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超市殺人者已自殺,其家屬要承擔被殺者的民事賠償責任嗎?對此事有什麼評價?

肥貓物語


大實話:家屬沒有責任和義務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是,需要從當事人的遺產中分撥財產用於賠償。

首先表明個人態度,對於賣菜男子趙某的做法,我是非常不認同的。不僅因為自己一時衝動毀了別人的家庭,也因此搭上了自己的性命,留下孤兒寡母。

很多人會說什麼忍無可忍,無需再忍。但是,在這種情況下,這種想法就是莽夫之舉,這和崑山反殺案是完全兩碼事。崑山反殺案中是因為自己生命受到了威脅,所以無需再忍,但是,在這件事中,卻僅僅是因為對方說了一些毒言惡語而已。如果連這都忍不了,又怎麼能夠承擔的起一個家庭的重擔?

可能說這話會讓很多人受不了,你們罵我也無所謂。但是,我希望那些真的像趙某一樣位於這個位置上的作為丈夫,兒子和父親的人能夠聽的進去。人到中年,我們不是在為自己活著,我們身上擔的還有家庭的責任。如果像趙某這樣因為一時衝動沒控制好自己的情緒,那麼,留下的一定是孤兒寡母和年邁父母的傷心淚,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做法。世界上的委屈多了去了,別搞得自己多矯情一樣,除了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受到威脅了,沒有什麼是不可以忍的。

然後,就這件事本身來說。作為趙某的家屬,現在趙某殺了人,並且也自殺了,則是沒有任何義務承擔賠償責任的。畢竟,殺人的是趙某,他也是具有完全民事責任能力的成年男子,就應該為自己的一切負責。所以,無論是刑事責任,還是民事賠償,都應該由趙某來承擔。現在,趙某人死了,那麼也就沒有刑事責任一說了。但是,他的遺產還在,民事賠償就要從趙某的遺產中劃分,這無可厚非。也是他應該為自己的衝動付出的代價。

我知道,如果我說趙某無罪,兩個老人罪有應得一定會受到很多人點贊,但是,這是錯誤的,我不能去誤導人做傻事。我把話說得這麼重,甚至有些難聽,就是希望身在其位的人能夠聽進去,切勿因為一時衝動害人害己連累家人。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那賣菜的一看就是老實人,不然不會賠償他們300塊錢,估計第一次罵估計就和他們打起來了,倆老傢伙(為老不尊不值得尊敬)好像一小時內回來罵了三四次,最後可能實在是忍無可忍,一時衝動弄死了倆老傢伙,最後肯定也後悔也害怕,所以乾脆直接跳河自殺一了百了,所以永遠不要去招惹一個老實人,因為每個老實人心裡都住著一個惡魔,別看平時好欺負,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其實內心一直在想別再惹我,不然我弄死你,只是他一直鎮壓著不讓惡魔的封印打開,只要一旦他鎮壓不住,惡魔的封印被打開他也無法控制自己腦子一片空白,以前所有忍受的屈辱統統還回去,下手都是下死手,就是往死裡整。過後他也不知道剛剛發生了什麼一片空白,只剩擔驚受怕。所以倆老傢伙的害死了一個年輕人,所以應該倆老傢伙應該賠償攤主,最後奉勸那些不知好歹的人:別那麼快讓那個小盒成為你永久的家



田小少


超市的賣菜男子今年才45歲,有兩個孩子,為了這兩個不講道理的無良老人而搭上自己的寶貴生命,真是太不值得了!

他之所以選擇自行了結生命,原因有二:一是覺得自己可能會被判處死刑,程序太長,心理恐懼;二是覺得可能會牽連到家人,自己死了,人死如燈滅,就不會把家人牽扯進來了。

只可惜,賣菜男子趙某對法律知之甚少。事實是,他這是激憤之下的衝動犯罪,屬於鄰里糾紛矛盾引發的兇殺案件,本身就區別於那種報復社會的故意閃人,而且老兩口罵人在先,屬於有過錯的一方,非但不緩解矛盾,反而主動激化矛盾,對此就應當不適應死刑。如果趙某再去主動投案自首,有很大概率會判處死緩或無期徒刑。

只要人還在,就有希望,孩子就有父親,可惜!而且死並會因此帶來民事賠償的結束,只要留有遺產,就要承擔賠償責任,這是法律規定的!趙某要是九泉下有知,估計也是非常後悔!

不過,這種賠償也是有限的,由於老兩口當場死亡,賠償也僅限於喪葬費等,而且能否賠償到位也要看趙某有沒有留下遺產,或者留下的遺產是否夠賠償的。


打虎拍蠅


僅僅因為一個西瓜而惹出的三條人命。被殺的兩位老人是一對夫婦,今年都六十多歲,退休工人。住在河北秦皇島市的團結裡小區。

殺人者並自殺者趙某今年45歲,是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依安縣福地村人,超市店員。案發時暫住秦皇島市海港區橋東北里,妻子和子女都在東北老家。

