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協會:禁止「砍頭息」 防範非法網際網路外匯按金交易風險

互金协会:禁止“砍头息” 防范非法互联网外汇按金交易风险

會員單位不得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協會還指出,一些機構通過互聯網非法從事外匯按金活動,嚴重違反了國家現行金融法規,擾亂了金融秩序,並形成較大風險隱患。

9月3日,中國互金協會發布《關於 P2P 網絡借貸機構自律檢查第一階段會員自查自糾工作相關問題的說明》(以下簡稱“《說明》”),要求會員單位不得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

此外,在上週,互金協會發佈防範非法互聯網外匯按金交易風險提示,協會指出,一些機構通過互聯網非法從事外匯按金活動,嚴重違反了國家現行金融法規,擾亂了金融秩序,並形成較大風險隱患。

不得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等

互金協會發布《關於 P2P 網絡借貸機構自律檢查第一階段會員自查自糾工作相關問題的說明》(以下簡稱“《說明》”),內容顯示,互金協會要求會員單位不得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

《說明》顯示,協會會員機構應自行聘請取得合法執業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協會不指定具體會計事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同時,會員機構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應當對2018年6月30日前經營情況進行審查。也可根據實際情況,請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對2018年6月30日後的經營情況進行審查。

協會要求,會員機構不得撮合或變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借貸業務,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相關逾期罰息也要計算在綜合資金成本中。

防範非法互聯網外匯按金交易風險

上週,互聯網金融協會發佈防範非法互聯網外匯按金交易風險提示,協會指出,一些機構通過互聯網非法從事外匯按金活動,嚴重違反了國家現行金融法規,擾亂了金融秩序,並形成較大風險隱患。

協會指出,近期,發現一些機構通過互聯網非法從事外匯按金(也稱外匯保證金,一般指客戶投資一定數量的資金作為保證金,按一定槓桿倍數在擴大的投資金額範圍內進行外匯交易)活動,吸引一些客戶參與投資交易,嚴重違反了國家現行金融法規,擾亂了金融秩序,並形成較大風險隱患。

協會提示:第一,目前,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未批准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業務。

第二、根據《關於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165號),凡未經批准的機構擅自開展外匯按金交易的,均屬於違法行為;客戶(單位和個人)委託未經批准的機構進行外匯按金交易(無論以外幣或人民幣作保證金)的,也屬違法行為。

第三、請社會公眾充分認識參與非法互聯網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危害,主動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和能力,謹防因參與此類交易造成財產損失。

第四、廣大公眾如發現違法犯罪活動線索,應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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