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法律责任

ー、《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前款规定的对因建设施工造成扬尘污染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对其他造成扬尘污染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决定。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法律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途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

2.未依照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

3.未依照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作出记录的;

4.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

5.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

7.未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

8.未依照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法律责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