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再更新完最後這兩個章節。至此,咱們的中級會計考試全部知識點,都已經複習完了。大家在考試之前,要調整好心態。有時候心態也是決定成敗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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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收入與分配管理
考情分析
本章屬於重點章節,內容較多,且有一定的難度。主觀題的考點主要有銷售預測分析、銷售定價管理以及股利政策。其他內容主要以客觀題的形式出現。
從歷年考試情況來看,本章各種題型都可能涉及,預計2018年分值在13分左右。
第一節 收入與分配管理的主要內容
一、收入與分配管理的意義和原則
二、收入與分配管理的內容
收入-成本費用=利潤
(一)收入管理
(二)納稅管理
(三)分配管理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
3.提取任意公積金
4.向股東(投資者)分配股利(利潤)
【提示1】法定公積金的提取比例為當年稅後利潤(彌補虧損後)的10%。當年法定公積金的累積額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
【提示2】法定公積金提取後,可用於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企業用法定公積金轉增資本後,法定公積金的餘額不得低於轉增前公司註冊資本的25% 。
第二節 收入管理
【知識點一】銷售預測分析
一、銷售預測的定性分析法
(一)營銷員判斷法
營銷員判斷法又稱意見彙集法,是由企業熟悉市場情況及相關變化信息的營銷人員對市場進行預測,再將各種判斷意見加以綜合分析、整理,並得出預測結論的方法。
(二)專家判斷法
(三)產品壽命週期分析法
二、銷售預測的定量分析法
(一)算術平均法
將若干歷史時期的實際銷售量或銷售額作為樣本值,求出其算術平均數,並將該平均數作為下期銷售量的預測值。
(二)加權平均法
將各個樣本值按照一定的權數計算得出加權平均數,並將該平均數作為下期銷售量的預測值。權數的選取應遵循“近大遠小”的原則。
(三)移動平均法
從n期的時間數列銷售量中選取m期(m數值固定,且m<n/2)數據作為樣本值,求其m期的算術平均數,並不斷向後移動計算觀測其平均值,以最後一個m期的平均數作為未來第n+1期銷售預測值。
(四)指數平滑法
實質上是一種加權平均法,是以事先確定的平滑指數а及(1-а)作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預測銷售量的一種方法。
Yn+1=aXn+(1-a)Yn
【提示】平滑指數的取值通常在0.3~0.7之間,其取值大小決定了前期實際值與預測值對本期預測值的影響。在銷售量波動較大或進行短期預測時,可選擇較大的平滑指數;在銷售量波動較小或進行長期預測時,可選擇較小的平滑指數。
小結
適用情況
(五)因果預測分析法
通過影響產品銷售量(因變量)的相關因素(自變量)以及它們之間的函數關係,並利用這種函數關係進行產品銷售預測的方法。
迴歸直線法
求出a、b的值後,帶入y=a+bx,結合自變量x的取值,即可求得預測對象y的預測銷售量或銷售額。
【知識點二】銷售定價管理
一、銷售定價管理的含義
銷售定價管理是指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選用合適的產品定價方法,為銷售的產品制定最為恰當的售價,並根據具體情況運用不同價格策略,以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的過程。
二、影響產品價格的因素
三、企業的定價目標
1.實現利潤最大化;
2.保持或提高市場佔有率;
3.穩定價格;
4.應付和避免競爭;
5.樹立企業形象及產品品牌。
四、產品定價方法
(一)全部成本費用加成定價法
單價=單位成本+單位稅金+單位利潤=單位成本+價格×稅率+單位利潤
價格×(1-稅率)=單位成本+單位利潤
在工業企業一般是根據成本利潤率,在商業企業一般是根據銷售利潤率。
【提示】單位成本是指單位全部成本費用,可以用單位制造成本加上單位產品負擔的期間費用來確定。
1.成本利潤率定價
價格×(1-稅率)=單位成本+單位成本×成本利潤率
2.銷售利潤率定價
價格×(1-稅率)=單位成本+價格×銷售利潤率
(二)保本點定價法
思路:按照剛好能夠保本的原理來制定產品銷售價格。
價格×(1-稅率)=單位成本(固定+變動)+單位利潤
(四)變動成本定價法
思路:企業在生產能力有剩餘的情況下增加生產一定數量的產品所應分擔的成本。這些增加的產品可以不負擔企業的固定成本,只負擔變動成本(變動成本是指完全變動成本,包括變動製造成本和變動期間費用)
