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評論」幹部辦「升學宴」要「三思」而「後行」

8月中旬的一天上午,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區紀工委委員、監察室副主任盧祖洪收到了一條舉報短信:“昌東鎮衛生院副院長李會華,今天中午12點在某酒店一樓大廳擺升學宴20桌,還在單位工作微信群中發送邀請二維碼。”(8月31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我國是禮儀之邦,有禮尚往來的風俗習慣。子女考上大學,家長為了慶祝,操辦“升學宴”,本無可厚非。但是,黨員幹部如果要擺“升學宴”,就得需要思量一番了。眾所周知,自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就大力倡導勤儉節約,領導幹部理當率先垂範、努力踐行,帶頭移風易俗,倡導文明新風。中央“八項規定”要求,黨員幹部要厲行勤儉節約。對於“升學宴”、“謝師宴”等各地也都規定了紀律紅線,有的地方甚至直接禁止黨員幹部操辦“升學宴”。

文中提到的衛生院副院長李某,操辦18桌升學宴,其中收了衛生院23名幹部職工送的5180元禮金,並且事先沒有報備,條條都違反了紀律規定。對於嚴禁黨員幹部大操大辦“升學宴”相關要求,單位領導所謂的“收到過,但暫時還未傳達”,不知是為下屬找理由開脫,還是真的尚未傳達。同時,對於李某在工作微信群違規發佈升學宴信息,不僅不予以制止,還參與其中贈送禮金,種種做法,體現的是領導幹部責任意識和紀律意識的缺乏。

幹部大擺“升學宴”,會形成極不好的示範效應,不利於形成風清氣正、勤儉節約的風尚。另一方面,雖然有些領導幹部主觀上並不想徇私枉法,但無法排除別有用心的人借宴請腐蝕幹部、拉攏關係。對於違規大辦“升學宴”類的宴請行為,也許有的幹部會考慮“團結”“人情”“面子”,不好意思拒絕、提意見或是命令禁止,但是,作為部門領導有責任及時傳達紀律要求,及時發現和制止下屬幹部的違規行為,不能因為“講人情”而對下屬的違紀行為視而不見、聽之任之。

實際上,表示慶祝感謝的方式有很多種,一杯清茶、一束鮮花、一張賀卡,就能以一種節儉淡雅的方式,表達對子女升學的喜悅、對老師培養的感恩。黨員幹部打算辦“升學宴”等宴請之前要“三思”而“後行”,一定要考慮到紀律要求,切忌觸碰紀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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