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沒要彩禮,男方父母要女方陪嫁10萬,該不該妥協?

大牛無形


我覺得對於彩禮和嫁妝的問題,應當是男女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之上所做出的對對方的一種贈與,這種贈與是與一般情況下的贈與是有不同的,它一方面是預示著他們雙方即將步入婚姻的殿堂,另一方面,也包含著父母對子女婚姻的一種祝福。所以彩禮和嫁妝,應當是雙方家庭心甘情願充滿著祝福向對方的一種給付,而不是成為雙方家庭的一種負擔,甚至是一種談判的條件。

況且在法律上也沒有一部法律規定,男女雙方結婚必須要向對方給付彩禮或者嫁妝。法律只是規定,如果男女雙方在沒結婚的時候給對方彩禮和嫁妝,但是雙方沒有正式領取結婚證,是可以要求進行返還的。

所以彩禮和嫁妝的給付必須是建立在一種平等合理的基礎之上,並且是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之上進行給付的。任何一方都無權向對方強行索要。

至於如果一方向對方提出了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是否要答應的問題,那隻能由男女雙方自行來決定。因為畢竟婚姻只能由雙方自己來做主,而彩禮給多給少,是否需要給,只能由雙方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衡量。

一般情況下,如果男女雙方因為彩禮給多給少的問題而產生矛盾,甚至,不給彩禮,不給嫁妝就不結婚,我想雙方的婚姻的基礎也不會很好,即便結婚也不會幸福和長久。因為畢竟愛情不是買賣,不是你想買就能買的!


任律師工作室


也許有人會說,女方不要彩禮,男方還要10萬嫁妝,什麼時候鄰國嫁女的習俗,也跑到中國來了?是不是沒陪嫁女兒就嫁不出去了?(老話說女兒賠錢貨,就是這麼來的?)


按題主的意思猜測,因該是男方買房,女方出錢辦婚禮,看上去沒毛病。如果房產證是倆人的名字,男女平等了,女方也一文不出說不過去。

一般情況下,男方買房子,女方負責裝修和傢俱。如今年輕人結婚,大多要父母支持。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也還算可以理解。不過各人的經濟條件不一樣,量力而行才好。

兩個人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按照一般的習俗是男方主動給聘禮,女方自願陪送嫁妝,是出於對婚姻的尊重,對男女父母的理解表示。畢竟男婚女父嫁,女兒以後要到男方家去生活。多數情況下是和男方父母住在一起。對於某些地方的獨女戶來說,給予一定的補償也可以理解的。漫天要價要彩禮嫁妝,無論是哪種理由的父母都是不對的。

嫁妝一般屬於錦上添花的部分,不過女方如果經濟能夠獨立,能夠有與男方家庭條件相對應的嫁妝,當然是最好不過。相對於彩禮而言,嫁妝的多少一般都不會計較。看看土豪的嫁妝,是不是很吃驚?




關於嫁妝其實由來已久,在以前如果嫁妝少,是會被瞧不起的。紅樓夢裡迎春的嫁妝少,而賈赦欠了孫紹祖的5000兩銀子,也賴著不還了。所以孫紹祖欺負罵迎春是賣給他的,活活把迎春折磨死了。

歷朝歷代女方的嫁妝,都是作為女方財產。根據婚姻法定,婚後的嫁妝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子只寫男方的名字,這何嘗又是一種不公平。而如果

女方家長在置辦嫁妝時,明確表示是對女兒一方贈與的財產,則無論婚前婚後,都是女方的個人財產。

對於題主所說的情況,如果男方房子是一個人的名字,女方若有實力出10萬為嫁妝,陪送給女兒的話,那也應是女方的財產。

其實爹有媽有不如自己有。新人新事新風俗,父母能給與量力而行的支持固然好,如果沒有,又何必強求呢?

如果婚姻是一種契約,那也是建立在雙方平等信任的基礎上的。大開獅口斤斤計較,金錢至上。這樣的婚姻還有什麼意義呢?

很多夫妻白手起家,兩人共同奮鬥一樣過上了幸福的生活,反之借款排場後,因之造成經濟壓力,婚姻埋下隱患,造成分手的也不少。房子彩禮,早己成為很多農村青年的婚姻障礙。這實際上還是由於,男多女少的比例不平衡,以及傳統女趨上男趨下的婚戀觀造成的。這又應該怪誰?

反過來想,如果女方願意出10萬塊錢彩禮,還愁招不到上門女婿嗎?遇上無嫁妝不行,其實女方的父母可以說,你把兒子嫁給我好了,我也不要你的嫁妝,也不給彩禮怎麼樣?

一🌸一世界。元元,金沙江的小鹹🐟,期待你順手點評,手有餘香哦!

