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最優秀的律師派出去!推動「1+1」志願者行動,他們這樣做

把最优秀的律师派出去!推动“1+1”志愿者行动,他们这样做

“‘1+1’行動傳遞法治溫暖”

“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由司法部、共青團中央發起,由司法部、團中央共同組織實施的大型法律援助公益活動,自2009年正式啟動至今已有9年時間。9年來,“1+1”行動項目規模不斷擴大,服務質量不斷提升,在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促進法律援助事業發展,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等方面做出了大量貢獻,贏得社會各界廣泛好評。法制日報推出系列報道“‘1+1’行動傳遞法治溫暖”,全方位展現“1+1”行動開展9年來取得的突出成績,深入挖掘行動開展過程中湧現出的律師志願者先進典型事蹟以及各地在助力推進行動實施方面的積極有益探索。敬請關注。

把最优秀的律师派出去!推动“1+1”志愿者行动,他们这样做

把最優秀的律師選出來派出去

各地多措並舉推動“1+1”志願者行動向縱深發展

把最优秀的律师派出去!推动“1+1”志愿者行动,他们这样做

派出地

確保把最優秀的律師選出來、派出去。

服務地

從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關心志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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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各地司法行政機關積極支持和推動“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多措並舉將這項民生實事做實,把這個群眾受益的好事做好,“1+1”志願者行動不斷向縱深發展,在新時代,為服務脫貧攻堅,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新貢獻。

擇優遴選

如何調動律師的積極性,讓更多優秀律師參與“1+1”志願者行動,是擺在派出地司法行政機關面前的一道課題。

自2009年“1+1”志願者行動啟動以來,截至去年年底,山東共派出65名、111人次志願律師,今年又派出19名志願律師,9年派出人數居全國第一。而北京9年累計派出60名、159人次志願律師,派出人次居全國首位。

據瞭解,每年接到招募通知後,北京、山東等地司法廳(局)均第一時間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措施、壓實責任,確保志願律師招募、選拔、派遣工作紮實開展。

北京堅持把組織引導律師參與志願者行動,作為首都律師服務法治中國建設的一次動員,把招募精神和要求傳達到每一家律所每一名律師。山東省司法廳、省律協通過官網官微,向全省律師發出招募令,倡領廣大律師積極投身“1+1”志願者行動。

為切實調動律師積極性,北京、山東等地都出臺了相關政策和措施。山東在參政議政、評先樹優、掛職鍛鍊等工作中注重向“1+1”志願律師傾斜,近年來推薦多名志願律師擔任地方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政府機關和國有企業掛職。北京在教育培訓、招標投標、評先推優等方面優先考慮志願律師。

雖然給予一定的補貼遠遠不及志願律師的業務收入,但作為一種激勵措施還是非常必要的。山東省、市律協建立了志願律師生活、交通補貼專項資金。北京加大補貼力度,將赴西藏、青海、新疆和甘肅服務的志願律師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8萬元,其他省份提高到每人每年6萬元。

做志願律師,不僅需要業務素質過關,還需要具備較強的政治素質和社會責任感。為選拔出合格優秀的志願律師,山東嚴格選拔程序,在律師自願報名或律所推薦基礎上,市司法局、市律協篩選把關,省司法廳、省律協擇優錄取,確保把全省最優秀的律師選出來、派出去。

此外,各派出地司法行政機關認真做好志願律師派出前的培訓工作。北京開展思想動員、工作培訓和紀律教育,山東請優秀志願律師開展專題講座,傳授工作經驗,幫助志願律師做好堅定的思想準備和充分的工作準備。

服務管理

志願律師的服務地,都是律師資源匱乏的中西部地區,不少還是無律師縣,對志願律師的到來,當地是真心誠意的歡迎,對志願律師發揮作用充滿了期待。

但客觀上,服務地經濟較為落後,生活、工作條件普遍較差,有的自然環境還很惡劣,如去年在青海服務的志願律師中,有8人在3500米至4300米的高海拔地區,9人在海拔2500米至3400米的地區,這些對志願律師履職都提出了不小的挑戰。

針對上述情況,各服務地認真做好志願律師的服務管理工作,當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專門部門專人負責,從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關心志願律師,竭盡全力創造拴心留人的良好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讓他們全身心投入工作。

青海、海南、西藏等地均建立了人文關懷機制,儘可能安排好志願律師的生活起居,添置必要的生活用品,想方設法為志願律師提供工作便利。每逢春節、中秋等重要節假日,司法廳相關領導都要到志願律師的服務地進行慰問,及時瞭解和解決實際困難。

去年,得知志願律師要來,西藏拉薩市當雄縣縣長親自為志願律師購買生活用品,並專門撥付經費,讓志願律師在高海拔地區安心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在工作管理上,各服務地都將志願律師納入當地律師工作或法律援助工作統籌管理,提出明確要求,並嚴明紀律,確保“1+1”志願者行動取得實效。

海南省司法廳制定《關於做好“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海南)項目管理工作的意見》,和《海南省司法廳“(1+1)+X”法律援助業務跟班學習制度》,重點對海南少數民族地區風土人情、工作特點、方式方法等進行針對性培訓,對志願律師開展法律服務提出明確要求。

與此同時,派出地司法行政機關也積極加強對志願律師的跟蹤服務管理,與服務地一同推動志願律師開展優質法律服務。

北京、山東定部門、定人、定期與服務地和志願律師溝通聯絡,進行指導和服務。山東還成立了志願律師黨小組,定期開展組織生活,確保志願律師始終在黨的領導下,嚴格自律、不忘初心、認真履職。

授之以漁

志願服務總有期限,做好傳幫帶、不斷提高當地法律服務的“造血”能力,是“1+1”志願者行動的一項重要職責。

北京堅持派遣志願律師與培養西部律師相結合,放眼長遠做好精準法治扶貧工程。近3年來,累計對3200多名西部律師進行專題培訓,不久前又啟動了面向西部11個省(區)、為期5年的“西部律師研修計劃”,每年在京集中免費培訓50名西部律師。

海南、青海等地加強“1+1”志願者行動的人才梯隊建設,為志願律師配齊配強另一個“1”,一方面讓志願律師有工作助手可以更加充分發揮工作潛能,另一方面藉助志願律師傳幫帶作用,培養更多的本土法律人才。

廣大志願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的同時,積極組織開展訴訟代理、法律援助等專題培訓,加強對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人員業務指導。

在青海門源縣服務的志願律師嚴桂琴利用早上上班前的40分鐘或晚上下班後的2小時時間,對縣法律援助中心4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進行業務培訓,至今年5月底,已培訓126次。

對於部分志願律師結束服務期後,志願留在西藏繼續從事律師服務工作的,西藏在政策上給予全力支持,在執業環境上給予全面供給,經審批,目前已有5名結束服務期的志願律師在西藏設立了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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