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別人快遞不還,這樣的公職人員能當「好人」嗎?

一件被錯拿的快遞,能激起多大的波瀾?最近,發生在安徽宿松的一起事件告訴我們,亂拿快遞這件事,真的可以很嚴重——尤其是在亂拿快遞的當事人是公職人員,而且在被發現之後拒不歸還的情況下。

8月23日,安徽電視臺《第一時間》節目報道了“錯拿快遞”事件的詳細經過。一件快遞被拿錯,說起來似乎也不是什麼大事,但是,由於拿快遞的人特殊身份,以及這個人在之後的惡劣表現,這起事件卻一下子引起了輿論的廣泛關注。

拿別人快遞不還,這樣的公職人員能當“好人”嗎?


報道稱,8月8日,宿松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一名工作人員發現快遞丟失,當事快遞員與之溝通後報警。警方查看監控錄像發現,該快遞已由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醫保窗口的工作人員佔曉敏於8月6日取走。

面對記者,佔曉敏表示快遞上面的名字不是很清楚,因為急著走所以沒有太注意,她聲稱,“報警的時候,我也不知道自己拿錯了。” 不過監控錄像顯示,佔曉敏在取走包裹後並沒有急於離開,而是回到了自己工位上,拆開快遞查看裡面的物品。

既然拆開了快遞,那麼包裹裡邊是不是自己的東西一目瞭然應該很清楚了,如果說是拿錯了的話,拆開發現不是自己的東西應該及時歸還。可是,在警方要求佔曉敏提供快遞面單,並歸還失主時,她都置之不理,不配合、不歸還,甚至還嗆聲:“就是我拿的又能怎樣。”

拿別人快遞不還,這樣的公職人員能當“好人”嗎?


最終,宿松縣政務服務中心的領導認為這件事已經水落石出,屬於內部問題,因此不再需要公安機關介入,將進行內部處理。而這個所謂的“內部處理”,竟然是由單位進行賠付。服務中心的綜合股股長周鑫告訴記者,“怕影響不好,所以我們中心把這個錢第三天下午給快遞小哥了”。這樣的“處理結果”,在節目播出後,一時引得輿論譁然。

然而,更加荒謬的是,就是這個拿了別人的快遞不願意還,還口出狂言的佔曉敏,竟然還是當地的“宿松好人”評選活動的候選人。這樣的事實,讓事件有了幾分黑色幽默的色彩,同時也激起了輿論的進一步關注。

據宿松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微信公眾號“宿松廣電”8月20日轉發的宿松縣文明辦《擬授予2018年第二季度“宿松好人”名單及事蹟概況》顯示,縣醫保局窗口工作人員佔曉敏當時的確作為“宿松好人”候選人位列其中。

上述公示稱,“為深化‘踐行核心價值、打造好人宿松’主題實踐活動,把‘宿松好人’季度評選表彰活動作為道德建設常態長效的基礎性工程抓緊抓實,經過推薦、審核、評審等程序,擬授予佔曉敏等14人2018年第二季度‘宿松好人’榮譽稱號。為保障評選活動的公平、公正、公開,現將名單及事蹟概況予以公示。公示時間從8月14日起到8月20日止。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

拿別人快遞不還,這樣的公職人員能當“好人”嗎?


對此,網友們議論紛紛,人們普遍認為,這樣的人,竟然還能被評為“好人”,是十足的笑話,而這種輿論壓力,也引來了當地紀檢監察機構的重視。

8月29日,宿松縣人民政府@魅力宿松 官方微博發佈通告稱,就近期,宿松縣政務服務中心縣醫保局窗口工作人員“錯拿快遞”拒不歸還一事,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已責成縣紀委監委等相關部門進行調查,相關調查處理結果將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

一件小小的快遞,竟然招致了縣紀委監委的調查,這樣的結果,恐怕是這位“宿松好人”候選人始料未及的。而這也說明了“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的道理,是有多麼正確。

8月31日晚,宿松縣政府暨宿松縣委宣傳部新聞發佈官方微博@魅力宿松 發佈了《關於宿松縣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錯拿快遞”事件調查情況的說明》(以下簡稱“《說明》”)。

拿別人快遞不還,這樣的公職人員能當“好人”嗎?


關於佔某某曾參評“宿松好人”一事,《說明》表示,“佔某某本人及其申報單位主動提出放棄‘宿松好人’候選人資格,縣文明辦根據‘宿松好人’評選辦法,已取消佔某某的‘宿松好人’候選人資格。”

基於上述調查情況,《說明》通報了宿松縣官方的處理情況:

縣委、縣政府責成縣政務服務中心和縣醫保局主管部門縣人社局對佔某某錯拿快遞包裹的行為給予批評教育;要求政務服務中心完善機關管理制度,加強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要求縣文明辦進一步完善申報、評選程序,嚴格評選標準,把好“宿松好人”評選關。

對此,《人民日報》發表了相關評論。評論表示:“順”走快遞,一錯;拒不歸還,二錯;受訪時辯稱“錯拿”,三錯。此番言行,不只是道德有虧,還涉嫌違法,這樣的人有何資格成為“宿松好人”候選人?勿以惡小而為之,身為公職人員,更應堅守道德高地,服膺法治精神。一旦底線失守,機構公信力也將被拖累。

(資料來源:澎湃新聞、安徽電視臺、人民日報、新浪微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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