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70年後到期怎麼辦?最新動態:這2種人或可「免費續期」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以前大家只是有一個模糊的概念,因為從商品房至今,尚未發生過多少房子到期的情況,社會上的商品房普遍距離70年早得很,只是有個聲音:70年產權到期後,只需要繳納少量金額,就可以續期,繼續擁有產權。

樓市新政?房子70年到期,這2種人或可“免費續期”。民法典各分草案在2018年8月27日審議,這其中就有對於物權法的解讀,更為重要的一條就是“住宅房到期後,續期問題”,這裡談到了一個原則問題:根據初步的思想,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年限到期的話,可以自動續期,續期需要繳納費用,也可以減免,具體依照相關規定。

房子70年後到期怎麼辦?最新動態:這2種人或可“免費續期”

這個雖然不是最終確定的結果,但是最後以何種方式呈現,業內人士已經初步有了猜測,總體思路已經呈現,方向規劃的很是清楚了。

一、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幾種方式。

這是備受關注的話題,在房子70年產權到期,也就是土地出讓年限到期了,該如何續期呢。與3種方式:第一種是不用繳納費用,自動續期,這是廣大購房者普遍希望的方式。第二種是繳納一定比例的下一個70年土地出讓金,則繼續擁有和使用房屋產權,因為雖然房子是自己的,但是土地不是業主的,所以需要出讓才可以。第三種是由於房價較高,第一次土地出讓的時候成本已經昂貴,所以在二次續期的時候免費用,在第三次續期的時候再繳納,這也是合情合理。

這幾種房屋續期方式,都有各自的考慮因素,不管是哪一種方式,我們從8月27日的最新動態中可以肯定的是:房屋70年產權到期後,原則上是要繳納土地續期費用的。但是可能由於不同種情況,或存在費用減免。

房子70年後到期怎麼辦?最新動態:這2種人或可“免費續期”

二、房子70年後到期怎麼辦?最新動態:這2種人或可“免費續期”。

按照當下的規定和前些年放出的聲音,不管如何,有一個硬性規定,那就是:到期後規定上是要收取續約費的,在做出這個規定的同時,也順便留下了一個口子,具體的規定待出,至於如何收取續期費,需要過幾年有進一步規定。業內人士預估,既然續期費可以減免,那麼有2種人或被減免。

第一種人:剛需首套房,“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在這個樓市基調下,房價維穩,其根本目的是為了人們有所住、有所居。所以對於首套房、剛需族很大可能予以保護,從土地出讓續費上可以對剛需進行支持,家庭只有一套房子的可以減免。

第二種人:人均住房面積少於一定比例的,例如人均少於40平米的,可以減免續費。也體現出對剛需的關照,而對於人均面積超過一定比例的則不與減免,這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房子70年後到期怎麼辦?最新動態:這2種人或可“免費續期”

在之前,孫憲忠提出,土地使用就相當於住宅使用,既然購房者花費了一輩子的積蓄買了一套房子,70年之後不能讓這套房子憑空消失了,這個不太合理,購房者對房子和已經出讓的土地使用應該“無償、無條件自動順延。”從法律角度看,不應該再向購房者收費了,在第一次的土地出讓中,土地出讓金已經足夠高,這種成本已經變相轉嫁到了購房者身上,如果70年後再次收取費用,收的明顯太多,也不體現對購房者居住的關照。

對於房子70年後到期,該如何續費,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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