【提示】在特定生產能力下固定成本是不變的,計劃銷售收入要用來彌補固定成本和自身產生的變動成本,此時產生的利潤為計劃利潤,可以用全部成本費用加成定價法。若在計劃生產的基礎上生產能力有剩餘,可以增加生產一定數量的產品,此時銷售收入只需要承擔自身產生的變動成本,無需考慮固定成本,增加的銷售收入-自身產生的變動成本=增加的邊際貢獻。
(五)需求價格彈性係數定價法
思路: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某種產品的需求量隨其價格的升降而變動的程度,就是需求價格彈性係數。
運用需求價格彈性係數確定產品的銷售價格時,其基本計算公式為:
a表示需求價格彈性係數絕對值的倒數,即
(六)邊際分析定價法
利潤=收入-成本
邊際利潤=邊際收入-邊際成本=0
邊際收入=邊際成本
【結論】
邊際收入等於邊際成本時,利潤最大,此時的價格為最優銷售價格。五、價格運用策略
除了提升產品質量之外,根據具體情況合理運用不同的價格策略,可以有效地提高產品的市場佔有率和企業的競爭力。主要的價格運用策略有:折讓定價策略、心理定價策略、組合定價策略和壽命週期定價策略。
(一)折讓定價策略
折讓定價策略是指在一定條件下,以降低產品的銷售價格來刺激購買者,從而達到擴大產品銷售量的目的,價格的折讓主要表現是價格折扣。
(二)心理定價策略
心理定價策略是指針對購買者的心理特點而採取的一種定價策略。
(三)組合定價策略
組合定價策略是針對相關產品組合所採取的一種方法。
(四)壽命週期定價策略
壽命週期定價策略是根據產品從進入市場到退出市場的生命週期,分階段確定不同價格的定價策略。
總結
第三節 納稅管理
【知識點一】納稅管理概述
一、納稅管理的概念
二、納稅籌劃
三、納稅籌劃的原則
四、納稅籌劃的方法
【知識點二】企業籌資納稅管理
一、內部籌資納稅管理
將利潤留存在公司內部,從公司角度來講,資本成本比外部股權籌資低;財務風險比債務籌資小。
從投資者角度來講,可以自由選擇資本收益的納稅時間,享受遞延納稅帶來的收益。
二、外部籌資納稅管理
1.進行債務籌資納稅籌劃,需要權衡利息的節稅收益與財務困境成本。資本結構的權衡理論:
有負債企業的價值=無負債企業的價值+利息抵稅的現值-財務困境成本的現值
2.使用債務籌資進行籌劃的前提:
總資產報酬率(息稅前)>債務利息率
權益淨利率(稅前)=總資產報酬率(息稅前)+[總資產報酬率(息稅前)-債務利息率]×產權比率
【知識點三】企業投資納稅管理
一、直接對外投資納稅管理
(一)投資組織形式的納稅籌劃
【提示】關鍵在於確定是否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投資行業的納稅籌劃
進行投資決策的時候,儘可能選擇稅收負擔較輕的行業:
(1)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創業投資企業進行國家重點扶持和鼓勵的投資,可以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三)投資地區的納稅籌劃
企業在選擇註冊地點時,應考慮不同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
設在西部地區屬於國家鼓勵類產業的企業,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四)投資收益取得方式的納稅籌劃
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企業的免稅收入,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企業賣出股份所取得的投資收益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結論】使被投資企業進行現金股利分配,減少投資企業取得投資收益的所得稅負擔。
二、直接對內投資納稅管理
【提示】其實是對企業長期經營資產投資的納稅籌劃。
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的計入當期損益,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三、間接投資納稅管理
我國國債利息收入免交企業所得稅,當可供選擇債券的回報率較低時,應將其稅後投資收益與國債的收益相比,再作決策。
【知識點四】企業營運納稅管理
一、採購的納稅管理
(一)增值稅納稅人的納稅籌劃
1.基本原理
一般納稅人以不含稅的增值額為計稅基礎,小規模納稅人以不含稅銷售額為計稅基礎。
增值率高的企業,適宜作為小規模納稅人;反之,適宜作為一般納稅人。
增值率=(不含稅銷售額-不含稅購進額)/不含稅銷售額
2.無差別平衡點增值率
【注:關於增值稅稅率,目前執行的是16%,並非17%,由於教材並未隨最新規定作出調整,並且不影響同學們的學習,故本章例題中,依然保留17%的增值稅稅率。】
