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法院:“执行大会战” 拒执罪嫌疑人十天内落网

四川新闻网宜宾9月6日讯(吴亨 黄加强)“铃、铃、铃”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吴庭长,通报一个案情信息,你院移送的被执行人涉嫌构成拒执罪的谭某今天已经到案,全部案款16万元被执行人称已经全部缴纳到法院标的款专户”。接到公安干警的这个警情电话,屏山法院干警备受鼓舞。这是屏山县法院在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为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移送的第一起案件,没想到短短10天案件就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原告简某与被告谭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屏山县法院一审、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被告谭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简某货款1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被告谭某未主动履行义务,原告简某向屏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屏山法院:“执行大会战” 拒执罪嫌疑人十天内落网

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通过调查被执行人谭某的银行流水记录,发现谭某账户交易频繁,金额较大,完全有履行能力,且诉讼保全中查封其车辆谭某也拒不交付,执行干警虽责令被执行人谭某限期交付,但谭某仍然拒绝履行,执行人员多方查找其他财产也无果。对案情仔细分析,屏山法院认为谭某逃避执行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逐将该案线索移送屏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该案经屏山县公安局的紧密侦查,致谭某在短短10天内的落网。这彰显屏山县法院和屏山县公安局联手打击“拒执罪”决心与信心,也标志着屏山“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