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丰法院亮剑“拒执罪”破难案



近日,咸丰县法院受理了原告冉某军与被告冉某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冉某万无故缺席庭审,法院依法缺席判决:被告冉某万偿还原告冉某军借款人民币50000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给冉某万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多次约谈避而不见,寄送法律文书置之不理。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采取限高令,冉某万仍然不履行义务。

2019年1月8日,冉某军提起刑事自诉,请求法院追究被告人冉某万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咸丰法院立案受理后,作出《逮捕决定书》交由咸丰县公安局执行,公安局将其列入网上追逃名单。4月3日凌晨,接龙山县公安局通知,冉某万在龙山县某宾馆落网。一早,咸丰法院执行干警同县公安局民警将冉某万提押至咸丰看守所。在冉某万被逮捕的第二天,其妻子就赶至法院,主动要求履行义务,即将义务款、罚款全部履行到位。冉某军申请撤回对冉某万的刑事自诉。该案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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