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孩子以爲別人是滿足欲望的工具!

上海殺妻藏屍冰箱案本月23號二審判決。初聽該事件令人驚駭,不瞭解究竟哪些環節發生了嚴重問題,使得發生這類案件。朱曉東本人以及母親呈現給大家最大的感覺就是:“滿足我個人的慾望或需求,都是別人的責任”。這樣問題的形成原因很複雜及龐大,從社會/社區/人際/家庭/個人等等層面,都有探討的必要。

別讓孩子以為別人是滿足慾望的工具!

但今天想探討的是,在我們的家庭教育或是社會教育,無論是父母、長輩、老師,是否讓下一代以為:“滿足我個人的慾望或需求,都是別人的責任”。

當然,這樣的教育影響,是不分男女的。只要這個孩子,在家中被視為“唯一寶貝”,父母無論如何都要滿足他/她,讓他/她快樂的信念,並且不給予責任和自律的教導,就有可能讓孩子產生“這世界是為了我一個人的滿足而存在”的自戀性格。

別讓孩子以為別人是滿足慾望的工具!

只要發生孩子不愉快的事、挫折的事,父母就替孩子怪外界,散播給孩子一個訊息:“讓你不快樂不開心的人,都是可惡可恨的”,(有很多父母也有這樣的行為取向),讓孩子對於讓他不滿意的人,產生仇視和憤怒,甚至不需處理安頓自己的挫折,就出手攻擊和報復。

那麼,這樣的一個人,不僅會出現控制慾,還會形成以自我為中心的導向,認定他人:“只是為了滿足我一時需求的存在”,卻不需思考他人的感受、他人的主體意願,及應對自己的行為後果,具有哪些自律和責任感。

而另一種把人視為工具,以自己的需求為導向,不滿足不滿意,就可以丟棄消滅,也可能是從父母、長輩、老師的行為模仿而來。

別讓孩子以為別人是滿足慾望的工具!

在我們的教育過程,大人是否也常傳遞應該要立即得到滿足滿意,特別對待孩子時,給孩子一個觀念:“若沒有讓我滿意,你就是廢物”。如此將孩子工具化,視孩子為無生命感受的物體,任大人支配和控制,也是直接讓孩子認為,只要站在有權力者的位置,或強勢者的位置,我就可以將他人看成工具,而加以利用。若一旦釀成惡果,這不僅會傷害下一代,同時也會傷害到至親至進的人,這是我們不能迴避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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