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龍哥之死:「警方通報」1500萬刷屏背後,是十萬贊的民意

有人調侃,崑山龍哥“生得渺小,死得憋屈”……

上週,龍哥之死橫空出世,隨著那段“被反殺”監控錄像的熱傳,一夜之間,那個飛揚跋扈的龍哥竟死成了社會熱點。

他一定不曾想過,自己的死不僅淪為朋友圈裡的笑料,還成為大家反覆刷屏討論的話題,最後成就一篇篇10w+爆文。

崑山龍哥之死:“警方通報”1500萬刷屏背後,是十萬讚的民意

8月27日,江蘇崑山,寶馬車駕駛人劉海龍(龍哥)與自行車車主於海明因交通問題發生衝突。劉海龍隨即對於海明拳打腳踢,並持刀砍向於海明,隨後,刀被於海明拿走並對其追砍。最終,劉海龍搶救無效死亡。

事情大致經過,想必大家都已知曉,不做贅述。

9月1日下午,崑山市公安局和檢察院通過官微,相繼發佈通報,認定防衛者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同樣是上週熱點,和“滴滴順風車案”稍顯不同。這次,單純從爆文數量來看,圍繞“崑山龍哥”的話題熱度,雖然沒有前者高,但“崑山反殺案”卻在微信公眾號裡至少產生了7篇點贊破10w+的文章,也就是十萬贊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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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量可能和熱點話題本身有關,但點贊這個小小的舉動,通常代表著大家看完一篇文章的態度。

根據新榜日常連續監測的63萬公眾號,過去一週,圍繞著“崑山反殺案”的熱點話題,總共產生至少6961篇文章,涉及公眾號4811個,這其中閱讀數達10w+的爆文有113篇,原創文章數量達1113篇。

以公眾號為例,內容井噴式產出的高潮來自8月31日,一天誕生了35篇10w+。此後,隨著9月1日官方通報案情進展後,輿論開始趨於平緩。

有人調侃,龍哥用他的死推動了中國司法的一點點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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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篇十萬贊文章

是否“正當防衛”成討論焦點

到底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或者,是否會被定性為“故意傷害致死”?

在警方通報未出之前,這起備受社會輿論關注的“崑山砍人案”的最終走向無人知曉。

8月28日,也就是事件發生的第二天,一個介紹為“每天更新國內外最新最有趣的搞笑視頻,監控視頻,獵奇視頻”的公眾號叫“小明不背鍋”,就以《衝動是魔鬼!紋身男欲拿刀砍死電動男,結果刀掉地上,被反殺!》還原了前一天晚上監控視頻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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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公眾號“老端的觀點”熱點追得不算快,但文章《如何讓崑山龍哥死的有價值?》卻寫得足夠有意思,比如,作者端宏斌以這樣的方式調侃龍哥:

龍哥最主要的業務是幫人催債,為此他在身上紋滿了各種海鮮,目測有皮皮蝦、皇帶魚、海瓜子等等。因為一位算命的老人告訴他,紋上這些符號可以增加防禦,還能加各種魔法抗性。紋完了之後,龍哥果然發現自己抗寒能力增加了不少,從此之後,不管在哪裡,他都不需要穿衣服。

雖然言詞風趣幽默,但他還是擔憂“在中國,正當防衛無罪的情況極少”,所以他寫到,在中國,老百姓抱怨最大的是咱們的法制對壞人太好,對好人太壞。

我相信龍哥將以自己搞笑的死,來推動中國的法治進程,讓老實人在忍無可忍的時候,有法律武器保護他去反抗。

目前,這篇文章閱讀量已突破1300萬閱讀,點贊更是高達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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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在警方通報未發佈前,另一篇十萬贊則誕生自“天下美食出北京”的公眾號,透過《回顧崑山龍哥被砍死之前的18年,你就沒見過如此的人渣!》這個標題,估計也能想象寫得什麼內容。

這同樣是篇點贊破十萬的爆文,不過,目前點開已顯示“此內容因違規無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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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更多自媒體文章裡,龍哥的職業生涯被簡單描述為這樣:

2001年7月因犯盜竊罪被判4年6個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拘5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9個月

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3年

2013年7月19日因犯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被判2年2個月

同樣“因違規無法查看”,還有8月30日公眾號“今夜九零後”寫得那篇《救救崑山案那個壯士吧!那是在拯救我們自己》,單從呼籲式的標題來看,已經是煽情味十足。

另一篇生存下來的十萬贊,則是公眾號“新聞哥”的《面對惡人,我們還有沒有希望合法自衛?》,新聞哥認為,老實人被惡霸欺凌的多了,因為反殺才成了新聞。

和多數寫到這個話題的新媒體文章一樣,文中對龍哥今年3月還因舉報毒販還拿過 “見義勇為”榮譽證書提出質疑。不過也闢謠了龍哥為快手天安社成員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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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更多的討論來自是否“正當防衛的判定”。新聞哥表示,法律必須維護,正義也必須伸張,所以文末這篇十萬贊呼籲

希望法官能輕判電動車小哥,對這些橫行社會的花臂大哥起到警示作用,如果能在類似多個案例上,法官都酌情輕判,有利於推動社會風氣進步。

當然,龍哥的死還貢獻了很多網絡段子,供大家消遣傳播,比如“酒駕的是他,帶刀的是他,砍人的也是他,結果撲街的還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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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號一錘定音