元元的天下


註定在一起的兩個人300塊都可以結婚的,註定不該在一起的兩個人花多少錢也結不成,接了也會離。不對的人說,婚禮一生只有一次不能留下遺憾,你的給足我家面子。對的人說,和與你共度一生比起來,關於婚禮的付出和遺憾都變得微不足道了。這就是為愛結婚和為結婚而結婚的區別吧。我家這邊的風俗,彩禮和嫁妝都是面子工程,最後都是給孩子的錢。




咬咬咬咬咬咬咬咬咬


男方父母真是老糊塗了,女方不要彩禮就夠便宜你們的了,反而你們還要女方陪嫁10萬元,這不是蹬鼻子上臉嗎?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禁止買賣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這裡不僅是指禁止女方借婚姻索取財物,而且還是禁止男方借婚姻索取財物。讓女方陪嫁10萬元,憑什麼啊?

要知道:人家女方家辛辛苦苦把一個大姑娘養活了20多年,不僅白送給你們。反而你們還要索要10萬元錢,這不是倒貼嗎?

男方的這種要求真是太無理了,不應當妥協!



如果你妥協了,他們還有可能變本加厲,到時候還會加碼提留的。

如果你妥協了,你以後結婚後的日子更不好過了。說不定他們就是看中了你孃家的錢而同你結婚的,一旦你孃家沒有錢給他們了,你的婚姻也就算完了。

所以說,為了你的婚姻,為了你的幸福,也為了你父母的金錢。就是不跟他們妥協,讓他們找一個有錢的女明星去吧!


法重情深


我們要首先明確,什麼叫彩禮,什麼叫陪嫁,如果連這都不明白,那麼說再多也沒有用,彩禮,是女方家朝男方要的嫁女錢,某種程度可以理解是賣女兒的錢,陪嫁,是女方父母給女兒的嫁妝,這是給女兒的,不是給男方家庭的。

明確了以上的道理,我們說,夫妻二人,條件有限,有時候不得不需要雙方父母的助力,才能把這個家庭支撐起來,這個助力,主要包括比如男方的買房子,女方的陪嫁比如家電傢俱等等,只有雙方父母的幫助,小兩口才能過好日子,如果,單單靠小夫妻,這日子肯定會過的挺艱難的。

女方沒要彩禮,等於女方父母比較開明,也沒有把嫁女當成賣女,尤其沒有增加男方負擔,這挺好,男方父母要女方陪嫁,這不是妥協不妥協的問題,這些陪嫁也不是男方父母自己要,而是給小家庭要,至於給不給,就看女方和女方父母了,按照民間習俗,女兒結婚,應該有點陪嫁,也吉利,也方便以後子女的贍養,父母鐵公雞也不大好吧,好說而不好聽。

其實彩禮也好,陪嫁也好,主要看家庭的實際情況,有條件的可以給,兩家其樂融融挺好,如果沒有條件也沒必要勉強,我歷來反對辦一次喜事,父母扒一層皮,真沒必要,有條件多給點,沒條件,就少給,或不給,兩口子結婚,有志氣自己賺,而不是總惦記父母的財產,自己賺錢自己花多有仗義呀,不要鑽到錢眼裡,斤斤計較,兩個人結婚,看中的是人還是錢呀?

這件事,我覺得真不是妥協不妥協問題,如果女方家有條件,給女兒送點陪嫁,沒啥大不了了,女方一直沒說男方為了結婚已經付出了什麼?如果說說,可能更有益於我們分析判斷這件事,再說了,不是都在喊男女平等嗎?不能一涉及點錢,就又不想平等了。


韓東言


我老公從訂婚到結婚差不多花了將近二十萬(包括三金婚慶酒席給各長輩包紅包等等 老公家裡還有個8歲的弟弟 )真正到我爸媽手裡的有136800 我是離異家庭 那時候給我媽就是56800 給爸爸就是80000 一起就是136800 等結婚那天媽媽給了我一張十萬的存摺 和一套金器 爸爸給了我十八萬現金和一個玉鐲子 一起就是有28萬的現金 還有些首飾 我爸媽從小就疼我 即使他們離婚了也從沒有對我不管不顧 (我爸媽離婚後各自找了新的 還生了孩子 我媽媽和我後爸生了兒子現在10歲了 我爸爸和我後媽生了女兒 現在8歲了 )基本上有求必應

