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丨茂名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何亞新等25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掃黑除惡丨茂名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何亞新等25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宣判現場

8月20日,茂名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何亞新等25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在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宣判。經法院審理認為,該犯罪集團通過開設賭場、發放高利貸、非法採礦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非法經濟利益;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了故意傷害、妨礙公務、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故意毀壞財物、破壞生產經營等犯罪行為,其中致1人死亡,致傷9人;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該犯罪集團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內形成非法控制,並引發多起群眾上訪事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其中被告人何亞新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5個罪名,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二十萬元,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三萬元;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十六年不等的刑罰。

受理該案後,茂名市人民檢察院公訴部門迅速組成檢察官辦案組,辦案組人員加班加點審查了50多卷的證據材料,梳理犯罪事實,用長達一週時間集中訊問了25名犯罪嫌疑人。經過高強度審查工作,最終制作了20多萬字審查報告和1.4萬字起訴書,並於2017年12月28日向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該案於2018年6月4日至7日開庭審理,茂名市人民檢察院兩名檢察官帶領兩名檢察官助理出庭支持公訴。庭審從每天早上9:00持續到下午18:00。該案涉及的人數多,罪名多,證據繁多,作案時間跨度大,庭審過程中,大部分被告人翻供,但公訴人庭前做好充分準備,制定出庭預案,庭上沉著冷靜應對,充分舉證,以事實和證據還原真相,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無理辯解、辯護予以駁斥,獲得良好的庭審效果。

法院一審判決對茂名市人民檢察院起訴的犯罪事實和起訴罪名全部予以認定。該案的宣判有力打擊了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進一步表明檢察機關對掃除黑惡勢力的信心和決心,達到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的目標,維護了茂名市的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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