設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為3%,令兩類納稅人稅負相同,有:
(不含稅銷售額-不含稅購進額)×17%=不含稅銷售額×3%
(不含稅銷售額-不含稅購進額)/不含稅銷售額=3%/17%=17.65%
【結論】若增值率<17.65%,選擇成為一般納稅人稅負較輕;反之,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較為有利。
(二)採購對象的納稅籌劃
一般納稅人從一般納稅人處採購的貨物,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一般納稅人從小規模納稅人採購的貨物,增值稅不能抵扣(由稅務機關代開的除外),但價格上會有優惠。
(三)結算方式的納稅籌劃
【提示1】在賒購、現金、預付三種購貨方式的價格無明顯差異時,儘可能選擇賒購方式
【提示2】在三種購貨方式的價格有差異的情況下,需要綜合考慮貨物價格、付款時間和進項稅額抵扣時間。
(四)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
【提示】需要認證抵扣的企業,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後應該儘快到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購進的多用途物資應先進行認證再抵扣,待轉為非應稅項目時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二、生產的納稅管理
(一)存貨計價的納稅籌劃
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可以通過改變銷售成本,繼而改變所得稅納稅義務在時間上的分佈來影響企業價值。
(二)固定資產的納稅籌劃
1.籌劃內容
2.籌劃思路
【注意】推遲利潤的實現獲取貨幣時間價值不是固定資產納稅籌劃的最終目的。
【結論】可見,在公司盈利的情況下,採用不同的折舊計提方法不會對未來5年的利潤總額產生影響,但是會影響應納稅額在時間上的分佈,因此,要考慮折舊抵稅對公司現金流量產生的影響。
在雙倍餘額遞減法與縮短折舊年限法中,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和殘值都一樣,唯一區別在於折舊的時間分佈,進而影響到所得稅納稅義務的時間分佈。由於採用縮短折舊年限法比雙倍餘額遞減法可以獲得更多的淨現值,從而企業價值更大,因此,企業應採用縮短折舊年限法。
(三)期間費用的納稅籌劃
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5‰
【結論】應嚴格規劃招待費的支出時間,金額巨大的招待費爭取在兩個或多個會計年度分別支出,以使扣除金額最多。
三、銷售的納稅管理
(一)結算方式的納稅籌劃
分期收款結算方式以合同約定日期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委託代銷商品方式下,委託方在收到銷貨清單時確認銷售收入,產生納稅義務。
【結論】在不能及時收到貨款的情況下,可以採用委託代銷、分期收款等銷售方式,等收到代銷清單或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到來時再開具發票,承擔納稅義務。
(二)促銷方式的納稅籌劃
【結論】從稅負角度考慮,企業適合選擇折扣銷售方式。
【知識點五】利潤分配納稅管理
一、所得稅的納稅管理
納稅人發生年度虧損(應納稅所得額為負值),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延續彌補期最長不得超過5年。
【結論】發生虧損後,應增加收入或減少可抵扣項目,使應納稅所得額儘可能多,以儘快彌補虧損,獲得抵稅收益。
二、股利分配的納稅管理
(一)基於自然人股東的納稅籌劃
【提示】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紅利所得的稅務處理:1)持股期限超過1年,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2)持股期限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3)持股期限1個月以內(含1個月),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結論】對自然人股東而言,如果持股期超過1年,股票轉讓投資收益稅負(印花稅)重於紅利收益的稅負(0稅負),上市公司發放股利有利於長期持股的個人股東獲得納稅方面的好處;對上市公司而言,發放股利可以鼓勵個人投資者長期持有公司股票,有利於穩定股價。
(二)基於法人股東的納稅籌劃
【結論】公司進行股利分配可以幫助法人股東減少納稅負擔。
