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罰慘不忍睹,私刑更「刺激」,甚過浸豬籠墩刑毫無人道

古代官府除了明確的法令,還會有各式各樣的刑罰,我們多多少少在電視上了解了一些,吊打、老虎凳、烙鐵,看著都疼,不免覺得當時的犯人是罪有應得。但官府無法包攬所有的犯罪行為,一些山高皇帝遠的地方衍生出自己的賞罰機制,很多族長掌握著生殺大權,想出來的刑罰不亞於官方的手段,甚至更加殘忍。

古代刑罰慘不忍睹,私刑更“刺激”,甚過浸豬籠墩刑毫無人道

私刑主要是懲戒罪人,慘到可以殺雞儆猴,深刻到讓罪人終身不敢再犯,所以可怕的不是死,是生不如死。有人難免有疑問,族長又不是官員,怎麼可以這樣折磨人,怎麼能有懲戒的權利呢?其實在古代,官府管得很鬆,每天管自己那塊地兒都會應接不暇,巴不得輕鬆一些,只要族長不鬧出大事兒,官府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古代刑罰慘不忍睹,私刑更“刺激”,甚過浸豬籠墩刑毫無人道

浸豬籠大家聽到的比較多,古裝劇中若男女行苟且之事,就會用浸豬籠的方式去懲罰,而實際這並不算慘,至少是算死得痛快的,還有一種私刑叫做墩刑,這才真的是慘絕人寰。首先將偷情的女子扒光示眾,雖然偷情,但扒光了讓眾人看,精神得多崩潰。然後用繩子綁起來吊在木杆上,上上下下,吊起來再墜下去,如此反覆,摔得血肉模糊。本已生無可戀,卻死不痛快,真的是殘忍至極。

古代刑罰慘不忍睹,私刑更“刺激”,甚過浸豬籠墩刑毫無人道

​如此看來,我們如今的社會還是人道得多,這些私刑不僅懲罰了罪人,還會腐蝕觀看者的身心吧,長久下來,變得麻木、殘忍、暴戾,你們覺得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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