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继承的遗产是共同财产吗?婚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依据?

刘军


第一:婚前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并且已经支付全额房款,则该房产属于其婚前财产,婚后不管多久,对方都无权分割。

第二:婚前以个人名义并且利用按揭贷款购买,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或以自己存款还贷,该房产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屋升值部分属于共有财产。婚前所偿还银行部分的按揭款及计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因此判断婚内继承的遗产是否是共同财产和婚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基本就是要对问题进行定位,看问题存在的前提条件;只有定位和前提条件弄清楚了,才能对问题进行定性!





乡下庭院


成都房通也是涨“姿势”了:


根据某搜索引擎可查到:


第一:《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就是除了特别说明的财产之外,均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三:《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主要还是看你是否为“双方”均出资,并且最好有书面协议)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以上五种情形基本上归纳了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但是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变的,不可能全部归纳在上述五种情形,具体的情形还需要仔细的分析归类。


下面归纳一下哪些情形下属于个人财产


第一:《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三:《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2]。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二是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三是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四是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种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损害赔偿费用,因其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是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某男被汽车撞伤,下肢瘫痪,经人民法院判决,获得10余万元赔偿金,用于医疗、购买轮椅、护理等目的,这些费用直接因身体损伤而发生,也都是直接用于损害的治疗和因残疾而产生的特定消费。因此,该10余万元赔偿金只能归受害的一方即某男个人所有,其妻不得主张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均体现了遗嘱人或赠与人强烈的个人意愿,均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因此,世界各国立法通常都将婚后一方继承或受赠与的财产划归为夫妻一方所有,如1968年的《苏俄婚姻和家庭法典》第22条规定:"婚姻期间作为礼物或通过继承获得的财产,分别归各方所有[3]。"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也将夫妻一方婚后受赠和继承的财产划归夫妻一方所有。2001年婚姻法借鉴了国外的立法经验,将婚后一方所接受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个人财产,体现了婚姻法对遗嘱人、赠与人意愿的尊重,符合我国继承法和民法通则中有关继承和赠与规定的立法原意,充分保护了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利益,避免夫或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失去财产上的独立人格。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或妻一方日常生活中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衣物、鞋帽、化妆品以及其他专用物品等[4]。参照《苏俄婚姻和家庭法典》第22条第2款的规定,贵重物品和其他奢侈品不是一方个人的财产。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是夫妻个人财产的一个兜底条款,是指法律不宜也难以穷尽的具有人身性质,应当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笔者认为,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一方从事职业所必须的财产,但价值较大的除外。

2.夫或妻所获得的奖品。

3.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等。

4.一方创作的文稿、手稿、艺术品的设计图、草图等。


这个事情其实你们要是一直在一起的话基本也就没什么可想的,但是如果你想着只是为了买房子才结婚的话。这样的婚姻就没意思了。


还是祝愿你有个相伴终老的另一半。


理性买房,合理安家。不懂问我。


成都房通


一、根据婚姻法第17、18条,婚内继承的遗产不一定是共同财产。

1、原则上,婚内继承的遗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这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继承的财产,不属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二、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该房产也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但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婚前一方购房付首付,该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该房产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如果婚前一方购房付首付,但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无论婚后是否共同还贷,该房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暖阳悠悠609


先说第一个问题婚内继承的遗产是否是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具体到你的问题中,如果在婚内,遗产继承中,有明确指出只由男方或女方继承,那么,遗产所有人就是指定的一方。否则,未明确继承人的,不管男方或女方继承来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个问题,婚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对此也有明确规定,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当然包括婚前购买的房子,只要取得当时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也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夫妻共同财产事宜,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只要夫妻双方对此另有约定,且约定不违反国家法律,那么,均可以以约定为准。也就是说,你说的这些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都看夫妻双方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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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十度半


婚内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要根据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而确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被继承人明确继承的财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则为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也就是说,若被继承人明确表示该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则其继承的遗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其夫或妻的个人财产,若被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则夫或妻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不同的情形实务中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的:若该房是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额购买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或妻的一方财产,则该房屋为夫或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支付首付款办理按揭贷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若该房屋是夫或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办理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一般认为该房屋为支付首付款方所有,但是,婚内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金凌律师


婚内继承遗产,如果老人遗嘱有指明遗产归子女一方所有,那么则不属于夫妻双方可继承的遗产,说的更明白一点,老人制定遗产归女儿一人所有,那么女婿是没有继承的。

婚前买房分为全款买房和贷款买房,如果是全款婚前买房,则属于婚前财产。如果贷款买房,夫妻二人共同还贷,那么房屋增值的部分,是有共同还贷方的份额的。比如婚前房子100万,男方付了50万,剩下的贷款由夫妻二人结婚后共同还贷,五年后两人离婚了,房价已经涨到了500万,那么增值了400万,那么这个增值部分,将按照还贷年限等等由法庭裁定或双方商定一个数额,用以给女方。


三水永道


夫妻一方依据遗嘱继承遗产,遗嘱指定遗产归其一人所有。夫妻一方所得遗产,属于一方婚后个人所有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父亲生前立下遗嘱,自己所有遗产归女儿一人所有,父亲去世后,女儿继承所得的遗产属于她个人所有,不属于女儿夫妻共同财产。再例如,母亲生前立下遗嘱,自己所有遗产由儿子继承,母亲遗嘱未说归儿子一人所有,儿子继承所得遗产属于儿子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依据法定继承所得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29方寸世界


婚内继承的遗产,婚前购买的房子,是不是属于共同的财产,目前的婚姻法,遗产继承法都有明确的界定。我想说的是,这些奇葩的法律是怎么制定出来的?它的实际意义是什么?

结婚原本是为了组建一个和谐的家庭。共同完成繁育下一代的社会责任。这些关于怎么界定是不是共同财产的法律条文,是为了维护婚姻的最终存在,还是为了鼓励离婚而设定的?一段合法的婚姻,最终就是为了共同财产的界定吗?这对于一个正常性的家庭,完全是一种伤害性的法律描述,制造家庭矛盾的祸端。

对于那些以结婚为手段,借共同财产为名,图谋他人财产的婚姻,法律就应该认定他是一种无效婚姻。法律制定的初衷,就在于维护正常人的利益,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不是给骗婚者,强奸犯,小偷,法外开恩的理由。


何时再出诸葛亮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当然违法所得不能算这个要被政府没收。
其中就包括夫妻一方接受继承,赠与等所得财产。如果被继承人,赠与人明确表示为夫妻这方个人财产的,法律上是个人财产。

婚姻法已经修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那婚前买的房就得看谁买的,如果是双方买的那就是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买的,又没约定,那就是个人的,就是个人财产。但是,一切都得讲 证据!所以才会出现现在还没结婚女方要在房产房产证上加名字的现象。


轿夫含笑三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所得的遗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归一方所有,则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1.一方出资并写的一方的名字--一方所有

2.双方共同出资写的一方名字--通常认定为一方所有,可能涉及借贷、赠与

3.双方共同出资写的双方名字--共同财产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按揭购房,婚后还贷部分及升值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通过一定方式也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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