9月1日下午,兩位老人聲稱趙某超市買到了不新鮮的西瓜,吃壞肚子。與超市的男店員趙某起了衝突。後來她回家叫來了她的老伴一起來尋釁,還罵了一些髒話。 趙某說賠30塊錢,她不同意,趙某又退一步說那300吧,老兩口子還是同意,說最少也要1萬塊錢。不給還要罵40多天!然後他們接著罵,罵完走了回來又繼續罵。趙某就急眼了,換誰都受不了,按一般心理推測他可能會想:我要殺了他們為民除害!反正照這樣罵法,我的生意也完了,養不成父母兒女!一個大男人讓人罵的臉也沒了,名聲盡毀!逼到了絕路,於是拿刀把兩個老人砍死。然後逃跑,給父母,妻子打電話安排一些事,自己也自殺了。臨死之前安排父母,可見人挺孝順。





殺了無賴,可惜了好人!留下年邁的父母,幼小的孩子,沒有固定收入的妻子。太不值了死的冤。趙某大可用其它方法對付這種惡人!趙某用生命教育了一幫老壞人,同時給那些猖狂的無賴老惡人們敲響了警鐘!

再說老兩口那麼大年紀了,又是秋天,吃西瓜拉肚子正常!其他人也買了超市西瓜怎麼沒有人說拉肚子的?所以說拉肚子不一定是西瓜的原因,年紀大腸胃不好,拉肚子也正常!人家趙某都一讓再讓了,賠30元,不行賠300元,還不行,硬逼著人最低賠一萬元!欺人太甚!呈了口舌之勇,喪掉了性命,把別人逼上絕路,也把自己推到了絕路!還敲詐勒索!反覆罵人,侮辱趙某的人格尊嚴!該賠的應該是老人的家屬!

我認為趙某是激情殺人,本無任何故意殺人動機,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失去理智,失控進而將他人殺死。我國的刑法並沒對“激情犯罪”有明確規定。但是在立法和審判實踐中還是考慮了與“激情犯罪”有關的因素,很可能會在量刑時從寬,判趙某終身或者死緩。趙某應該是怕連累家人才選擇自殺!

出了這樣的事,趙某可以選擇報警,可以蒐集證據起訴他們。犯不著為這種人去死。

本來趙某就死的冤,家庭條件又不好,負擔重!如果讓賠錢豈不更冤!老兩口的家屬應該就這樣算了,畢竟趙某以死謝罪,不應該再追究了。所以不該要求趙某家屬賠錢。硬要陪的話,也是老兩口的遺產賠趙某家屬。


靜靜觀天下


我看到的版本是:老兩口子買西瓜 吃完鬧肚子了 來超市找賣西瓜的罵 賣西瓜的被迫同意賠償300元 倆老者不同意 要求 賠錢 1萬 否則 要天天來這裡罵 要罵夠七七四十九天 罵到了第5天 悲劇發生了 現在應該由 官方發佈結果 以正視聽了


E0139


一個單位職工比領導資歷長,但有一天不知啥事被領導大會小會的點名批評,扣掉獎金,這位職工能淡定對待。而這位賣水果的小弟卻被一對老人幾個回合就把他逼瘋了,有些做生意的人就能把進店後走了的顧客重新叫回來購物,你要顧客掏錢靠的是什麼?是肚量,是耐心。兩位老人這麼壞,為什麼活了幾十年不被人殺,而這位小弟不是一天做生意,他為什麼不殺別人,而殺了這倆位老人,不好評論!


手機用戶63935785311


今天的國人戾氣重,這跟社會不無關係。

當社會道德淪喪,人們普遍失去了道德意識和為人處世的分寸,人與人,人與集體,集體與集體,就會經常發生衝撞,更嚴重的,還會發生人與國家,集體與國家的不和諧,不協調,各種事件也會接踵而至。

所以,國家有必要想辦法重塑國人價值觀,繼續大力推行平等意識,讓人們學會尊重,同時國家也要讓公義得以實現,建立公平公正的社會價值體系,還社會以清明。





孤獨D時代


我是非常討厭賣西瓜的殺人,我親歷過賣西瓜的無恥。一箇中年男子在路邊賣西瓜,我路過就問一問西瓜多少錢一斤,看看西瓜不太好,感覺不合適,就不買。這賣西瓜的就罵我,不買西瓜問你媽逼啥呢?你媽逼的傻掉樣子……罵罵咧咧,我想我問問西瓜就得買嗎?賣西瓜的拿西瓜刀就朝我晃來晃去,嚇死人了,我趕緊走了,我想不能因為一個西瓜讓他捅我一刀,太可怕了。 ,這看看西瓜就差點被捅一刀,我是一輩子都忘不了,那恐懼感,你能理解嗎? 創建於2018.9.5編輯


Pzdh


說賠償的,都是這幫鳥律師狡辯,人都死了,家裡只有一個房子,被你們還要分割給惡人,然後好拿律師費,這種挑事,還連續性的,論有耐力,有幾個能做到,要是我,第二天就給這老不死的澆汽油了,我才不殺人呢,我讓你比死還難受!


發發豬哥哥


其實我很同情那個行兇者!視頻也看了。為什麼旁邊那個老人沒有受傷,只刺那兩個老人,肯定是罵急了,兔子急了還咬人呢!現在為老不尊的人太多了,不讓座打人的,公交車不停打司機的,闖紅燈的,多了去了!要是被罵急了,而且還是多次罵人,走極端!如果警察來了,這倆貨不知道會怎麼樣,警察有什麼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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