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意見》

“今後三年實現183.27萬貧困人口脫貧,52個貧困縣摘帽。其中,2018年脫貧101.7萬人、23個貧困縣摘帽······”

9月6日,省政府第十一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切實增強責任感緊迫感,以更加有力的行動,推動脫貧攻堅工作有效開展。


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意見》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省把脫貧攻堅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和第一民生工程來抓,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進脫貧攻堅工作。農村貧困人口減少591.73萬人,貧困發生率下降到7.54%,區域經濟快速發展,基礎設施明顯改善,民生保障水平顯著提高。

《實施意見》指出,到2020年,確保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消除絕對貧困;確保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實現貧困地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國平均水平。與此同時,實現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主要有:貧困地區具備條件的鄉鎮和建制村通硬化路,貧困村全部實現通動力電,全面解決貧困人口住房和飲水安全問題,貧困村達到人居環境乾淨整潔的基本要求,切實解決義務教育學生因貧失學輟學問題,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實現貧困人口全覆蓋,最低生活保障實現應保盡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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