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戒!江蘇通報5起扶貧領域典型案例

今年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省委部署要求,

把保障脫貧攻堅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持續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紮實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為進一步嚴明扶貧工作紀律,現將5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鹽城市委農辦扶貧工作處利用職權違規支取扶貧資金問題。2012年至2014年,經市委農辦副主任欒峰同意,時任扶貧工作處處長王玉,利用職權從合作單位“農村貧困勞動力技能培訓費”中,提取5萬元用於結算酒店餐費等欠款;要求合作單位以培訓場租費名義向有關鄉鎮支付費用8.8萬元,並從中支取4.52萬元用於結算酒水款等費用。2015年至2017年,時任扶貧工作處處長董少峰繼續從有關鄉鎮先後8次違規支取費用23萬元,其中15.5萬元用於支付酒店餐費、節日福利、夏季清涼用品費用以及私人招待費用等。調查期間,董少峰與他人串供,銷燬證據,對抗組織審查。2018年5月,欒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董少峰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豐縣首羨鎮渠三座樓村原黨支部書記渠吉福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索取好處、騙取補助資金等問題。2013年至2016年,渠吉福利用協助鎮政府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2000元;違規為3戶不符合條件的村民申報套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夥同5戶村民弄虛作假,騙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5.8萬元,個人分得1.5萬元。渠吉福還夥同他人套取村級債務化解資金和截留徵地補償款16.77萬元,個人分得6.51萬元。調查期間,渠吉福與他人串供,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2018年6月,渠吉福受到開除黨籍處分,7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泗洪縣峰山鄉黃崗村原會計楊木利挪用扶貧資金給其親屬從事經營活動問題。2017年3月,楊木利從峰山鄉撥付給黃崗村用於扶持碧根果產業發展的結對幫扶資金中,挪用9萬元給其親屬用於超市經營等活動。2018年7月,楊木利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如皋經濟技術開發區原人武幹事、人才公寓服務管理委員會原主任王洪履責不力,造成已死亡的民政補助對象仍然繼續享受補助問題。2012年至2015年,王洪在任如皋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民政管理科科長、社會事業科民政組組長、殘聯理事長期間,未認真履行低保、五保、重殘等補助對象的動態管理和審核職責,核減不及時,481名已死亡的補助對象仍然繼續享受民政和重殘專項補助,造成財政資金損失48.23萬元。2018年2月,王洪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撤職處分。

南京市六合區冶山街道冶山社區原黨總支副書記、計生專幹戴珍蘭騙取殘疾補助問題。2015年12月,戴珍蘭利用負責為群眾辦理低保殘疾補助的工作便利,通過瞞報本人家庭實際收入、未按相關程序進行公示等方式,為本人家庭騙得一戶多殘補助資格,自2016年1月至2017年11月共獲取1.9668萬元。2018年2月,戴珍蘭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從上述5起典型案例看,涉案黨員幹部對法紀毫無敬畏,無視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有的不收斂不收手,挖空心思對扶貧資金動手腳、玩貓膩;有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重,對扶貧資金監管不作為、不盡責;同時也反映出涉案地區、部門落實脫貧攻堅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監管責任不嚴不實等問題。這些問題嚴重侵蝕貧困群眾的切身利益,直接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已成為脫貧攻堅的“攔路虎”,必須依紀依法堅決懲處。

當戒!江蘇通報5起扶貧領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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