【知識點六】企業重組納稅管理
一、企業合併的納稅籌劃
(一)併購目標企業的選擇
【提示】 合併企業彌補的被合併企業虧損的限額=被合併企業淨資產公允價值×截至合併業務發生當年年末國家發行的最長期限的國債利率
(二)併購支付方式的納稅籌劃
1.股權支付
以本企業或其控股企業的股權、股份作為支付的形式。
當企業符合特殊性稅務處理的其他條件,且股權支付金額不低於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時,可以使用資產重組的特殊性稅務處理方法,這樣可以相對減少合併環節的納稅義務,獲得抵稅收益。
當採用股權支付不會對併購公司控制權產生重大影響時,應該優先考慮股權支付,或者儘量使股權支付金額不低於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以爭取達到特殊性稅務處理的條件。
2.非股權支付
以本企業的現金、銀行存款、應收款項、本企業或其控股企業股權和股份以外的有價證券、存貨、固定資產、其他資產以及承擔債務等作為支付的形式
非股權支付採用一般性稅務處理方法,合併企業需對被合併企業公允價值大於原計稅基礎的所得進行確認,繳納所得稅,並且不能彌補被合併企業的虧損;被合併企業的股東需要對資產轉讓所得繳納所得稅。
二、企業分立的納稅籌劃
(一)分立方式的選擇
1.新設分立
把一個企業分解成兩個或多個新企業,單個新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大大減少,使之適用小型微利企業,可以按照更低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使某些新設企業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所適用的稅率相對較低。
2.存續分立
(1)將企業某個特定部門分立出去,獲得流轉稅的稅收利益(主要是消費稅)。
(2)將銷售部門分立為一個子公司,還可以增加產品在企業集團內部的銷售環節,從而擴大母公司的銷售收入,增加可以在稅前列支的費用數額。
(二)支付方式的選擇
當企業符合特殊性稅務處理的其他條件,且被分立企業股東在該企業分立發生時取得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於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時,可以使用企業分立的特殊性稅務處理方法。這樣可以相對減少分立環節的所得稅納稅義務,而且被分立企業未超過法定彌補期限的虧損額可按分立資產佔全部資產的比例進行分配,由分立企業繼續彌補,分立企業可以獲得抵稅收益。
分立企業應該優先考慮股權支付,或者儘量使股權支付金額不低於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爭取達到企業分立的特殊性稅務處理條件。
第四節 分配管理
【知識點一】股利政策與企業價值
股利政策的最終目標是使公司價值最大化。
一、股利分配理論
(一)股利無關論
假設條件:
該理論是建立在完全資本市場理論之上的
①市場具有強式效率,沒有交易成本;②不存在任何公司或個人所得稅;③不存在任何籌資費用;④公司的投資決策與股利決策彼此獨立;⑤股東對股利收入和資本增值之間並無偏好。
【結論1】股利政策不會對公司的價值或股票的價格產生任何影響,投資者不關心公司股利的分配。
【結論2】公司市場價值的高低,由公司所選擇的投資決策的獲利能力和風險組合所決定的,而與公司的利潤分配政策無關。
(二)股利相關論
1.“手中鳥”理論
“手中鳥”理論認為,用留存收益再投資給投資者帶來的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並且投資的風險隨著時間的推移將進一步加大,因此,厭惡風險的投資者會偏好確定的股利收益,而不願將收益留存在公司內部去承擔未來的投資風險。
【結論】當公司支付較高的股利時,股票的價格會隨之上升,公司價值將得到提高。
2.信號傳遞理論
信號傳遞理論認為,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公司可以通過股利政策向市場傳遞有關公司未來獲利能力的信息,從而會影響公司的股價。
【結論】一般來講,預期未來獲利能力強的公司,往往願意通過相對較高的股利支付水平把自己同預期獲利能力差的公司區別開來 ,以吸引更多的投資者。
3.所得稅差異理論
所得稅差異理論認為,由於普遍存在的稅率以及納稅時間的差異,資本利得收益比股利收益更有助於實現收益最大化目標,企業應當採用低股利政策。
4.代理理論
代理理論認為,股利政策是協調股東與管理者之間代理關係的一種約束機制,股利的支付能夠有效地降低代理成本;高水平的股利政策降低了企業的代理成本,但同時增加了外部融資成本。
【結論】理想的股利政策應當使代理成本和外部融資成本之和最小。
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剩餘股利政策
