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法院:倾情调解弥合裂痕,冷静期后绽放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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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法院:倾情调解弥合裂痕,冷静期后绽放笑容

7月6日下午,新丰法庭接待了一个特殊三口之家,他们演示着妇唱夫随,女儿俏皮撒娇的和谐自然画面,可那是风雨过后的彩虹,它隐含着法官耐心细致地艰辛。

原告王某(女)与被告张某(男)自由恋爱,婚后育有一女,家中开有家庭农场,生活较为宽裕。然而,舒适的家庭生活却因张某不甘寂寞的出轨行为发生矛盾,王某愤而起诉要求离婚。承办案件的严法官本着慎重妥善处理家事纠纷的原则于庭审前就详细了解双方感情出现裂痕的原因,提前谋划调解的方案和切入点,值得欣慰的是:张某勇于承认错误,真诚悔过,并表示痛下决心改正。严法官鼓励张某以实际行动获得王某的原谅,张某表示愿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书“再有不轨行为,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并赔偿女方大额的精神损失费”等换取妻子的宽恕,可原告王某始终不接受王某的任何悔过道歉,执意要求离婚。调解未果,进入庭审程序。被告张某看到原告如此决绝的离婚态度,又深深悔恨于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当庭流出了痛苦的泪水,并表示认可原告起诉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同意原告主张的离婚、财产分割及精神补偿的全部诉讼请求。此时,严法官意识到爱之深则恨之切,人在愤怒或激动时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信,遂没有简单的调解结案,而是给予二人一个周的冷静期。时间到后,双方携带女儿到法庭撤诉,并准备撤诉后出去旅游,遂出现了此前一幕。

倾情调解弥合裂痕,冷静期后绽放笑容。正是法官理性地调解、给与其冷静期,才保全了一个幸福的家庭,预防了当事人任性的结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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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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