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各占22.5%:35%:35%:7.5%,他們合夥到底有什麼問題?

四人各佔22.5%:35%:35%:7.5%,他們合夥到底有什麼問題?

唐僧師徒四人西天取經回來後,孫悟空尋思著做點小買賣開家麵館,但孫悟空一路打怪沒攢下什麼錢,於是他打算找幾個合夥人一起來幹。

豬八戒——不差錢,合不合夥無所謂

沙和尚——不出錢,出力要股份

唐僧——只出錢,不管事

就這樣4個合夥人湊齊了,於是由唐僧召集大家開了個股東大會,簽訂了合夥協議。大概內容是一共投資60萬,唐僧出資22.5萬佔股37.5%,豬八戒出資22.5萬佔股37.5%,孫悟空出資15萬佔股25%,三人各拿出2.5%一共給沙和尚7.5%股份,作為技術入股。

唐僧因為德高望重擁有最高決策權,豬八戒由於投資額和唐僧一樣,所以是第二大股東,負責財務監控。孫悟空負責管店,月薪5000元。

豬八戒他們的理由是創業期不可能給孫悟空原來同水平的工資,就只能給店長工資月薪5000元,而且需負責店長所有事項外,還要做整個品牌營銷,畢竟創業是需要付出的嘛。

孫悟空在取西經的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戰略思維經驗,已然是業界知名的策劃人,此時隨便找個工作做個職業經理人,月薪都在3萬-5萬,但這時為了實現自己的開店夢想,也接受了唐僧、八戒他們在會上的決定。

至於退出機制的話,任何人退出需徵得4個股東2人以上的同意方可退出,且根據盈利情況核算退出比例。

簽完合夥協議,師徒三人三天內各自向公共賬號裡打了款,豬八戒之前開過餐飲店,所以自告奮勇的負責選址,最後根據他的經驗選了一家轉讓費在23萬的韓式料理店接手下來(其實是草肚皮店,豬八戒沒考慮別人為什麼會轉讓,這個為日後經營埋下了很多問題)。

四人各佔22.5%:35%:35%:7.5%,他們合夥到底有什麼問題?

一個月後,師徒四人選了個好日子,麵館就順利開張了,由於前期宣傳到位,孫悟空通過打怪積累的人脈,整合了很多周邊資源和線上線下資源免費做了不少有針對性的營銷,加上產品與周邊麵館形成了差異化,開張火爆是自然的事情。

但問題出現了,生意越火爆,前廳油煙越大,為此開業後的一個月內孫悟空到處找人處理油煙的問題,最後暫時解決了油煙問題。

三個月後,由於產品和服務都比其它麵館有特色,吸引了原周邊其它麵館的大量客流,引起了周邊同行的嫉妒與不滿,開始抓一些小把柄投訴;再加上合夥人豬八戒覺得營業額沒有達到預期快速回本的期望,整天來店裡指指點點,一會兒說廚師口味做的不行,依據豬八戒自己的口味喜好讓沙和尚去做調整;

由於豬八戒不時的還會來挑服務員毛病,服務員也搞不清到底這家店誰在管理,該聽誰的了,於出現了離職,這時沙和尚又向孫悟空提出了問題,自從改了排風機刮南風時,油煙全往後廚跑,燻得眼睛受不了,要孫悟空想辦法調整。

面對這麼多問題讓孫悟空一個人同時去解決,此時的他真是心力交瘁。

六個月後,由於豬八戒對口味的判斷失誤,已經流失了一批老客戶,加上不斷的讓沙和尚調整產品口味,做標準化,產品逐漸失去特色,而且所提要求已超出沙和尚能力範圍,再加上看到自從調整口味後生意不斷下滑,自己的乾股不知什麼時候能兌現,索性提出了退出;

八個月後,由於沙和尚走後,廚師更換,口味又有了大的調整,客流不斷流失;此時作為第二大股東的豬八戒不但埋怨起師傅作為大股東什麼都不管,還開始指責大師兄孫悟空不應該只把自己當店長,應該更好的發揮自己的優勢,把O2O做上去。

豬八戒選址的錯誤,直接導致後續一系列問題,居民投訴,環保部門不斷上門,全都丟給孫悟空一個人解決,亂改產品、亂改價位、店裡員工流失,沒有服務員誰都不管,孫悟空只能叫來自己的朋友一起幫忙。

四人各佔22.5%:35%:35%:7.5%,他們合夥到底有什麼問題?

一系列的瑣事,讓孫悟空已無力再去做他擅長的營銷。

第九個月,看著生意持續下降,居民投訴還在持續,產品口味大不如前,唐僧、孫悟空、豬八戒決定散夥,把店給轉了。

找人合夥,不想翻臉記住這10個法則

首先,雙方在理念上要正確:要堅信組織能夠健康發展下去,不要一開始就想著失敗,尤其不要用經典的理論:只能共苦,不能共甘、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過河拆橋等來支配自己的思想。

其次,能持續不斷地溝通:開始要溝通,遇到問題也要溝通,解決問題時也要溝通,有矛盾時更要溝通,多想有利組織發展的事情。有不同的看法,不要在公開場合辯論,不要把矛盾展示給下屬。

第三,醜話說在前面:最初創業時就把該說的話說到,該立的字據一定要立到。把最基本的責權利說個明白透徹,尤其股權、利益分配更要說清楚,包括增資、擴股、融資、撤資、人事安排、解散等等。