公司在有良好投資機會時,根據目標資本結構,測算出投資所需的權益資本額,先從盈餘中留用,然後將剩餘的盈餘作為股利發放。
【提示】基於股利無關理論。
(1)設定目標資本結構,使加權平均資本成本將達最低水平;
(2)確定最佳資本預算,根據目標資本結構預計所需增加的權益資本;
(3)最大限度地使用留存收益來滿足資金需求中所需的權益資本數額;
(4)淨利潤在滿足權益資本增加需求後,若還有剩餘再用來發放股利。
【提示】一般適用於公司的初創階段
(二)固定或穩定增長的股利政策
公司將每年派發的股利額固定在某一特定水平或是在此基礎上維持某一固定比率逐年穩定增長。公司只有在確信未來盈餘增長不會發生逆轉時,才會宣佈實施固定或穩定增長的股利政策。在固定或穩定增長的股利政策下,首先確定的是股利分配額,而且該分配額一般不隨資金需求的波動而波動。
優點:
①向市場傳遞公司正常發展的信息,有利於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增強投資者對公司的信心,穩定股票的價格;
②穩定的股利額有助於投資者安排股利收入與支出,有利於吸引那些打算進行長期投資並對股利有很高依賴性的股東;
③為了將股利或股利增長率維持在穩定的水平上,即使推遲某些投資方案或暫時偏離目標資本結構,也可能比降低股利或股利增長率更為有利。
缺點:
①股利的支付與企業的盈利相脫節;
②在企業無利可分時,若依然實施該政策,也是違反《公司法》的行為。
【提示】通常適用於經營比較穩定或正處於成長期的企業,且很難被長期採用。
(三)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是指公司將每年淨利潤的某一固定百分比作為股利分派給股東。這一百分比通常稱為股利支付率,股利支付率一經確定,一般不得隨意變更。
優點:
①採用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股利與公司盈餘緊密地配合,體現了“多盈多分、少盈少分、無盈不分”的股利分配原則。
②採用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公司每年按固定的比例從稅後利潤中支付現金股利,從企業支付能力的角度看,這是一種穩定的股利政策。
缺點:
①股利支付額波動較大,由於股利的信號傳遞作用,波動的股利很容易給投資者帶來經營狀況不穩定、投資風險較大的不良印象,成為影響股價的不利因素;
②容易使公司面臨較大的財務壓力。因為公司實現的盈利多,並不代表公司有充足的現金流用來支付較多的股利額;
③合適的固定股利支付率的確定難度大。如果固定股利支付率確定的較低,不能滿足投資者對投資收益的要求;而固定股利支付率確定的較高,沒有足夠的現金派發股利時會給公司帶來巨大的財務壓力。另外,當公司發展需要大量資金時,也要受其制約。所以,確定合適的股利支付率的難度很大。
(四)低正常股利加額外股利政策
是指企業事先設定一個較低的正常股利額,每年除了按正常股利額向股東發放現金股利外,還在企業盈餘較多、資金較為充裕的年份向股東發放額外股利。
優點:①賦予公司較大的靈活性,使公司在股利發放上留有餘地,並具有較大的財務彈性。公司可根據每年的具體情況,選擇不同的股利發放水平,以穩定和提高股價,進而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②使那些依靠股利度日的股東每年至少可以得到雖然較低但比較穩定的股利收入,從而吸引住這部分股東。
缺點:①由於各年度之間公司盈利的波動使得額外股利不斷變化,造成分派的股利不同,容易給投資者造成收益不穩定的感覺。
②當公司在較長時期持續發放額外股利後,可能會被股東誤認為是“正常股利”,一旦取消,傳遞出去的信號可能會使股東認為這是公司財務狀況惡化的表現,進而導致股價下跌。
【提示】對那些盈利隨著經濟週期而波動較大的公司或者盈利與現金流量很不穩定時,低正常股利加額外股利政策也許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總結】淨利潤分配的主體為企業和股東,四種不同的股利分配政策將企業和股東放在不同的位置。剩餘股利政策將企業利益放在首位,權益資本需求滿足之後有剩餘利益才分配給股東。固定或者穩定增長股利政策將股東利益放在首位,股利分配之後的剩餘利益留歸企業;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將企業與股東利益放在同一位置,淨利潤在企業與股東之間按照固定比例分配;低正常股利加額外股利政策將企業與股東利益放在同一位置,考慮了股東低正常股利的部分,考慮了企業額外股利的部分。
【知識點二】利潤分配製約因素
一、法律因素
二、公司因素
三、股東因素
四、其他因素
債務契約
債權人通常都會在債務契約、租賃合同中加入關於借款公司限制 公司股利發放的條款
通貨膨脹
在通貨膨脹時期,企業一般採用偏緊的利潤分配政策
知識點三】股利支付形式與程序
一、股利支付形式
