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卖方不卖了,买方如何维权?

案例回顾

2018年元月,受西安人才落户政策的吸引,远在北京就业的张某夫妇双双辞职来到西安,户口办好后,第一件事情就是买房,考虑到家里有老人孩子,张某不愿意买期房,想尽早安定下来,于是通过房产中介公司买了王某的二手房。2月15日,双方在房产中介公司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了五万块的定金,3月,交了首付款三十万并办理了按揭,张某夫妇期待着新生活的开始,想到终于要结束数十年的北漂蚁族生活,心里就美滋滋的,4月初,贷款批下来了,到了监管账户,但是,与此同时,房价大涨,王某一合计,按照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此时他违约不卖,最多赔对方十万的双倍定金或八万的违约金,但是房子一平涨了三千,一百平下来是三十万,于是,就通知张某夫妇房子不卖了。张某夫妇焦虑至极,于是请了律师,先申请法院保全了该房子,然后起诉王某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最终法院判决张某夫妇胜诉。

律师点评

1、买卖二手房,为防止卖方违约,一定要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以便后期弥补损失;

2、卖方违约时,买方处于弱势地位,生活中,很多买方为了尽快重新买房,均会选择放弃主张自己的权利,要回首付款就不了了之,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及时咨询律师,律师的一个小小的建议,就会为您挽回很大的损失;

3、买方起诉前,务必申请法院保全房屋,这样可以防止卖方转移房产,将房屋过户到他人名下;

4、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违约金,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只能择一主张;

5、卖方违约,买方还可以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强制过户;

6、卖方违约,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卖方承担房屋上涨的差价,但是,这一项需要评估;

7、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方谨慎购买;

8、对于多人共有的房屋,买方必须与所有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房屋,房屋买卖合同一般会被认定无效。

那个万家灯火中属于自己的那盏灯,是漂泊在车水马龙的繁华都市中的男男女女拼尽全力拼尽一生去奋斗的最大动力,遇到问题时,只有请专业的律师保驾护航,人生才会在惊涛骇浪中稳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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