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00後」女孩未婚生子,她爸媽卻瞞著她把孩子丟了,這是怎麼回事?你怎麼看?

趙依然0616


據瞭解,15歲南昌女孩小菀,初中還沒畢業就輟學外出打工。去年年初,小菀突然回家告訴父母自己懷孕了,孩子也即將出生。小菀父母得知此事後,一直逼問女兒孩子父親到底是誰,但是直到孩子出生也沒問出結果。覺得沒臉見人的小菀父母,在孩子出生當天瞞著小菀將孩子丟棄在新建區一銀行門口。時隔幾小時,被丟棄的女嬰被路人發現。生產完出院的小菀一直沒有看到剛剛出生的孩子,而小菀的父母謊稱小孩已經送人了。幾天後,當民警找上門,小菀才得知孩子被自己的父母遺棄。


我國的《刑法》中有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案件中的小菀父母就是犯了遺棄罪,他們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不過小菀父母后來也意識到了錯誤,並將孩子帶回家一直撫養。


近年來,不乏一些未成年女孩未婚生子,然後將孩子遺棄的新聞,這些人最終也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但是還是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我認為,近年來,未成年生子後遺棄事件頻發,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點:1、未成年人性教育的缺位,許多中小學生的課程設置中並未安排生理衛生課,即使有些學校設置了也是敷衍了事。許多未成年只能通過網絡、小說、廣告等途徑“自學”性知識。更有家長對性教育如臨大敵,在家庭教育中談性色變。2、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經濟條件差,未成年媽媽中很大比例的女性為留守兒童或者家庭經濟條件不好的學生,還有些是自身已經進入社會工作的未成年人。因不懂得自我保護,發現懷孕後不知如何處理,一方面不敢向家人求助,另一方面生下孩子後又無力撫養,便造成生子後又遺棄的悲劇。3、缺乏家庭和學校社會的關愛,有許多未成年媽媽是在校讀書期間懷孕,在校期間都有班主任、任課老師經常見面,均未發現孩子的異常,而家長和老師應該多關注孩子的心理教育問題。


孩子的成長需要家長和學校的關心,除了身體健康和學習方面,心理健康同樣重要!所以希望家長都可以多多關心自己的孩子,讓他們的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長。


南昌晚報


表明觀點:未婚先孕是最糊塗的行為,而小菀父母的行為可以說更是錯上加錯。

15歲南昌女孩小菀初中還沒畢業就輟學外出打工。去年年初,小菀突然回家告訴父母自己懷孕了,孩子也即將出生。小菀父母得知此事後,一直逼問女兒孩子父親到底是誰,但是直到孩子出生也沒問出結果。覺得沒臉見人的小菀父母,

在孩子出生當天瞞著小菀,將孩子丟棄在新建區一銀行門口。

新建區人民法院告知,被告人小菀父母均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認罪態度良好,並將女嬰帶回家中撫養至今。新建區人民法院依據我國《刑法》第261條規定,判處被告人王某母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被告人王某父親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未婚先孕既是對自己不負責,也是對孩子不負責

大多數情況遺棄嬰兒的案件中,普遍存在的共同點就是未婚先孕,最後無力撫養再進行遺棄,本案中小菀年紀15歲,尚未成年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就和他人發生關係,而直接懷孕的行為,本身就是其尚不成熟的一種表現。

未婚先孕既不能給自己任何保障,同時無論是正常的生產還是後期的流產,對於女性而言都是一種比較大的傷害,流產對於女性的身體必定會產生較大的傷害。而選擇生下來那麼小菀年僅15歲的情況下,又該如何撫養?


關鍵是至今其也並沒有透露孩子的生父是誰,所以該起案件中是否存在刑事的可能性,尚不好說。只是奉勸那些一心想通過孩子拴住男人的女性朋友,能夠清醒的認識到這一點,未婚先孕對自己對孩子而言都是一種莫大的傷害。

小菀父母的行為已經構成遺棄罪

通過新聞可以知曉小菀的父母因為覺得羞恥而將孩子直接遺棄在銀行門口,此種行為已經構成遺棄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根據《刑法》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考慮到其事後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而且也沒有造成任何危害後果的情況下,對其處以緩刑的判罰並無不當。而且小菀剛剛分娩結束,還需要有人照顧,綜上才做這樣的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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