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好戏》中被迫写下的资产赠与承诺,为什么可能要坐牢?

《一出好戏》中被迫写下的资产赠与承诺,为什么可能要坐牢?

一出好戏

一、无偿赠与承诺作出前,马兴做了什么?

  1. 隐瞒真相:外面世界还存在,且每隔12天有船经过。
  2. 胁迫:以删除亲人视频为要挟。

二、该承诺是否合法有效?

张总是在被欺骗、胁迫的情况下签订承诺的,转让资产并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被迫为之。因此,该承诺是无效的。

《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张总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2款“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三、“下半辈子在牢中度过”缘由何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上述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法律规定,结合影片内容,马兴以隐瞒真相(外面世界还在)的形式欲骗取张总财产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罪,而马兴用删除女儿视频的方式威胁或要挟张总的行为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不管最终是否构成何罪或数罪并罚,都有可能判刑坐牢,也就是影片中提到的“下半辈子在牢中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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