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成为全省乡村振兴规划试点

日前,省委农工委、省发改委、住建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四川省县域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的指导意见》,确定在全省22个县(市、区)和30个乡镇开展乡村振兴规划试点,崇州成为试点市。

本次确定的试点地区,将担负以点带面探索建立适应四川的县域乡村振兴规划体系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编制方法,为全面开展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工作积累实践经验的任务。竹艺村、五星村这些鲜活的乡村振兴“崇州实践”,将更好地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为全省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贡献一份力量。

据悉,县域乡村振兴规划是指导县域乡村全面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系列规划,是乡村振兴的空间落实和时序安排,是乡村优化空间和配置资源的重要手段,是乡村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村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和人居环境改善的直接依据。

按照要求,崇州市将继续坚持多规合一、绿色生态、城乡融合、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等原则和理念,统筹衔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等,实行“一张蓝图、一套规划”。

同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不破坏自然环境、自然水系、村庄肌理和传统风貌,构建全域覆盖、城乡一体、均等服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体现地域特点,彰显乡村特色,防止把城市建设做法照搬照抄到农村,全域推广“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

记者:强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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