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招拆招,看拆遷方「老賴」如何被制服

拆遷是一個漫長又複雜的過程,過程中被拆遷方因對法律知識的認知有限,為了加快拆遷進程,拆遷方有時會採取一些常見的

“耍賴”手段。

拆遷方耍賴,房屋補償一拖再拖,被拆遷人的利益該如何保護?面對拆遷方“老賴”,創為律師教你一秒識破,抓住細節巧妙制服!

招數一:先拆遷、後補償

案例:某村在拆遷時,負責的拆遷的居委會成員口頭說先拆的可以獎勵,如果不拆的,不僅獎勵沒有而且還要強拆,由於害怕強拆大部分都簽了協議,但是那些沒簽協議的,今年籤協議拆遷的,其獲得的補償卻遠遠高於全年籤協議的。

創為律師:根據《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

也就是說先補償後搬遷不是原則,而且法律規定。如果有地方規定違反上述規定做出與之違背的條款都是無效的,也是不能夠施行的。

如果徵收部門沒有書面規定先拆遷後補償,而且在實際操作中讓被拆遷人先搬遷後補償也是完全違背法定程序的,屬徵收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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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數二:填空白協議,補償協議只給複印件

案例:周某的房屋原本只能補償20萬,某地拆遷部門在拆遷過程中曾表示,考慮到他是低保戶,政府會額外補償10萬,不過為了避免人多嘴雜,這額外的10萬塊將直接匯入周某的銀行卡,不寫進補償協議,同時要求周某必須嚴守口風,免得到時候不好辦,於是拿出一份空白協議。於是周某滿心歡喜地在不完整的安置補償協議上籤了字,隨後徵收部門工作人員以要蓋章為由將兩份安置補償協議都拿走了。然而幾天後補償款到賬,周某傻了眼:政府只給了他20萬,額外的10萬塊卻遲遲不見蹤影。

創為律師:千萬不要相信政府工作人員的口頭承諾,千萬不要簽訂空白協議!或者採用以下方式保留證據。

一、可以採取錄音手段,確認口頭承諾賠償數額,有法可依;二、將協議內容落實到紙面上,讓拆遷負責人簽字,等有了正式協議後再交換,所有協議一式兩份;三、拒籤,協約內容不合理被拆遷方有權拒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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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數三:違建房屋,合法拆遷不補償

案例:湖北一位市民稱自己家2008年以前建的房子,2017年政府動遷說它是違章建築,不予以補償,並以此為理由將自家的房屋建築強制拆除。

創為律師:2008年之前建的房子、沒有取得房產證或準建證的房子,實踐中通常很難被認為違章建築,市民可以獲得與有證房屋一樣的補償。

補償計算方式:一、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的話,補償宅基地地價和重建成本價;二、國有土地房屋拆遷,根據周邊類似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補償;三、城中村的話,一般要參考周邊的房地產市場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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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數四:斷水斷電加威脅

案例:寶雞一家公司租賃開發商閒置土地,改建了28間違建商鋪對外出租,13家商戶入駐經營不到一年卻被告知要拆遷,此舉引起商戶不滿,且在協商中拆遷補償一直未達成,商戶拒絕搬離,開發商便對商鋪斷水斷電、用土方堵住大門。

創為律師:因拆遷補償達不成一致意見,對被拆遷人進行斷水、斷電等暴力拆遷行為,是嚴重違法的,完全可以依法對這種行為進行相應的法律程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如果是拆遷工作人員指示供水、供電公司斷水斷電,則可以對供水、供電公司提起訴訟,要求保障公民合法用水、用電的權利,追究違法斷水斷電的責任;二、將作出該行為的部門或個人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舉報,也可以提起相應的訴訟程序來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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