第四,及時協調立據: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在最初計劃周全,事情是隨時都有可能變化的,合作運營過程中,遇到新問題新矛盾一定先說清楚立下字句再行動,千萬不要先幹再說,因為事情發生後都是朝著自己有利的一方考慮。

第五,發現小人鑽空子,堅決開除:領導之間的矛盾,不要讓下屬來評論,來解決。如果雙方溝通有困難時,就主動尋找外方的力量,尤其雙方都信得過的好朋友來解鈴,但不要露出太明顯的痕跡。如果發現組織中的小人來利用領導之間的矛盾分歧達到個人的目的和損害組織利益,那就毫不猶豫地堅決開除,不論他是什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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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就事論事:當雙方矛盾衝突到兩個陣營的矛盾時,外力也不能解決時應停止爭論,停止人事波動,就問題來解決問題,不要就人來討論。

第七,換種環境換心境:雙方應出去郊遊,散心,不要糾纏在矛盾之中,畢竟雙方同是莫逆之交、畢竟是血緣關係和姻親關係,是世界最緊密的關係,大家撇開工作問題和事業上的矛盾,出去多討論了人生話題,休閒話題,把利益看淡一些。

第八,不要太計較小事:難得糊塗對創業合作的各方都是保養自己心靈的雞湯和企業組織運轉的潤滑劑,這與前面講的醜話在前和及時立據看似矛盾,其實不矛盾,前者講的是在沒有形成事實的情況向下的做法,後者是說事實已經形成了就不要太計較了。計較了也於事無補。其實,過後經常會發現雙方的計較毫無實際意義。

第九,不要輕易地考驗對方:創業者團隊合作起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考驗還會出事,更何況有意考驗對方時,對方肯定經不住考驗,因為當你考驗對方時,對方不知道,只能是順著你設定的情景運行,結果肯定是和你設想的一致。

第十,一直向前看:創業合作過程中,遇到問題矛盾應向前看,向前看利益是一致的,因為成功會給大家帶來更豐厚的收穫;盯住眼前的事情不放,只能是越盯矛盾越多,越盯矛盾越複雜,最後裹步不前;回頭看,回憶起合作中的不愉快,會使你傷心,喪失前進的鬥志和動力。只有向前看,成功的希望激勵著合作的各方擯棄前嫌,勇往直前,抵達成功的彼岸。

看完唐僧師徒四人的合夥故事,你是否有所思考,他們師徒四人的合夥到底有什麼問題?

一,把投資人當創始人

像唐僧、豬八戒這種只出錢不出力的只能算作投資人、合夥人,不能算創始人,而孫悟空犯的錯誤恰恰是把投資人當聯合創始人。

與投資人最好的合作方式是第一種出讓部分股份不能讓其控股,沒有決定權,不參與管理;第二種讓投資人做債權投資,債權投資不是為了獲取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債權投資只能獲取投資單位的債權,債權投資自投資之日起即成為債務單位的債權人,並按約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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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據投資額定價 沒有根據人定價

如果依照唐僧師徒這種合夥模式,只是根據投資額來算佔股比例,顯然對孫悟空是不公平的,為什麼?

作為創始人孫悟空會承擔雙重風險,拿著遠低於其市場認可的工資,不單會影響其積極性,而且會讓其存在過高的風險。

三,聯合創始人必須出力出錢

沙和尚一分錢都沒出,反而佔了7.5%的股份,就算他是技術入股,但這種捆綁也是不牢固的。為什麼?

這種股份只有在店回收成本,盈利的情況下才能兌現。一旦回收成本較慢或者不盈利的情況下就無法兌現,也就不存在利益捆綁。

沙和尚一分錢不出,還是打工者的心態去做事,只有出了錢,才會真正的和其它三人形成利益捆綁,即出錢又出力的聯合創始人才會真正把項目當自己的項目!

四,沒有明確老大,明確分工,投資人控股創始人無話語權

孫悟空師徒四人出現的嚴重問題是,身為投資人的唐僧、豬八戒為控股人有絕對話語權,而店面實際的管理者孫悟空更清楚麵店的實際情況反而沒有無話語權;這直接導致不瞭解顧客,不瞭解店員工和產品的豬八戒後期錯誤的更改產品口味,插足店面管理,孫悟空無法干涉,也導致員工沒有明確的領導,不清楚到底該執行哪位合夥人的指令,降低了孫悟空的威信力。

正確的做法是,既然唐僧和豬八戒是投資人就只能佔少部分股,孫悟空是實際管理者就應該佔絕對控股權擁有絕對話語權,因為他更瞭解店面實際經營的情況,不瞭解市場,不瞭解消費者就沒有話語權。

另外由於沒有明確分工,什麼事都一股腦的讓孫悟空去解決,直接導致孫悟空無心也無力去做他擅長的營銷工作。

五,合夥人中途退出 需明確退出機制

唐僧師徒四人在籤合夥協議時,應該明確股權退出機制,第一種方式如股權分期贖回比例第一年退出只能領取投資額的25%,滿2年退出領取投資額的50%,第三年退出領取75%,滿四年可以全額領取投資額及約定的獲利部分。

當然這種比例可以因人因不同情況而定,大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運用。第二種方式約定回購機制,參照公司淨資產、原始購股價的溢價、公司估值的折扣價等因素訂立回購細則。

總之,合夥前一定要明確完善的退出機制,避免日後退出,合夥人之間死逼,甚至導致連朋友都無法做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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