【提示1】財產股利和負債股利實際上都是現金股利的替代方式,但目前這兩種股利方式在我國公司實務中極少使用。
【提示2】股票股利分配:在我國,“未分配利潤”減少數=增發的股數×股票面值,“股本”增加數=“未分配利潤”減少數。因此我國發放股票股利隻影響股本和未分配利潤。
(一)對股東的優點
1.發放股票股利往往預示著公司會有較大的發展和成長,這樣的信息傳遞會穩定股價或使股價下降比例減小甚至不降反升,股東便可以獲得股票價值相對上升的好處。
2.由於股利收入和資本利得稅率的差異,如果股東把股票股利出售,還會給他帶來資本利得納稅上的好處。
(二)對公司的優點
1.發放股票股利不需要向股東支付現金。
2.發放股票股利可以降低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既有利於促進股票的交易和流通,又有利於吸引更多的投資者成為公司股東,進而使股權更為分散,有效地防止公司被惡意控制。
3.股票股利的發放可以傳遞公司未來發展前景良好的信息,從而增強投資者的信心,在一定程度上
穩定股票價格。二、股利支付程序
【知識點四】股票分割與股票回購
一、股票分割
1.含義
股票分割又稱拆股,即將一股股票拆分成多股股票的行為。
【提示】股數增加;面值降低;每股市價降低;每股收益降低。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總額不變;所有者權益的內部結構不變;股東持股比例不變。
2.作用:
①降低股票價格(從而可以促進股票的流通和交易;加大對公司股票惡意收購的難度;還可以為公司
發行新股做準備);②向市場和投資者傳遞“公司發展前景良好”的信號,有助於提高投資者對公司股票的信心。
【總結】
3.股票反分割
又稱為股票合併或逆向分割;
降低了股票的流通性,提高公司股票投資門檻,傳遞的信心往往是不利的。二、股票回購
(一)含義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出資將其發行在外的股票以一定價格購買回來予以註銷或作為庫存股的一種資本運作方式。
公司不得隨意收購本公司的股份,只有滿足相關法律規定的情形才允許股票回購。
(二)方式
(三)動機
(四)影響
①股票回購需要大量資金支付回購成本,容易造成資金緊張,降低資產流動性,影響公司的後續發展。
②公司進行股票回購,無異於股東退股和公司資本的減少,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對債權人利益的保障。忽視了公司長遠的發展,損害了公司的根本利益。
③股票回購容易導致公司操縱股價。
【知識點五】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是一種通過經營者獲得公司股權形式給予企業經營者一定的經濟權利,使他們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的一種激勵方法,現階段,股權激勵模式主要有:股票期權模式、限制性股票模式、股票增值權模式、業績股票模式和虛擬股票模式等。
一、股票期權模式
股份公司賦予激勵對象(如經理人員)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選擇權。股票期權本身不可轉讓。
【提示】股票期權授權日與獲授股票期權首次可以行權日之間的間隔不得少於1年。有效期從授權日計算不得超過10年。
二、限制性股票模式
公司為了實現某一特定目標,公司先將一定數量的股票贈與或以較低價格售予激勵對象。只有當實現預定目標後,激勵對象才可將限制性股票拋售並從中獲利;若預定目標沒有實現,公司有權將免費贈與的限制性股票收回或者將售出股票以激勵對象購買時的價格回購。
三、股票增值權模式
公司授予經營者一種權利,如果經營者努力經營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司股票價格上升或業績上升,經營者就可以按一定比例獲得這種由股價上揚或業績提升所帶來的收益,收益為行權價與行權日二級市場股價之間的差價或淨資產的增值額。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支付現金,行權後由公司支付現金、股票或股票和現金的組合。
四、業績股票激勵模式
公司在年初確定一個合理的年度業績目標,如果激勵對象經過大量努力後,在年末實現了公司預定的年度業績目標,則公司給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股票,或獎勵其一定數量的獎金來購買本公司的股票。業績股票在鎖定一定年限以後才可以兌現。因此,這種激勵模式是根據被激勵者完成業績目標的情況,以普通股作為長期激勵形式支付給經營者的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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