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廂區建立「四查三問」工作機制

城廂區紀委監委按照“專項整治、剎風問責、長效推進”的思路,積極探索建立“四查三問”(專項查、一線查、聯合查、常態查,問效、問廉、問責)工作機制,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移風易俗,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及民生領域突出問題等四個專項治理,持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在營造清風、護航民利中體現新時代紀檢監察機關的責任擔當。

據統計,今年以來,該區“四個專項”治理共查處案件65起106人,黨政紀處分22人,誡勉39人,實名通報曝光2期2起4人,形成了有力遏制和震懾。

■靈活聯動 “探頭”四查

“前兩年,每年都有10多批次的入戶訪查,基層幹部疲於應付,貧困戶也頗有怨言,現在區裡規定一年內只能開展兩次聯合監督檢查,讓大家鬆了一口氣。”城廂區靈川鎮扶貧辦幹部林瀅的這番話道出了該區不少鎮街幹部的心聲。這種扶貧領域的“專項查”,是城廂區開展四個專項治理的內容之一,該區通過落實清單管理、入戶訪查全覆蓋、“三個一批”直查快辦,有效實現督查規範化。

與此同時,在精準監督助推精準脫貧方面,該區各鎮(街道)紀(工)委以農村低保、城鄉醫療救助等11類專項資金為“主線”,採取“一線查”方式,對已脫貧戶按照20%的比例隨機入戶訪查,建立精準退出再識別問題臺賬、脫貧攻堅履責臺賬、“回頭看”線索處置臺賬、候選人資格審核臺賬等“四本臺賬”,確保在一線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聯合督查,力求精簡高效。圍繞破解多頭重複檢查、監督力量分散不足等難題,城廂區整合各牽頭職能部門、鎮(街)紀(工)委等監督力量,建立聯合督查機制,做到任務統籌佈置、工作統籌推進,形成執紀監督合力。區紀委監委細化分解四個專項治理任務,如: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細化為“文山會海”、扶貧工作檢查散漫流於形式,以及脫離實際的“政績工程”“隱患工程”“為官不為”等問題,明確每項專項治理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注重發揮鎮紀(工)委和派駐紀檢組的監督“探頭”作用,綜合運用部署推動、約談督促、明察暗訪、掛鉤督導等方式進行專項治理。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開展專項治理要堅持“常”“長”二字,緊盯元旦、春節、中秋、國慶等重要節點和重點領域的廉政風險點,探索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通過專項治理“常態查”,推動治標向標本兼治邁進。今年以來,僅民生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就共查處侵害群眾利益案件6起15人,給予黨政紀處分6人。

■聚焦靶心 嚴肅三問

龍橋街道洋西村幹部吳某在低保動態管理中未認真履職,在貧困戶戶主本人已死亡、兩個女兒已出嫁的情況下,未及時上報,導致該戶多領取低保金6656元。為此,吳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吳某因工作效率低下、作風散漫被問責,這是城廂區紀檢監察機關注重“問效”的結果。問效作為“三問”之一,是將四個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評估、機關效能作風建設的重要內容,持續傳導壓力,抓早抓小,動輒則咎,推動專項治理工作高效有序規範開展。

幹部工作方式是否規範,效率如何?一定程度上影響其廉潔從政行為。常太鎮東太村村委會原主任陳某在低保評定時優親厚友,將不符合條件的弟弟一家申報為低保對象,導致其違規領取低保金7360元。今年4月,陳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東太村黨支部書記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受到誡勉問責。城廂區緊盯黨員、幹部廉潔從政從業情況,精準“畫像”,開出“體檢表”。強化線索管理,及時跟蹤督辦,嚴肅處理檢查中發現的貪汙受賄、以權謀私、吃拿卡要、優親厚友以及執法、監管、司法、公共服務等領域不規範、不公平、不廉潔等問題。

責任就是擔當,失責必被追究。該區紀委監委堅持問題導向,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工作抓得不緊、措施不力、履職不到位等問題,按照“一案雙查四追責”原則進行倒查問責。同時,篩選典型案例及時通報曝光,發揮警示震懾作用。今年以來,該區僅扶貧領域就查處案件51起75人,黨政紀處分9人;對落實扶貧主體責任不力的9名幹部進行問責。

■多措並舉 倒逼整改

針對“四查三問”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城廂區紀委監委通過梳理問題清單、細化整改措施,聚力明責壓責督責,提高履職整改成效。

建立問題清單,壓實整改責任。以“清單+流程”方式明責,列出履行監督責任、監督執紀、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等5大類20項清單,梳理整合信訪舉報、問題線索處置、談話函詢等5個系列流程,進一步落細責任、規範履責。

強化督促檢查,推進整改落實。充分運用科技平臺,完善扶貧資金在線精準監管系統;鎮(街道)紀(工)委及時跟蹤監管所轄扶貧項目資金,逐個精準核查扶貧領域問題線索。以“考評+運用”方式督責,增強考評針對性,同時把考評結果作為幹部選拔任用、年度考核和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督促提升監督質效。

強化責任追究,倒逼責任落實。圍繞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四個全覆蓋”,進一步梳理四種監督的職責內容,建立權責明晰、銜接順暢、協同高效的聯動機制。強化整治結果運用,將四個專項治理納入年度主體責任檢查、區委巡察、績效評估、機關效能作風建設的重要內容,開出“問題清單”,通過批評教育、通報、誡勉、效能問責及黨政紀處分等手段,倒逼責任落實。

“四查出的是問題,三問出的是責任,傳導到的是壓力,可有效破解基層紀檢監察機關不想監督、不敢監督、不會監督的難題。”城廂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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