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黑名單"制服"老賴 "信用煙臺"建設讓失信人"寸步難行"s

水母網4月23日訊(煙臺日報記者 任雪娜)老賴,也就是拒不執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是抹在信用城市身上的一道黑灰。對老賴,我市嚴格落實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制度,從出行、出境、高消費、購房、貸款、經營、任職等各方面予以限制,不斷壓縮生存空間,讓老賴們一處失信,寸步難行。

前不久,牟平區法院執結一起健康權糾紛案,執行法官通過“黑名單”讓老賴乖乖把賠償款送到了法院。本案中,來自黑龍江的宋某來到程某承包的工地工作,在一處新大樓安裝岩棉時,因安全帶不夠長,宋某在移動跳板過程中沒系安全帶。結果從八樓墜落到三樓平臺上,住院期間各項花費高達7萬元。程某得知後,立即給宋某送去了7萬元。出院後,宋某找程某索要住院期間的誤工費及傷殘賠償金,程某認為賠償金太高,雙方協商多次無果。無奈下,宋某將程某起訴到法院。牟平法院立案審理後判處程某賠償陳某人身損害經濟損失14萬餘元。但程某一直以工程款沒到賬為由推脫執行,宋某隻得來到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法官與程某聯繫,他滿口答應,就是遲遲不賠。多次規勸無果後,執行法官便將程某列入“黑名單”。沒過兩天,程某便給執行法官打來電話,說:“我要去福建談生意,現在哪兒也去不了,我現在就還錢,把我拉出黑名單吧。”放下電話,程某便驅車來到執行局,將餘下賠償款轉入法院賬戶。

“黑名單”制度是法院懲治“老賴”的有力武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一旦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對其從出行、出境、高消費、購房、貸款、經營、任職等各方面予以限制,讓“老賴”的生存空間不斷縮小。2018年,我市法院系統還推行今日頭條精準曝光、公佈誠信“黑榜”等做法,共發佈失信名單信息8339例,3891人主動履行義務。

對老賴,“黑名單”若不起作用,還可運用拒執罪這一法律武器倒逼其履行義務。在一起案件中,孫某和譚某是同村村民。2016年底,譚某在未取得孫某同意的情況下將其父親的骨灰埋在孫某承包的山嵐中。孫某為此多次找譚某協商,希望譚某能將其父親的墳墓遷出山嵐,但是均被譚某以各種理由拒絕。在經村委調解無效後,孫某將譚某訴至法院。經牟平法院審理,依法判決被告譚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60日內將其父親墳墓從原告孫某承包山嵐裡遷出。

由於譚某未能按時履行判決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隨後,執行法官多次聯繫譚某並走訪至其家中向其釋法明理,講明利害關係,希望其能主動履行義務,但譚某態度非常堅決,就是不遷。在執行法官對譚某採取了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後,該案依然沒有絲毫的進展。最後,執行法官將失信被執行人譚某以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罪向公安機關移送,公安機關將被執行人立案逮捕後,被執行人家屬這才知道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嚴重性,便主動聯繫執行法官表示同意與孫某協商。最終,兩家達成一致意見,譚某可以不遷墳,但支付給孫某五千元賠償金,至此案件順利執結。

“信用煙臺”建設,需要每一個煙臺人用誠實守信的言行為之添磚加瓦,同時也要對違法失信行為嚴格實施懲戒。讓守信者嘗甜頭,失信者吃苦頭,“信用煙臺”才會越建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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