我也爭氣, 和老公在一起現在是第八年 (我才24歲 我和老公是高中同學) 現在已經在省城買了房子 是婚前我們兩個一起湊首付買的 寫的我們兩個的名字 我們都在長沙工作 我高中畢業就出來工作了 沒有上大學 老公上了大學 不過是大專 兩年就出來實習的那種 婚前我老公工資1萬 我也有6000 長沙房價那時候還好不貴6800一平 首付12萬 我們買的兩室的小戶型 剛好買得起 婚後我拿著一共28萬的錢 花了14萬買了輛車 寫的我老公的名字 因為是婚後財產 寫誰名字都一樣 還有十多萬我打算留下來做我們新房子的裝修 現在我懷孕了 寶寶現在肚子裡七個月了 我也停薪留職了 經濟全靠老公 老公每個月手裡只留一千塊錢 其餘的全部給我管理 老公也不亂花錢 也不賭博 這點我很欣慰 我爸媽也是看中他的人品 覺得我沒有找錯人 才給我這麼多的陪嫁 我老公爸媽也覺得他兒子和我在一起很好 主要是和老公三觀一樣

現在我們在長沙租的房子裡住 我媽媽每個星期五來我家 星期天回去 給我兩做飯 打打牙祭 當然我們每個月也給我媽500買菜的錢 他媽媽因為家裡還有生意照顧不過來 所以來不了長沙

買的房子還沒有裝修 因為懷孕 也聞不得甲醛 我在家養胎 老公每天正常上下班 下了班沒下雨就陪我出去散步 給我打洗腳水 每天晚上我做飯吃 我覺得我是嫁對了人 我不後悔 我覺得我很幸運 希望可以一直這樣下去


5愛小悅


最近大家討論類似的問題越來越多了,感覺上升到了一個社會問題了。其實大家忽略了一個問題,在高房價且離婚率不斷上升的情況下,無論男女方買房寫己方名字都無可非議,且大多有能力買房大多是長輩的心血,看似寫一方名字如果長久過下去不正是雙方共同財產嗎?我作為男方的家長為兒子備了一套二百多萬的房產就是希望孩子能夠過得幸福美滿,如果離婚的話,如果房價沒漲之前百萬之內寫雙方名字也無妨,分一半女方也不傷筋骨,但現在數百萬的房產我真的做不到加上女方的名字,反過來女方陪嫁無論多少也是女父母對孩子的祝福。為什麼好多嫁女兒總覺得女兒進了狼窩一樣防這防那,男婚女嫁都是人生必經之路為什麼覺得女兒嫁人就是虧了呢?我們為了孩子付出了一輩子的心血,為什麼沒站在男方角度考慮一下?說是為男方家傳宗接代,人這一輩子能看多遠?況且以後帶孩子也都推到男方父母身上,還得幫兒子當牛做馬十幾年,兒媳孝順還好,認為幫他們天經地義不承你情我們是不是也得受著?在我們這養兒子真的是替女方家養的,兒媳對自已父母各種親熱孝順,對公婆那是近而遠之。所以還是生女兒好呀!!


紅葉知秋709


不該妥協,一分彩禮不出哪來的勇氣要求女方出10萬嫁妝,你買房買車那是你家的事,那是你兒子的婚前財產,和女方沒半毛錢關係,憑啥要求人家出嫁妝,就是父母出嫁妝也不管你男方父母的事,人家的錢也是給女兒。


小唐143073053


有些人是要蹬鼻子上臉的,不要以為不要彩禮,再陪送10萬就可以給女孩幸福,所謂的愛情,其實真的很脆弱!有時候,男方不心疼女方,可是也要考慮一下給女方出的彩禮!真的不能妥協!除非你認為你自己的女兒不值錢!真的是賠錢貨!


藍天白雲40079


這是一樁沒有公平可言的“交易”,所有的參與者心裡都明白,包括你和他。當你問該不該妥協的時候,他心裡估計也會在問:“到底該不該這樣做?”

我想,如果有真愛,他應該努力說服他的父母不應該這樣做。如果他能意識到不公平,依然堅持不說服他的父母,那這樣的男人你覺得愛得有意義嗎?如果他不能意識到這是不公平的,顯然,你嫁給他也不會幸福。

想清楚上面三個“如果”,那麼,該不該妥協就一目瞭然了。該不該妥協是你考慮的是,能不能嫁同樣是你考慮的事。雖然我們都在痛斥高價彩禮,但同樣,對於這樣的陪嫁也是痛斥的對象。作為女方,本應在婚戀中得到更多的尊重,而你卻面對如此委屈的局面。即使你家有足夠的金錢,即使你願意妥協,有了第一次,必然會有第二次,將來呢?

妥協的婚姻是不幸福的,公平才能讓彼此圓滿。既然走到結婚這一步了,都不容易,跟他家再商量商量,想個兩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記住,你的目標是幸福,而你的底線,是公平。最多,就是不嫁。擦亮眼睛遠勝過委屈委屈自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