崑山警方通報閱讀破1500萬

人民用“咆哮”進行正當防衛,自媒體以爆文表達態度。

在傳統媒體從事評論工作十數年的曹林,在公眾號“吐槽青年:曹林的時政觀察”表示,崑山反殺案,用“咆哮”形容這兩天的輿論的態度,一點也不為過。

畢竟這一切都發生在視頻監控之下。8月31日,也就是在警方通報前一天,輿論對“反殺案”的關注達到頂峰,一天誕生了35篇10w+。

崑山龍哥之死:“警方通報”1500萬刷屏背後,是十萬讚的民意

請法律對遵守規則的老實人溫柔點的呼籲,和網絡上唾棄乃至嘲笑龍哥的段子一樣,此起彼伏。

誠如曹林所言,人民在這件事上的咆哮,是出於對可能不利判決的焦慮。

而這種情緒則在新媒體的傳播中被逐漸放大。比如,有人呼籲“不能讓好人流血又流淚”,有人寫下“普通人遇到崑山龍哥,應該怎麼辦?”,還有人義正言辭“正當防衛,以人民的名義!”

篇篇爆款的背後,必然蘊藏著巨大的輿論聲量。

9月1日下午,崑山當地警方通過雙微,包括公眾號“崑山公安微警務”發佈《警方通報》,與此同時,粉絲數量更多且影響力相對更大的“蘇州公安微警務”同時發佈通報內容。

通報詳細交代了警方經現場勘查、走訪調查、詢問訊問、視頻偵查和檢驗鑑定等工作後,查清的案件事實。

認定“於海明制止暴力侵害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其防衛行為造成劉海龍死亡,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對此案作撤案處理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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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即,通報刷屏,一片叫好。很多網友拍手稱讚“這是自己看過最詳細的警方通報了”。

截止目前,據我們瞭解,政務公號“崑山公安微警務”這篇《警方通報》閱讀量已突破1500萬,點贊40萬,可謂名副其實的大爆文。

江蘇省檢察院則通過政務新媒體“江蘇檢察在線”表示“應當優先保護防衛者”獲得十萬贊:

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根據上述規定和查明的事實,本案中,死者劉海龍持刀行兇,於海明為使本人人身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暴力侵害,對侵害人劉海龍採取制止暴力侵害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其防衛行為造成劉海龍死亡,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對此案作撤案處理符合法律規定。

影響力更大的“新華社”果斷派出他們的“剛剛”同學,以一篇《剛剛,警方通報“崑山砍人案”!》喜提公眾號十萬贊。留言區評論十萬點贊是民意所向的體現。

崑山龍哥之死:“警方通報”1500萬刷屏背後,是十萬讚的民意

去年,“新華社”正是憑藉那篇《剛剛,沙特王儲被廢了》及精彩的留言回覆,斬獲過十萬贊殊榮。這次,同樣喜提十萬讚的還有“人民日報”的公眾號。

去年,辱母案刷屏期間,同樣就正當防衛與否討論激烈,曾在公號呼籲“血性男兒哪有罪?刺死辱母者既是正當防衛,更是見義勇為!”的易中天,這次則推文《為什麼要為崑山警方點贊 》,為崑山反殺案點贊。

易中天在文中表示,他點贊,不為結果,只為態度,因為崑山警方通報的態度至少四點可圈可點之處:

坦率:比如不諱言此案備受社會輿論關注,也不諱言劉海龍曾經獲得見義勇為獎。

平實:只通報案情和結論,不使用任何涉嫌煽情的形容詞或定語。

專業:事實和證據的描述都精準到位,雙方當事人的同行者是否參與案件也有交代。

誠懇:認定事實和性質後,立即依法撤銷於海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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崑山龍哥之死:“警方通報”1500萬刷屏背後,是十萬讚的民意

不可否認,互聯網的注意力經濟改變了內容生產的邏輯,自媒體人或新媒體小編在追熱點上,更多考慮話題的吸睛,因為缺乏儘可能多的事實信息,常常依靠“挑撥情緒”製造流量。

從數據趨勢不難看出,通報一出,反殺案的整體關注度開始下降。

回頭看這次“龍哥之死”的新媒體熱點話題發酵過程,自媒體、機構媒體和政務媒體多方參與,表現出不同特點。警方通報出來之前,雖然自媒體以追熱點的方式發聲,吃瓜群眾也熱議紛紛,但始終有所擔憂和焦慮。

崑山龍哥之死:“警方通報”1500萬刷屏背後,是十萬讚的民意

在本輪熱點事件的輿論傳播中,和一些政務號逐漸淪為“擺設”不同,這次“崑山公安微警務”、“蘇州公安微警務”以及“江蘇檢察在線”及時發聲。

三篇十萬贊,至少一篇1500萬閱讀的及時通報,成為扭轉網絡輿情最關鍵的節點,可謂一錘定音。

不僅人心大快,也及時安慰了各方情緒,警方通報結果出來後,心理諮詢師兼作家的武志紅在其公眾號推文“崑山龍哥的貢獻:讓我們看到正當防衛該有的樣子”。

正如“視覺志”在追熱點的文章《崑山反殺案判正當防衛:永遠不要欺負老實人! 》裡寫下:與其說他捍衛了自己的生命,不如說他捍衛了屬於普通老百姓最後的顏面和尊嚴……永遠不要去觸碰一個老實人的底線,因為他們活得比誰都認真。

崑山龍哥之死:“警方通報”1500萬刷屏背後,是十萬讚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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