼻,比如“人格”、“正直”,因為成年人貶低了這些詞。在他們嘴裡,這些詞似乎都是同一個意思——“聽話”。一些孩子因為具備所謂的“人格”和“正直”,而受到誇獎,可是他們不是呆得像一頭大笨牛,就是輕浮得像一個不動腦筋的吹牛者。如果“人格”和“正直”就是這種樣子,我寧願不要它們。

我誤解最深的一個詞是“老成”(tact)。成年人使用這個詞,含義似乎就是“閉上嘴巴,不要說話”。我以為它與“緘默”(tacit)和“不苟言笑”(taciturn)有著相同的詞根,字面意思就是安靜。我就對自己發誓,我絕不要變成“老成”的人,沒有人能夠讓我閉上嘴巴。可是事實上,這個詞的詞根與“觸覺”(tactile)相同,它真正的意思是熟練的碰觸。“老成”的反義詞是“笨拙”(clumsy)。進入大學以後,我才搞明白了這個詞。

在這場激烈的人緣爭鬥中,書呆子並不是唯一輸家。他們不受歡迎,只是因為他們分心去幹別的事了。還有一些孩子則是主動放棄,因為他們對這個過程感到厭惡。

青少年都不喜歡孤獨一人,即使具有叛逆心理的青少年也是如此。所以,當他們選擇退出這個系統時,他們往往會一群人一起退出。在我讀過的學校,叛逆心理的主要焦點在於毒品的使用,尤其是大麻。這幫孩子穿著黑色的演唱會T恤,被稱為“怪人”(freak)。

怪人和書呆子屬於同一個聯盟,他們之間有很多相同之處。雖然在怪人的群體中,絕不學習是一個很重要的價值觀(至少看上去如此),但是從整體上看,怪人還是比其他孩子聰明。我本人更多地屬於書呆子陣營,但是我有很多怪人朋友。

怪人使用毒品,是為了建立他們之間的社交紐帶,至少一開始如此。因為毒品是非法的,所以一起使用的話,就創造出了一種共同反叛的標誌。

我在這裡並不是說糟糕的學校教育是孩子使用毒品的唯一原因。只要你碰過毒品,一段時間以後,毒品就會自行推動你的行為。而且毫無疑問,有些怪人使用毒品的根本原因是為了逃避其他問題,比如家庭問題。但是,至少在我的學校,大部分孩子使用毒品的主要原因是出於叛逆心理。14歲的孩子開始抽大麻,並不是因為他們聽說這樣有助於忘記煩惱,而是因為他們想要加入一個不同的團體。

不當的管制導致叛逆,這並不是新鮮事。即使毒品本身就是麻煩的來源,學校本身依然無法推卸主要責任。

校園生活的真正問題是空虛。除非成年人意識到這一點,否則無法解決這個問題。可能意識到這個問題的成年人,是那些讀書時就是書呆子的人。你想讓你的孩子讀八年級的時候和你一樣不快樂嗎?我可不想。那好,有什麼事是我們可以做的?肯定有的。現行體系中沒有什麼事是必然的。它是現在這個樣子,大部分是因為沒人去改變它。

你也許會說,成年人很忙。觀看孩子在學校的文藝表演是一回事,著手改革教育制度又是另一回事。可能只有少數人有精力從事改革工作。那麼我要說,我覺得最難的部分,其實是能否意識到你該做什麼。

還在學校裡讀書的書呆子不應該屏息凝神,等著全副武裝的成年人某一天乘直升飛機從天而降來拯救你。也許會有這麼一天,但是肯定不會很快到來。任何對生活立竿見影的改變,可能還是來自於書呆子自己。

哪怕你什麼也改變不了,但是僅僅是理解自己的處境,也能使得痛苦減輕一些。書呆子並不是失敗者。他們只是在玩一個不同的遊戲,一個更接近於真實世界狀況的遊戲。成年人明白這一點。成功的成年人,幾乎都聲稱自己在高中屬於書呆子。

對於書呆子來說,意識到學校並非全部的人生,也是很重要的事情。學校是一個很奇怪的、人為設計出來的體系,一半像是無菌室,一半像是野蠻洪荒之地。它就像人生一樣,裡面無所不包,但又不是事物的真實樣子。它只是一個暫時的過程,只要你向前看,你就能超越它,哪怕現在你還是身處其中。

如果你覺得人生糟透了,那不是因為體內激素分泌失調(你父母相信這種說法),也不是因為人生真的糟透了(你本人相信這種說法)。那是因為你對成年人不再具有經濟價值(與工業社會以前的時期相比),所以他們把你扔在學校裡,一關就是好幾年,根本沒有真正的事情可做。任何這種類型的組織都是可怕的生存環境。你根本不需要尋找其他的原因就能解釋為什麼青少年是不快樂的。

我在這篇文章中發表了一些刺耳的意見,但是我對未來是樂觀的。我們認定無法解決的難題,事實上完全可以解決。青少年並不是洪水猛獸,也並非天生就不快樂。這一點對於青少年和成年人,應該都是令人鼓舞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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