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技術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廣東省中山市火炬開發區火炬路1號火炬大廈四樓公司會議廳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

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熊煒先生主持召開。本次會議採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表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劉社梅、錢逢勝、王晉斌、鄧春華因出差,未出席本次股東大會;

2、 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2人,監事田炳信因出差,未出席本次股東大會;

3、 董事會秘書彭海泓出席了本次會議,公司副總經理陳超強、張衛華、吳劍、朱洪濱列席了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2、議案名稱:關於修訂《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3、議案名稱:關於修訂《股東大會累積投票制實施細則》的議案

(二)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議案1: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為特別表決議案,該項議案已經獲得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同意通過。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鑑證的律師事務所:廣東金豐華律師事務所

律師:翁琦、張寧

2、律師鑑證結論意見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及股份公司《公司章程》等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和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 備查文件目錄

1、 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 經鑑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中炬高新技術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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