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君子必誠其意

王陽明:君子必誠其意

王陽明在《傳習錄》中說:“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發便是意,意之本體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這段話體現了王陽明關於人的現實存在以及人作為主體如何與外在事物世界相聯繫的獨特理解。

人的存在,在中國哲學中不是一個純粹抽象問題,而是一個現實問題。人的存在首先是感性存在。人們總是通過日常生活中的視聽言動,也就是現實的生活實踐活動來表達自身存在性的。視聽言動都是身體活動,但身體之所以有此種活動,則必然出於心的主導,因此身體活動及其結果,實際上即是心靈狀態的外向呈現及其實現。因此就心、身關係而言,心是身的決定者與主導者,身是心的從屬者與體現者,所以說“身之主宰便是心”。一個人的行為狀態本質上是由他的心靈狀態來決定的。我們大抵不能指望卑汙的心靈會產生崇高的德行,只有“內心淨化、志向高遠”才可能有高潔之行。因此,如何來建立自己的心志,根本上就決定了一個人的心靈狀態,同時也就決定了他的行為狀態。

王陽明:君子必誠其意

在王陽明那裡,心靈自體的真實狀態,或說心體本身、“本心”,原本是天道這一最高的終極實在在人本身的真實無妄的內在。實現本心即是天道的內在認同,即是主體性的自覺建立,是為志向高遠的根基。因此,王陽明說“身之主宰便是心”,實質是要求人們把原本等同於天道的“本心”在日常生活中真實地體現出來,這樣我們才真正貫徹了“道—心—身”的同一性,才能實現生命本身的真實存在及其價值的崇高,是為“知行合一”。

但在日常生活之中,身體活動的經驗取向及其效果,實際上並不必然是“本心”狀態的充分真實的實現,換句話說,身體活動與“本心”的真實存在狀態發生分離、分裂的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這是什麼原因?因為人的現實生存是不可能脫離事物世界的,人與周遭世界的現存關係,也即是人的當前生存狀態,總是會對心靈自體的經驗表達形成某種反向制約。正是這種制約的存在,有可能造成心體的表達狀態相對於心體自身的“變形”。依照王陽明的觀點,心體在經驗世界中的現實表達,實際上是需要“意”來作為身體活動的現實使動者的,而“意”的形成不僅不能脫離經驗對象,並且實際上是由經驗對象觸發的,是當眼耳鼻舌身與事物相接之際,因“心動”而當下即時“感應”的結果,所以說“心之所發便是意”。“意”一方面是“心之動”的結果,是“心之所發”;另一方面,它又是外在事物“感應”的結果,是因外物的誘導而發生的,因此也就難以確保“意”本身都能合乎心體的本來樣子。

王陽明:君子必誠其意

簡言之,“意”是真妄摻和、真妄一體的,所以才特別需要加以“誠意”的功夫。所謂“誠意”,就是要使“意”作為心體的表達能夠合乎心體自身。“誠意”既是去妄存真,也是去欲存理。“誠意”之所以可能,則是因為心體具有本原性的“自知”能力,它對“意”是否合乎其自身的本來狀態是永遠能夠“照察”並立即作出判斷的,所以說“意之本體便是知”。在這裡,“知”即是“良知”,也即是心體本身。良知的“自知”即是“誠意”的內在原動力。按照理想狀況,作為“心之所發”的“意”應同一於心體本身。這樣,在“意”驅使之下的身體活動,一切視聽言動即成為心體自身的直接表達與呈現,這就是“致良知”。

王陽明:君子必誠其意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總是在不斷地與事物、人物相交往,現實的交往活動即“意”的運用,所以說“意之所在便是物”。“物”即是“事”。如果我們都能“誠意”,都能把良知通過自己的行為活動而實現出來,那麼凡與自己相關的一切“事”就都能合乎良知本身了。但如果我們不懂得“誠意”,不能把“意”時時置於本心之良知的照察之下,把本心實現出來,而是“隨意”去做,那麼結果就可能完全走向良知的遮蔽,遮蔽又遮蔽,則內心一團漆黑,終究就不能求之於人道的世界了。

“身之主宰便是心”,這是王陽明關於心身關係的最基本界定。確保身體活動置於心的管照之下,使視聽言動的全部身體活動都成為心體自身的展開形態,那麼我們就是一個有本原、有根基的人,就是一個內外統一、人格健全、獨立自主的人。“心—身—意—知—物”一體圓融的世界,即我們的生活世界與意義世界。只有內心光明、志向高遠,我們才享有生命境界的光明與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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